第1章 大康王朝 在木桩上坐了半个多小时,金锋不得不接受现实。 他穿越了。 从现代化的21世纪,穿越到了落后的封建社会。 “老天爷,你是在针对我吗?” 金锋仰头看天,苦笑着感叹。 前世的金锋来自贫困山村,拼命努力,考上了大学,然后勤工俭学,本硕博连读,毕业后成了一名高级打工人……呸,高级机械工程师,年薪数百万。 这样的经历可谓非常励志,金锋本人也认为自己是人生赢家。 但是万万没想到,才上班没几天,就因为连续加班注意力不集中出了意外,光荣的加入了穿越者大军,来到这个叫大康的王朝,附身到一个小铁匠身上。 “是不是每个叫金锋的都这么命苦?” 是的,他附身的这个铁匠,也叫金锋,说起来,比他还惨。 刚生下来就跟着父母颠沛流离躲避战乱,后来好不容易逃到这个叫西河湾的小山村,刚刚稳定下来,母亲就病死了。 老铁匠知道读书才可能有出路,勒紧裤腰带把小金锋送到学堂读书,希望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可惜这个金锋实在不是读书的料,寒窗苦读十年,连个秀才都考不上。 去年,老铁匠病死了,留下的那点家底也被金锋吃空了。 最近半个月,每天都只吃一顿稀饭,饿得头晕,撞到了柱子上。 这一撞,就把21世纪的金锋撞到大康王朝来了…… “金家哥哥,县府的送亲队快到了,村长让你快点去村口。” 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儿在门口喊一声,也不管金锋有没有听到,又颠颠跑走了。 “送亲队?” 金锋脑海中闪过相关信息。 连年战争导致康朝男丁凋敝,为了刺激人口增长,朝廷规定男子年满十八,女子十七,必须成亲,否则就要增收三成赋税。 男丁凋敝缺乏劳力,再加上各种苛捐杂税和土匪盘剥,很多老百姓一天只能吃一顿,九成九都承受不起额外的赋税。 金锋户籍是工匠,不用服兵役,赋税却比农户、猎户更重,自然也承受不起。 到了婚配年纪,年初县府来收税时,只能上报今年成亲。 他在西河湾已经有了游手好闲的名声,摆明以后要饿死的,谁肯把闺女嫁给他? 不过没关系,康朝别的不多,就是待嫁的姑娘多。 春末和秋末,县府会组织两次送亲队,将尚未婚配的适龄姑娘送到各村镇,由男方挑选。 不管男方是瘸子还是瞎子,只要被选中就必须成亲生子。 “这就是传说中的官府发媳妇儿吗?莫非是达康书记也穿越了,福利这么好。” 刚穿越过来饭还没吃一口呢就让成亲,金锋多少有些不适应,在心里默默吐槽。 对接下来的送亲队,也没有什么期待。 跟着送亲队来的都是各村嫁不掉的姑娘,说难听点就是别人挑剩下的,质量可想而知。 可是不挑也不行。 男方拥有挑选权,却没有不挑选权。 也就是说今天不管满意不满意,他都必须要领个媳妇儿回去,否则就是抗税,被送上战场一直到死。 金锋只能忍着腹中饥饿,走到村口。 路北台子上,站着三个年轻人,一个驼子,一个跛子,剩下一个虽然四肢健全,但是面容猥琐流里流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都和金锋一样,属于村里人宁愿让女儿去参加选亲碰碰运气,也不愿嫁的人。 “看,金锋来了,四大金刚凑齐了。” 有小孩子看到金锋过来,蹦跳着喊道。 “不要乱说!” 孩子的母亲赶紧把孩子的嘴捂住。 干不了重活的驼子、跛子,喜欢调戏大姑娘小媳妇儿的泼皮,再加上一个迂腐又无能的金锋,被村里孩子称为四大金刚。 平时金锋对这个称号深恶痛绝,每次听到都气得不轻,但是今天却只是冲着孩子笑笑便走上台子。 “金家哥哥来啦!” 驼子、跛子都笑着打招呼。 泼皮则不屑的冷哼一声,踮着脚看向村口小路。 “刘家哥哥、张家哥哥!” 金锋笑着回礼。 “来了来了!” 泼皮指着村口,大声喊叫。 村口小路上,一只举着红牌子的队伍缓缓走来。 带队是五个县府衙役和一个穿着夸张红裙的媒婆,后边跟着二十多个背着包袱的姑娘。 村长带人迎上衙役,媒婆则指挥着姑娘们站到金锋四人对面。 送亲已是多年惯例,姑娘们并不害羞,而是好奇的打量着周围。 她们身上背的就是嫁妆,如果被选中,等会儿就会直接留下来。 眼前的这个村子,或许就是她们以后的家,围观的这些人,或许就是她们以后的家人…… “要是再来一排灯就好了。” 金锋不由想起某知名相亲节目。 只是这些嘉宾小姐姐,的确如他所料,质量不太高。 绝大部分都因为常年劳作,满脸菜色,皮肤黝黑。 但是队伍末尾的一个姑娘让金锋眼前一亮。 虽然这个姑娘穿的衣服比其他姑娘更破旧,但是脸庞却水嫩白皙,五官极为标致,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水汪汪的,让人不由心生怜惜。 网络时代,打开手机就是各种网红美女,但是金锋可以拍着胸脯保证,素颜的蓝衣姑娘,颜值绝对能吊打各种精心化妆过的网红。 “这样的极品,应该很抢手吧,怎么会沦落到送亲队中?” 金锋疑惑不已。 旁边的驼子发现金锋一直盯着蓝衣姑娘看,凑过来小声说道:“金家哥哥,你老看关晓柔干什么?” 金锋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你知道她?” “你不知道?” 李石头一愣。 随即想起金锋之前一直自诩读书人,为示清高,送亲队来时,从不过来凑热闹。 “她就是关家湾那个赔钱货。” 李石头小声提醒。 第2章 赔钱货 “赔钱货?” 金锋脑中浮现相关信息。 康朝女多男少的问题已经持续了多年,不是送亲就能解决的。 每年的送亲队,第一轮被挑走的只占小部分。 比如这次,来的姑娘足足二十多,金锋他们只有四人。 为了消化掉这些未婚女子,尽可能刺激人口增长,康朝官府鼓励纳妾,只要你能养得活,娶多少小妾都没问题。 金锋他们挑完后,围观的村民中如果有人看中了某个姑娘或者某几个姑娘,也可以挑选为小妾,被选中的姑娘同样不能拒绝。 不过家里多了一口人,不仅多了一张嘴,每年还要多交一份税,敢选妾的人家很少。 所以每年都有很多适龄姑娘就算参加了送亲队也嫁不出去。 虽然这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但是依旧要罚两成赋税。 这样的姑娘便被称为“赔钱货”。 关晓柔就是附近有名的赔钱货——接连参加了四次送亲队,到了十八岁还没嫁出去。 嫁不掉并不是因为人品不好或者懒惰,而是她不能晒太阳,特别是夏天,只要在烈阳下暴晒几分钟,皮肤就会红肿,甚至起水泡。 这样的人在康朝被称为夜魅,意思是见不得光,只能活在黑暗中的不祥之人。 关晓柔家里原本还算过得去,过年的时候还能买一两斤肉解解馋,但是自从她十六岁开始,每年多交两成赋税,家里的日子就过得越来越难,现在一天一顿饭都很难维持。 更不凑巧的是,她妹妹去年突然得了一种怪病,经常发抖冒虚汗,有时候还会晕厥过去。 这些都成了她是不祥之人的证明。 农人愚昧,谁敢娶这样的女子? “什么夜魅,明明只是日光过敏而已,擦点防晒霜就行了……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金锋有些同情这个姑娘。 村长手里端着一个碗,和衙役队长并排走来。 “老规矩,抓阄,一道杠先挑。” 四人轮流从里面拿出一个纸团。 金锋打开纸团,上面画着四道杠,最后一个挑。 不过金锋也不太在意,反正如果他和其他人选中了同一个姑娘,也可以竞争,先选后选区别不大。 村长看了几人手里的纸条,冲驼子李石头笑道:“石头,你是第一个,选吧。” 李石头刚准备开口,关晓柔突然冲出队伍: “大哥,我会织布,吃的也很少,求求大哥给我一条活路,我一定好好干活,做牛做马报答您的大恩!” 为了增加筹码,一咬牙把满是补丁的衣服裹了裹,展露出凸凹有致的身材,以示自己好生养。 “我去,这身材是要逆天啊!” 刚才被宽松的衣服挡着,金锋还真没看出来,关晓柔的身材竟然这么好。 该挺的地方挺,该翘的地方翘,该细的地方细…… 天使面容,魔鬼身材,忧郁的气质……标准的女神啊! 但是村民们却不买账,纷纷骂关晓柔不要脸。 “站回去!” 衙役冷喝。 关晓柔乖乖站回队伍,脸红得几乎滴下血来,身子微微颤抖,但还是抬头看着李石头。 如果可以,她也不想被人骂不要脸,可是她已经没办法了。 这两年她没日没夜的纺线,即便如此,嫂子还是天天打她骂她,她哥和爹娘也不管。 出发前嫂子说了,如果这次还不能嫁出去,就不用回去了,直接跟着衙役去县府,卖身青楼算了。 其实这也是很多赔钱货最后的去路。 如果嫁不出去,又实在交不起税,可以把自己卖给官办的青楼,这样的话就不用交税了。 关晓柔是宁死也不愿意卖身青楼的。 可是想死也不容易。 如果她自尽的话,家人会被追责,最轻的处罚也要缴纳一大笔钱。 这是大不孝。 关晓柔回队,选亲继续进行。 村长推了推李石头。 李石头不敢去看关晓柔,伸手指了指队伍中最壮实的姑娘。 李石头的父母满意的点头。 乡下人找婆娘,第一标准就是结实能干好生养,他们真的担心李石头一时冲动,选了漂亮的关晓柔。 李石头之后是张满仓。 张满仓往前两步,看了一眼关晓柔,眼神复杂。 关晓柔脸色变了变,微微低下头。 就在金锋以为张满仓会选关晓柔的时候,张满仓伸手也指了一个看起来壮实好生养的。 接下来轮到泼皮谢光。 谢光凑上去挨个把姑娘们仔细瞅了一遍,看到关晓柔的时候,格外仔细。 泼皮的眼神轻佻而无礼,让关晓柔发自内心的感到厌恶,下意识就想要后退。 可是为了嫁出去,最终还是忍着心里的恶心,倔强的抬头看着谢光。 她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等谢光选了自己就自尽,到时候跟父母就没关系了。 至于会牵连谢光,她不在乎。 关家湾距离河西湾不远,关晓柔知道谢光是什么人。 偷鸡摸狗好吃懒做就算了,还喜欢调戏小媳妇儿大姑娘。 她认识的好几个女孩子都在挖野菜的时候被谢光调戏过。 这样的混蛋被牵连,是为民除害! “这么看我干什么?勾引我吗?” 谢光猥琐一笑:“勾引我也没用,你这样的灾星我可不敢娶。不过你要是跟着官爷们去县府卖身青楼,小爷倒是可以去照顾照顾你生意,到时候你可要伺候好小爷哦。” “你……你……” 关晓柔气得眼泪大颗大颗涌出。 “你选不选,不选就滚,叽叽歪歪啰嗦什么?耽误大家时间。” 金锋看不下去了。 金锋自诩读书人,讲究君子动口不动手,平时没少被谢光欺负,在村里见到都是绕着走的。 可是今天这个怂货竟然当众骂他,堂堂谢泼皮哪里忍得了? 撸了撸袖子:“嘿,你个穷酸货,莫不是又皮痒了?” “住手!” 村长站到两人中间,冷声喝道:“金锋,你给我回去站好,谢光,你赶紧选,别耽误官爷们的时间!” 官爷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谢光虽然混蛋,却不是傻子,马上意识到金锋在坑他。 张满仓、李石头选的都很快,轮到他的时候,耽误了不少时间,衙役们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如果他刚才当着衙役的面打了金锋,那就是扰乱送亲队,这个罪名可不小。 谢光暗暗骂了金锋一句,随手指了一个看起来比较清秀的姑娘。 “金锋,该你了!” 第3章 我选她! “我选她!” 金锋没有任何迟疑,伸手指向关晓柔。 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 竟然有人敢娶灾星? 包括关晓柔自己,也愣住了。 她知道谢光,自然也听说过金锋。 据说这个书生自命清高,怎么可能会选自己这样的不祥之人? 所以最开始她对金锋就没有抱什么希望,以至于她怀疑自己听错了,试探着问道:“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娶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金锋缓缓问道。 “我愿意!我愿意……谢谢……谢谢你……” 关晓柔激动的语无伦次:“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干活,做牛做马报答你……” 衙役队长见状,暗自松了口气。 在来的路上,他就注意到关晓柔情绪不太对,生怕她途中想不开——这样事情,并不少见,每一两年都会有难嫁的赔钱货在送亲的过程中被刺激得想不开。 作为送亲队负责人,出了这样的事,他少不了一顿训斥,还要罚薪。 现在好了,这个累赘终于甩掉了。 衙役队长害怕金锋反悔,赶紧给媒婆打了个眼色。 媒婆会意,上前把关晓柔送到金锋面前,宣布道:“你们以后就是夫妻了!祝两位早生贵子,白头偕老!” 衙役拿出来一叠粗纸,让金锋和关晓柔在上面按了手印,留给俩人一份,官府收走一份。 看着所谓的婚书,金锋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就结婚了? 前世今生,都是第一次结婚…… 旁边的关晓柔也一样,把婚书紧紧搂在怀里,也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偷偷抬头看旁边的金锋,发现金锋也正在看她,赶紧低下头,俏脸羞得通红。 接下来张满仓几人也领了婚书,然后又有户人家挑了小妾,送亲就算结束了。 衙役和媒婆带上河湾村尚未婚配的适龄姑娘,赶往下个村子。 “金锋,胆子够大啊,夜魅都敢娶,小心克死你!” 衙役一走,谢泼皮就拦住金锋挑衅。 “无知蠢徒!”金锋冷声说道:“什么夜魅?晓柔不能晒太阳,说明她是天生的富贵命!” “切,还富贵命,就怕你没命享这个富贵!” “咸吃萝卜淡操心,好狗不挡道,滚开!” 金锋撞开谢光,带着关晓柔离开。 “今天咱们的梁子算是结下了,金锋,以后给我小心点!” 衙役才走没多久,谢光不敢动手,气急败坏喊着狠话。 金锋头也没回,只是举起右手,翘出最长的那根指头。 谢光虽然看不懂什么意思,却能够猜出来金锋在骂他。 于是更恨金锋,在人群中造谣关晓柔是灾星的观点。 古人愚昧,竟然有人当真。 “完了完了,灾星嫁到咱们村了!” “一个败家子,再加一个灾星,以后要离他们家远点。” “金锋娶了灾星,明年铁定交不起赋税,等着充军吧。” “充军的都要去先锋营,金锋那小身板,进了先锋营就别想回来了。” …… 村民们的议论声不断从背后传来。 “对不起……” 关晓柔的声音有些颤抖。 “别往心里去,咱又没吃他们家的饭,他们说什么一点意义都没有。” 金锋笑着说道:“记住,不要跟傻子较真,要不然你也会变成傻子。” 到底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姑娘,关晓柔被金锋的话逗得捂嘴一笑,看着眼前这个不算魁梧的背影,心里渐渐生出一丝踏实。 “这就是我家。” 金锋指着破烂的铁匠铺:“有点儿破,你别嫌弃。” 关晓柔赶紧摇头:“不嫌弃不嫌弃,你肯收留,晓柔已感激不尽,我以后一定努力纺线,供你读书……” “那我就先谢谢娘子了!” 金锋学着电视剧里古人的样子,笑着冲关晓柔拱了拱手。 “是我应该谢谢你……谢谢你……” 关晓柔不知道怎么还礼,急得面红耳赤,干脆噗通一声跪了下去,对着金锋磕了一个…… “我去!” 金锋哪里想到关晓柔反应这么大,赶紧把她拉起来:“行了行了,逗你玩的。你先随便坐,我去给你烧点水喝。” “你是……当家的,这种事怎么能让你动手呢。” 关晓柔揪着衣角小声问道:“灶房在哪边,我去烧。” “当家的?” 金锋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称呼,觉得很有趣。 但是看到关晓柔羞得都快抬不起头了,害怕她一激动再给自己磕一个,便不再逗她,指了指厨房的位置。 关晓柔逃跑似的钻进厨房。 金锋跟过去,挠了挠头说道:“水烧好了你先喝点,家里没粮了,我去当点东西,买些粮食回来。” 正在舀水的关晓柔手顿了一下,抬头说道:“不用了……” “这个必须得用,不管怎么说今天是咱们成亲的日子,总不能让你饿肚子吧?” 金锋的语气很坚决。 “不是,我的意思是,不用当东西,出来的时候,娘偷偷给了我一些私房钱。” 关晓柔跑过去解开包袱,小心翼翼地摸出一粒小小的碎银子和几个铜钱,递给金锋。 “看来丈母娘还是心疼女儿的。” 金锋在心里感慨一声,接过铜钱。 关晓柔看着金锋离开,再看看破旧的铁匠铺,才展开不久的秀眉,再次微微蹙起。 这个家里,竟然一点积蓄没有,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算了,不管怎么说,有人愿意收留自己,总不会比以前更差,过一天算一天吧。” 关晓柔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听说这个书生也没有其他不良嗜好,大不了明天厚着脸皮回娘家,找嫂子借一借纺车,以后多做些工。 只是不知道在明年收税之前,能不能攒够两个人的赋税…… 金锋离开的时候不动声色,但是走到没人的地方,却尴尬的拿拳头砸墙。 新婚第一天就伸手找女方要钱买粮,真是太丢脸了。 可是断粮又是必须马上解决的问题,要不然就饿死了。 “这是宿主遗留的历史问题,以后赚了钱加倍还给丈母娘好了。” 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金锋相信困难都只是暂时的,对于以后的日子,金锋并不担忧。 第4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经过半上午时间,记忆终于融合完毕,金锋对于宿主,对于这个世界,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宿主的记忆中听说过黄河,长江,太行山。 文字、文化、地名和前世区别都不大,但是因为一些不可知的原因,历史却完全不同。 比如如今的大康王朝,前世历史中就没有,但是大康王朝已经在这个世界传承了三百多年。 宿主从小在西河湾长大,对于世界的认知大多来自学堂先生的叙述,也就这么多而已。 买粮要去镇上,一来一回二十多里,山路难行,等金锋回来已是半下午,勤快的关晓柔已经把屋子打扫了一遍,被褥也洗好晾到了院子里。 看到金锋回来,小跑着迎上来,接下金锋肩上的袋子。 其实袋子里也没什么,只有不到十斤麦子——关晓柔给他的钱,只能买这么多。 “怎么这么轻?” 关晓柔愣了一下,打开袋子,发现里面是小麦,心中不由一沉。 他以为金锋会买便宜的谷子或者高粱,谁知道买了小麦。 这么点麦子,就算一天只吃一顿,也只够两个人吃几天而已,以后怎么办? 心里虽然有些埋怨,可是又不敢质疑金锋,闷闷的把袋子送进厨房。 出来的时候还没忘端碗水,双手捧到金锋面前。 走了半天,金锋的确渴得不轻,接过水咕咚咕咚灌进肚子。 关晓柔接过空碗,另一只手又拿过毛巾递了上来。 “晓柔,你不用这样的。” 这么殷勤的照顾,让金锋有些不习惯。 “来之前,娘跟我说了好多次,如果有人愿意要我,我得勤快点。” 关晓柔低着头说道:“当家的肯要我,是晓柔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这都是晓柔应该做的。” 金锋知道这些观念在关晓柔心中早已根深蒂固,一时半会儿恐怕很难改变,也就不再勉强,转身进了院子西侧的铁匠铺。 说是铺子,其实就是一间不到三十平方的小作坊。 金锋打开一个木箱,从里面拿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生铁块,仔细翻看。 宿主的记忆中,老铁匠死后,他迫于生计,曾经动手打过几次铁器,但是均以失败告终。 不管是菜刀、柴刀还是镰刀,都总是崩口。 大康的冶炼技术处于非常原始的状态,绝大多数铁匠铺打造铁器的办法同样原始,就是把买来的生铁块,放在炉子上烧红,然后反复捶打成型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的流程,宿主从小在铁匠铺长大,照葫芦画瓢,最多打出来的东西不如别人精美好看,一般不会出什么质量问题,但是宿主接连几次打造都以失败告终,金锋推测,很可能是老铁匠购买的最后一批生铁有问题。 回来一检查,果然如此。 箱子里的生铁杂质太多,只是经过简单的锻打,做出来的柴刀不崩口才怪。 想要用这批生铁打造能用的器物,必须改进炉子和鼓风机,这样才能勉强达到足够的温度,熔掉其中杂质。 关晓柔把碗送进厨房,也跟着金锋来到铺子,默默站了一会儿,鼓起勇气说道:“当家的,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金锋抬头问道。 “我明天想回一趟娘家,找嫂子借一台织布机……” “借织布机?”金锋一听,就大概猜出了关晓柔的担忧。 把铁块扔回箱子:“哪有刚成婚第二天就回娘家借东西的道理?放心吧,肯定不会让你饿肚子的。” “当家的,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 关晓柔像受了惊的小鹿,努力解释。 “我没生气。” 金锋拍了拍她的肩膀,自信说道:“相信我,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在后世拍肩膀是非常简单的安慰,但是在关晓柔的观念里,却是极为亲密的举动,羞得不敢抬头看金锋。 被害羞这么一冲,关晓柔心里的焦急消散不少,低着头问道:“当家的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我准备去山上打猎。” “打猎?” 关晓柔一愣。 金锋回答读书或者打铁,她都不意外,但是金锋却说要去打猎? “家里的这批铁块有问题,炉子需要改造,才能熔化杂质。” 金锋指着炉子说道:“改造炉子需要好几天时间,我得先去山上抓几只兔子卖了,多换点粮食才行。” 关晓柔看了看金锋的小身板,对他的话深表怀疑,可是却不敢反驳,只是低着头不说话。 打猎并不是金锋安慰关晓柔的借口,而是他在买粮回来的路上就想好的计划。 西河湾地处川北,距离大名鼎鼎的剑门关只有一百多里,周围都是连绵的大山,猎物不少,做把弓弩打几只兔子并不算什么难事。 只要撑一段时间,等他把炉子和鼓风机改好,赚钱还不是简简单单? 不过金锋没有解释那么多,把关晓柔推到门口: “这边的东西你也不知道怎么归置,我来收拾就行,你去忙别的吧。” “嗯。” 关晓柔顺从的点点头,带着担忧去收拾院子里的杂物了。 金锋则开始着手制造弓弩。 前世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是个弓弩爱好者,读研几年,金锋没少陪着导师去靶场练习,箭法非常不错,对于各种弓弩、床弩的结构也熟悉无比。 但是动起手来,金锋才发现,难度比他预料中大得多。 铁匠铺的工具太原始了,即便选择制作结构最简单的一种弓弩,忙活一下午也才把弓身初步磨好。 傍晚,金锋吃上了他来这个世界上的第一顿饭,也是他的结婚喜宴。 没有繁琐的礼仪,没有亲朋祝贺,只有他和关晓柔两个人。 饭菜也很简单,甚至可以说简陋。 一小盆麦粥,加上一碟只放了粗盐的青菜。 如此而已。 麦粥很不好吃,外面的一层麸皮有些扎嘴,让金锋有些不习惯。 但是对面的关晓柔却吃的极为香甜。 她平时在家都是吃野菜、糠皮,偶尔吃一顿谷子,已经算是美食了,麦粥对于她来说,几乎是奢侈品。 自从成为“赔钱货”之后,她一次也没再吃过。 所以每一口都要在嘴里含很久,努力感受着小麦的香甜。 吃完一碗之后,关晓柔就把碗筷放下了。 碗壁被筷子刮得干干净净,别说麦粒,就连汤水都一滴没剩。 第5章 新婚之夜 “吃啊,怎么不吃了?” 金锋指了指饭盆。 “我吃饱了。” 关晓柔小声回答。 金锋脑海中不由浮现上午关晓柔哀求众人的话:“……我会织布,吃的也很少……” 心中一酸,拿起关晓柔的空碗,挑稠的舀了满满一碗麦粥,放到关晓柔面前。 “我真的吃饱了……” “给我吃完!” 金锋霸道的打断关晓柔的话,语气也加重几分。 “……好。” 关晓柔被金锋吓住了,乖乖端起碗。 金锋又夹了一筷子青菜放进关晓柔碗里:“一起吃了!” 关晓柔低低嗯了一声,重新拿起筷子。 吃着吃着,眼泪就吧嗒吧嗒下来了。 “你别哭啊!” 金锋慌了:“我给你道歉,我不应该吼你,你别哭了……” “当……当家的不要这么说,你是当家的,打我骂我都是应该的,” 关晓柔抽噎着说道:“我哭是因为从记事以来,这是第一次被人逼着多吃点……还是麦粥……” “傻姑娘,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金锋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关晓柔的脑袋:“别哭了,多吃点。” 即便在后世,摸头杀的杀伤力都不容小觑,何况是在落后的封建时代? 关晓柔觉得头顶一麻,然后一股暖流进了心里,暖烘烘的。 于是,眼泪流得更多了…… 金锋害怕再安慰下去,这顿饭就真的吃不成了,只好装作没看见,闷着头吃饭。 好在关晓柔很快平静下来,擦干眼泪继续吃饭。 收拾完碗筷,两人相对而坐,豆大的灯火左右摇摆,气氛微妙而尴尬。 关晓柔低着头,两只手无意识的揪着衣角,俏脸通红,身体还抑制不住的微微颤抖。 两年前第一次参加送亲队,她娘就跟她说过,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金锋知道关晓柔紧张,正想着找点话来缓和一下气氛,窗外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谁?” 金锋打开房门。 “大金刚出来了,快跑。” 一群半大的孩子四散而逃。 原来是一群孩子跑来听墙根——这也算是西河湾的传统。 “一群熊孩子,他们没跑远,估计等会儿还要过来,”金锋指了指铺子:“你先睡吧,我再去铺子收拾收拾。” 金锋不是柳下惠,对面坐着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自然心动。 可是这个破房子四面漏风,真要被人听墙根,还不成了现场直播? 而且他能看出来,关晓柔没有准备好。 “反正已经娶回来了,日子还长,早晚都是我的人,不着急,先解决生存问题再说。” 金锋自我安慰一声,然后把注意力投入到制作弓弩上。 中间那群熊孩子果然又来了两次,闹腾到半夜。 熊孩子们消停了,灯油也烧没了,金锋把门板摘下来,往上面一躺,回忆着奇妙的一天,思考接下来的计划。 不像其他穿越者那么大的野心,他不想称王称霸,只想挣很多钱,做个平平无奇的渣男,娶一个女神级别的老婆……嗯,这个目标好像已经达成,得再立个新的目标……既然大康鼓励纳妾,那就为官府做点贡献,再多娶几个漂亮乖巧的小妾…… 或许太累了,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在梦里,他依靠各种超越时代的发明,名利双收,成了大康最有钱的土豪,过上了万恶的地主老财的生活,生意遍布天下,在全国各地都有大宅子,热了去北方避暑,冷了去南方过冬,娶了很多很多漂亮的小妾,每天都在发愁晚上应该宠幸哪几个…… 天色微亮,关晓柔就起床了。 脸色微微有些憔悴,显然昨晚睡得不好——时刻都在纠结金锋会不会回去睡,回去睡了应该怎么办? 是半推半就呢,还是一动不动装睡呢? 就这么纠结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 看到金锋躺在门板上和衣而眠,关晓柔赶紧跑回去,把唯一的被子抱过来,小心翼翼盖到金锋身上。 然后蹲在门板旁边,托着下巴看沉睡的金锋。 昨天都没好意思仔细看呢。 长得比我们村的铁匠好看多了……个子也高……还是个读书人,不像村里其他男人一样凶巴巴的,老婆娶回去先打一顿立规矩…… 偷看一阵,轻轻退出铺子,回厨房准备早饭。 做好早饭,关晓柔就找不到其他可做的事情了,只好坐在木桩上,等着金锋睡醒。 “要是有织布机就好了。”她无聊的想着。 一直等到太阳升起,金锋才从铺子出来,一边伸懒腰,一边跟关晓柔打了个招呼:“早啊!” “当家的,你起来啦!” 关晓柔赶紧跑去把早已准备好的洗脸水端过来。 等金锋洗好脸,早饭已经摆到了桌子上。 吃过早饭,刚收拾好碗筷,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媳妇儿进了院子,胳膊上挎着个小包。 “她来干什么?” 金锋心里嘀咕。 来人是张满仓的嫂子林云芳,嫁到西河湾四五年了,但是金锋从来没跟她说过话。 刚准备打招呼,旁边的关晓柔激动的站了起来,脆生生喊道:“云芳表姐!” “表姐?” “对呀,这是大舅家的表姐,小时候我们可好了。” 见到亲人,关晓柔显得很高兴。 “表姐。”既然是亲戚,金锋便也起身打了个招呼。 林云芳冲金锋笑笑,上前拉住关晓柔进了里屋。 “看来这个表姐对我也不满意啊。” 金锋摸摸鼻子,也不在意,又钻进了铺子。 花了大半上午的时间,第一把弓弩才终于做好。 老铁匠之前给猎户制作的箭矢还剩下一些,稍微改一下就能用,倒是省了不少功夫。 拉弦上箭,瞄准十步之外的一根木柱。 箭矢嘭的一声钉到木柱上。 “准头还行,威力不足!” 金锋微微皱了皱眉,重新调整。 等调整到满意状态,太阳已经到了头顶。 “可以去山上转转了。” 金锋提着弓弩,走出铁匠铺。 林云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关晓柔托着下巴,坐在院子里发呆,旁边的簸箕晾着干野菜。 “哪儿来的野菜?” 金锋随口问道。 第6章 好厉害 “表姐拿来的,”关晓柔红着脸说道:“说是给咱们成婚的贺礼。” 金锋一下子就明白了,肯定是表姐害怕关晓柔嫁给自己挨饿。 “那谢谢表姐没有?” “你不生气?”关晓柔试探着问道。 她在关家湾就听说过,金锋自诩读书人,非常在意颜面,很担心金锋认为表姐在羞辱他。 “我为什么要生气?” 金锋笑道:“不管怎么说,表姐是为你好,心疼你,我感谢她还来不及呢,何况表姐还送了这么一份大礼。” 林云芳的男人张凉前些年参军,在战场上丢了条胳膊,很多活也做不了,张满仓小时候在山上摔断了腿,从此之后就成了跛子,只能以砍柴烧炭为生。 一家人本来就过得艰难,一年吃不了几顿饱饭。 林云芳能送来一包野菜,的确算是大礼了。 以金锋家目前的条件,中午也是不吃饭的,但是听说金锋下午要进山打猎,关晓柔还是煮了点麦粥。 这一次,无论金锋怎么说,哪怕和昨天一样凶她也没用,就是不肯吃,倔强的蹲在院子里,打量弩弓。 大康虽然已经有了弩,但由于工艺落后,制作出来的弓弩操作复杂,实用性不高,所以民间很少见,猎户还是更喜欢使用较为简便的长弓。 “当家的,这是弓吗?怎么和我们村猎户大叔的弓箭不一样?” 关晓柔是第一次见到弩,好奇问道。 “这叫弩弓!” 金锋接过弩弓,拉弦上箭,对着二十多米外一棵大树扣动扳机。 嗖! 箭矢飞射而出,钉到树上,箭头没入树干,尾部嗡嗡震颤。 “好……好厉害!”关晓柔吓了一跳:“当家的,这是你做的吗?” “除了我还有谁?” 看着关晓柔亮晶晶的眼睛,金锋颇为得意。 给关晓柔讲解一阵弓弩的使用方法,金锋背上箭袋,走出小院。 刚出门,遇到了一群去后山挖野菜的妇人。 “金锋,你不在家陪着新娘子,干什么去啊?” 一个留着两条羊角辫的姑娘挤眉弄眼问道。 她是村长家的闺女,性格活泼,村里尚未出嫁的姑娘和一些年轻的小媳妇,都以她马首是瞻。 “去后山打猎!”金锋随口回答。 “你去打猎?”小玉笑道:“你什么时候学会打猎了?” “要你管?” 金锋懒得和一群妇人纠缠,闷着头加快脚步。 也有些妇人好奇金锋手里的弩弓,但还没来得及问,金锋就走了。 “进山不要迷路了哈!”小玉在后边大喊:“打不到东西就快点回来,别让新娘子等着急了!” 其他妇人笑得更厉害了。 后山附近经常有人活动,猎物不多,想要打东西,还得再翻个山头,去更深处的老林子。 前世金锋是山村孩子,从小跟着爷爷在山里打猎,对于大山一点都不陌生,提着上弦的弩弓,灵巧的穿梭于丛林之间,寻找着动物留下的蛛丝马迹。 此时正值春末,群山绿意盎然,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也是动物活动最为频繁的季节。 没过多久,金锋就在一个小水坑旁边,发现了一只饮水的灰兔。 野兔极为警惕,即便是喝水的时候,眼睛也一直扫视周围。 耐心是一个猎手的基本素质,此时兔子已在弩弓射程之内,但是金锋并未出手,而是端着弩弓耐心等待。 等到兔子饮水结束,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毫不犹豫扣动扳机。 箭矢一眨眼的功夫就飞跃两者之间的距离,把灰兔钉到地上,等金锋赶过去,已经彻底死掉了。 “还不错,挺肥的。” 金锋把兔子塞进腰间布袋,收起箭矢,继续寻找下个猎物。 …… 太阳西斜,山脚下挖野菜的妇人们准备回去了。 “哎,你们看见金锋回来没?” 村长闺女小玉向旁人问道。 “没见。” “我也没见。” “不会真的迷路了吧?” “莫不是遇到狼了吧?” “遇到狼还能跑掉,遇到山匪就完了!” “听说老牛岭有山鬼,他才娶了个灾星,撞邪了可咋办?” 村妇愚昧,说话也刻薄,但是大多淳朴,平时挤兑金锋争先恐后,却没人真想他死。 看着太阳都快落山了金锋还没回来,都有些担心起来。 小玉看向猎户家的小妾:“翠花,你当家的在山里熟,要不让他去看看吧。” “当家的今天去镇上修弓去了,晚上才能回来。” “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回去让我爹喊人,去山里寻寻。”小玉有些急了。 “你们看,那边有人,是不是金锋?” 猎户小妾指着后山。 夕阳中,一个人影越过山脊,正在下山。 “不是他是谁!” 小玉嘟哝一句,明显松了口气。 “你们说他打到东西没有?” “听当家的说,山里的兔子野鸡比人还精,一不留神就跑了。” 猎户小妾说道:“金锋以前从来没去山里打过猎,没迷路就不错了。” “是啊,猎物要是那么好打,谁都上山打猎了。” 有妇人附和。 可是随着金锋越来越近,很多人都看到了他腰间的布袋鼓鼓囊囊的,还在滴着血。 “金锋,你打到了东西了?” 等到金锋走近,妇人们纷纷围了上去。 “当然!”金锋颇为得意的把两只兔子扔在地上。 “好大的兔子,还两个!” “这个大的得有六七斤吧?” “我看差不多,这俩兔子去镇上至少能换四十斤谷子。” 再没人调侃金锋,一个个都满脸羡慕。 农闲时候,村里不少人都会山上碰碰运气,但是一般人家没有弓箭,光凭两条腿,谁能在山里撵上兔子? 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空手而归。 没想到金锋第一次进山打猎,就有这么大收获。 四十斤谷子啊,和着野菜一起熬粥,够两口人过冬了。 “金锋,你就是用这东西打的兔子吗?” 小玉指着弓弩好奇问道:“给我看看。” “是的。” 都是一个村的,金锋也没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把弓弩拿出来给她们看。 “我能试试吗?”小玉摆弄着弓弩,跃跃欲试。 第7章 花开堪折直须折 “不能!”金锋毫不犹豫拒绝:“伤了人可不得了。” “小气样,不试就不试!” 小玉撇撇嘴,把弓弩还给金锋。 “金锋,你就让小玉试试嘛,刚才你没回来,小玉怕你被狼叼了去,急得都快哭了,还让翠花喊她当家的山里寻你呢。” 有小媳妇儿调侃两人。 “小玉,你要是有心思,怎么不早点让你哥去金锋家提亲呢,现在再嫁过去只能当小妾喽!” 马上有人跟着起哄。 “说什么呢,看我不撕了你们的嘴!” 小玉恼羞成怒,追着俩小媳妇去打。 这种玩笑在村里很常见,金锋也不在意,从地上捡起兔子走了。 小院子里,关晓柔看到天都快黑了,金锋还没回来,急得坐立不安。 听到门口有动静,小鹿一样飞奔出来:“当家的,你回来啦!” 然后才看到金锋手里提着的兔子,激动的差点跳起来。 当家的没有骗自己,他真的会打猎。 关晓柔蹲在野兔旁边看了一阵,突然一拍脑袋,跑进厨房端了碗水出来:“当家的受累了,先喝点水,我去把饭热热。” “以后我要是睡懒觉或者回来晚了,你不用等我,做好饭自己先吃就行。” 金锋跟着去了厨房。 “那怎么行,哪有男人没动筷子,女人先吃的道理?” 关晓柔往火塘里扔了把干树叶,拿着根木棍扒拉一阵,又吹了几口气,埋在火塘里的火种就引燃了树叶。 但是吹气的时候,有灰烬飞了出来,沾到了她的脸上。 “灰。” 金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关晓柔赶紧伸手去擦。 结果她忘了手上也有灰烬,越擦越多,弄的鼻子两边都是。 “花鼻猫,”金锋笑了笑,伸手帮她擦拭:“咱们没有那么多规矩,做好饭你只管吃……嗯?怎么擦不掉?” 关晓柔瞪着一双大眼睛,一动不敢动,心里像钻进去一只小鹿,噗通,噗通乱跳…… 金锋说了什么,她完全没听到。 “发什么愣呢?” 金锋伸手在她鼻尖上刮了一下,起身出去拿毛巾。 “嘤嘤嘤……” 这时候的女子哪里经得住这么撩? 关晓柔捂着脸,觉得自己的心快要被乱跳的小鹿踩化了。 金锋拿着毛巾进来,关晓柔的脑子还是蒙的,羞恼的抢过毛巾,把金锋推出厨房。 一直到吃饭,关晓柔脸上的红晕都没有消散,完全不敢抬头看金锋。 吃过晚饭,金锋没有再去铺子。 他能看出来,关晓柔已经准备好了,油灯都被她用家里仅有的一小块红布包成了喜庆的红色。 伺候着金锋洗漱完毕,关晓柔默默坐到床边。 或许经过两天的相处,她对金锋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或许挂在院子里的两只野兔让她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此时脸上没了对未来的担忧和恐惧,只有羞怯。 金锋走过去,拉起她的小手。 关晓柔微微颤了一下,却没有反对,任由金锋握住小手。 就在金锋准备进行下一步动作时,窗户外边突然传来噗通一声。 “二狗子,你挤什么挤?” “说好了,他们拉手就该我看了!” 外边传来孩子的争吵声。 “这群熊孩子!” 金锋满头黑线,提着板凳冲了出去。 “哎呀呀,快跑啊,金刚发火了!” 五六个熊孩子一哄而散。 “有完没完了?” 金锋提着板凳,心情很糟糕,也很纳闷。 一般来说,熊孩子只在成婚当天来听听墙根,怎么今天又来了? 突然,金锋拍了拍脑袋。 成婚毕竟是喜事,所以多少要准备点花生之类的小东西打发孩子。 这年头的孩子,一年到头也吃不了几回零食,金锋没有准备,他们能善罢甘休才怪。 遭到驱赶也没回家,而是继续在不远处探头探脑,看来是铁了心要继续闹。 今晚估计又没戏了…… 金锋提着板凳回屋:“晓柔,你先睡吧,弓弩还有点小问题,我去调一下。” 关晓柔红着脸点点头。 当天晚上,金锋给弓弩加了个简单的绞盘,又做了个箭匣,这样一来,上弦速度更快,还省掉了每次射击之后都要重新填放箭矢的麻烦。 弄好这些,已是半夜,正准备去摘门板睡觉,却发现关晓柔坐在门口木桩上。 虽是春末,夜里还是有些冷的,关晓柔冻得抱着膝盖,时不时还搓搓手。 “晓柔,你不睡觉在这儿干什么?” “当家的,你回屋睡吧。” 关晓柔小声说道:“要是让别人看到当家的睡在铺子里,会说晓柔不守妇道的……当家的要是嫌弃晓柔……晓柔来铺子睡……” “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嫌弃过你了?” 金锋握住关晓柔冰凉的小手,放在手心暖着。 “当家的不嫌弃晓柔,为什么……为什么不愿意和晓柔同房?” 关晓柔低着头,说着说着眼泪就出来了。 “晓柔,是这样的。” 金锋想了一下,说道:“咱们见第一次面就成亲了,我想着让你先熟悉熟悉这个家,熟悉熟悉我,然后再说同房的事,要不然你把我当成了坏人怎么办?” “我知道当家的不是坏人,能嫁给当家的,是晓柔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傻姑娘,你真是傻得可爱。” 金锋哭笑不得,伸手把关晓柔揽进怀里:“娶到你这么漂亮温柔的老婆,也是我的福气。” 简简单单一句话,把关晓柔逗得脸红不已。 眉眼间的情意更是浓的化不开。 金锋忍不住低头吧唧一口。 关晓柔眼睛一下子瞪得滚圆,羞得把头埋进金锋胸口。 花开堪折直须折,人家女孩子巴巴等了半夜,再磨叽就太矫情了。 金锋把关晓柔拦腰抱起,进了里屋。 很快,里屋就悉悉索索响起脱衣服的声音。 常年在家里纺线,关晓柔没有经历过风吹雨打,皮肤细腻白嫩,吹弹可破,身材更堪称完美,不逊色金锋藏在硬盘里的任何一位老师。 “真是个宝藏女孩儿啊。” 金锋徜徉雪峰之间,流连忘返。 良久,床榻摇晃的声音,伴随着春夜的虫鸣响起,和谐而自然。 …… 第8章 撒泼 早起惯了,公鸡只叫了两遍,关晓柔就醒了。 看着睡在枕边的金锋,心里倍感满足踏实。 忍不住往金锋怀里拱了拱,小猫一样,用脸轻轻蹭着金锋的胸膛。 在金锋怀里赖了一阵儿,然后轻轻掀开被子,起床做饭。 吃过早饭,金锋去镇上把野兔卖了,换了三十斤大米和一些零碎的日常用品。 当然,还买了些花生梅干之类的小零食,打发熊孩子。 三十多斤东西不算重,但是山路难行,布袋背着也不舒服,走走歇歇,回到家都过了午时。 关晓柔毕竟初经人事,关晓柔走路姿势都不太对,可还是忙着跑前跑后,端水擦汗。 “行了,歇一会儿。”金锋把关晓柔按到椅子上,瞄了一眼大腿位置:“还疼不疼?” 关晓柔红着脸摇了摇头。 “撒谎可不是好孩子。” 金锋伸手在关晓柔琼鼻上刮了一下。 “人家早就不是孩子了!” “对对,昨天晚上已经是个小媳妇儿了。” “当家的……” 关晓柔又羞又恼,小脑袋拱进金锋怀里,差点把金锋顶个跟头。 “嘿,看我怎么收拾你!” 金锋一把把关晓柔搂进怀里,上下其手。 关晓柔一下子变得烂泥一般,瘫在金锋怀里,一双大眼睛变得水汪汪的。 小夫妻俩正玩闹着,门口传来一道不和谐的声音:“金锋,出来!” 关晓柔听到有人说话,触电一般腾的一下弹了起来。 往外看了一眼,发现从院子看不到这里,这才松了口气,娇嗔的白了金锋一眼,红着脸整理衣服。 两人走进堂屋,看到泼皮谢光一步三晃的进了院子。 一进来就盯着关晓柔猛看。 关晓柔厌恶的瞟了谢光一眼,低头进了里屋。 “你来干什么?” 被打扰了二人世界,金锋的语气也非常不爽。 “你爹以前找我借了十斤麦子,以前看你可怜,我一直没来找你要,现在我家多了一张嘴,揭不开锅了,你把麦子还我吧。” 谢光像回了自己家一样,大大咧咧的拉了个凳子,坐到院子里。 “我爹找你借了十斤麦子?” 金锋被气笑了:“你见过十斤麦子吗?” 西河湾谁家最穷,嗜赌成性的谢光绝对排第一,名副其实的家徒四壁,睡觉的床都被他卖了钱赌博。 如果不是村里人念着他爹当年的情分,不忍心看着谢家断了香火,在过不下去的时候给口饭吃,他早就饿死了。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十斤麦子借给老铁匠? 摆明了是来讹诈。 “赶紧滚蛋,别在这里丢人现眼招人烦。” 对于这样的泼皮无赖,金锋实在懒得搭理。 “金锋,看你的样子是准备赖账了?” 作为资深泼皮,谢光既然来了,就表示做好了准备,哪里是金锋三言两语就能打发的? 往门口看了一眼,站起来扯着嗓子喊道:“大家来评评理啊,金锋借粮不还啦!” 门口,一群在后山挖野菜的妇人结伴回村喝水,正好走到金锋家附近,听到谢光的嘶喊,全都凑到低矮的围墙边。 观众已经就位,谢光往地上一坐,开始了他的表演。 “大家给评评理啊,老金大前年找我借了十斤麦子……” 一边喊还一边拍地,把耍赖大法施展的淋漓极致。 娱乐匮乏的年代,这绝对算个大瓜。 村妇们一个个的眼睛都快要放光了。 “你们说,老金有没有找谢光借粮?” “怎么可能,谢光这样的,不找老金借粮就不错了,哪儿有粮食借给老金?” “那谢光怎么跑来要粮?” “还不是知道金锋卖了兔子买了粮食,过来讹人呗。” “金锋也是,刚刚有点钱买粮食就瞎显摆,这下好了,被谢光盯上了。” “不是金锋显摆,他从镇上回来,在村口打谷场遇到了三婶子,非要扯着他的布袋看看买了什么,三婶子那个人你也知道,是个大嘴巴,这不就传的整个村子都知道了。” “这下金锋倒霉了,谢光就是个狗皮膏药,不给几斤粮食,谢光肯定不会走的。” 看热闹的村妇,七嘴八舌议论着,看得兴趣盎然。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金锋,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读书人,你爹死了就赖账,对得起你爹吗,对得起读的圣贤书吗?” 谢光指着金锋,演得更卖力了。 不得不说,谢光的演技还是可以的,语气、表情都很到位,对人心的把握也很准确。 如果还是之前那个书呆子金锋,很有可能会觉得丢人,选择息事宁人。 但此时的金锋从大一就开始兼职,早已受过各种社会的毒打,谢光这种撒泼在他看来就是小儿科。 见谢光撒泼打滚不肯走,冷笑一声,点了点头:“要粮食是吧,没问题,可以给你。” 谢光脸上一喜,刚准备接话,就听到金锋继续说道:“不过你先把你娘欠我的二两银子还给我。” “我娘什么时候找你借银子了?”谢光一脸懵逼。 “十年前,你娘得病那一年。” “十年前你才八岁,哪儿来的二两银子?” “你十六岁能有十斤麦子,我八岁为什么不能有二两银子?” “我……我……”谢光一时间竟然找不到话反驳。 院子外,一群村妇都嘻嘻哈哈笑了起来。 “行了,别演戏了,要么你拿出凭据,证明我爹找你借了十斤麦子,要么赶紧滚蛋。” 金锋指了指门口。 “书呆子,你是铁了心要赖账是吧?” 谢泼皮发现说不过金锋,也懒得演了,起身拍了拍屁股:“既然给你脸不要脸,那我也没必要再跟你客气了,今天这粮食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怎么,你还想硬抢不成?” 金锋不屑的瞥了谢泼皮一眼。 前世为了挣钱,金锋曾经在拳击馆做了两年陪练,挨得揍多了,身手也就练出来了,不少专业拳击手都不是他的对手,区区一个经常吃不饱饭的泼皮,还真没放在眼里。 “不是抢,是讨账!” 谢泼皮撸了撸袖子,面目狰狞。 第9章 要不然,你纳个妾吧? 关晓柔一直躲在门后边偷偷看着院子里的情况,眼看着谢泼皮要动手,害怕金锋吃亏,抱着扫把跑了出来。 两只手紧紧握着扫把,指着谢光:“你别过来,过来我打你哦!” 小院猛的一静,然后所有人都哄然大笑。 实在是关晓柔的形象和语言太没杀伤力了,萌凶萌凶的。 谢光眼睛都快看直了,猥琐笑道:“金锋,你不想还粮食,让关晓柔陪我睡一晚上也行。 要知道,县府青楼的小娘子,睡一晚上也不过才二十斤麦子……” “去尼玛的!” 金锋可以忍着性子陪谢光扯皮,却不能容忍他侮辱关晓柔。 不等谢光说完,便飞起一脚,把他踹了个跟头。 “金锋,你敢打我?” 谢光坐在地上,有些发蒙。 这么多年来,只有他谢光打金锋的份,金锋最多嘴上之乎者也骂几句,从来不敢还手。 别说谢光,围观的村妇也有些发蒙。 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书呆子吗? “一定是我大意了!” 谢光不服气,爬起来嗷嗷叫着再次冲来。 可是下一秒,又被踹翻在地。 这一次金锋没再饶他,追上去一通猛踹。 谢光几次想爬起来都没有得逞,只能蜷缩成一团,抱着头挨揍。 “当家的,别打了!” 关晓柔怕金锋失手把谢光打出个好歹,赶紧上来拉住。 谢光趁机连滚带爬的跑出院子,站在门口喊道:“金锋,你给我等着,老子饶不了你!” “当家的,你没事吧?” 关晓柔把金锋拉进里屋,担忧的上下打量,生怕金锋伤到哪里。 “没事,这样的货色我能打十个。” 金锋毫不在意说道。 “当家的,要不然,你纳个妾吧?”关晓柔突然说道。 “你说什么?” 金锋怀疑自己听错了。 刚成亲没两天的正牌老婆劝自己纳妾? “我说,当家的你纳个妾吧。” 关晓柔认真说道:“当家的你没有兄弟,晓柔的哥哥也没办法帮你,你如果娶一个兄弟多的姑娘,谢泼皮就不敢欺负咱们了……” 在这个通讯全靠吼,交通全靠走的年代,去一趟县府得走一整天。 村子里有了纠纷,只要没闹出人命,一般没人报官,都是自己解决。 解决的办法也非常简单,谁的兄弟多,谁的拳头大,谁就有理。 所以在农村,谁的兄弟多,谁就可以在村里横着走。 “傻姑娘,你这小脑瓜都在想什么呢?” 金锋笑着揉了揉关晓柔的小脑袋:“不用怕谢光,一个泼皮而已,刚才要不是你拉着我,我揍死他!” “当家的还说呢,你刚才下手太重了,万一把谢光打死了,要吃官司的。” “我心里有谱,不会真把他打死的。”金锋说道:“这种泼皮就是狗皮膏药,不动手就算了,动手就要让他怕,以后就不敢来烦咱们了。” “我听我哥说过,谢泼皮狐朋狗友不少,我们村的泼皮都怕他呢,回头他要是带着几个泼皮一起过来怎么办?” 关晓柔秀眉微蹙:“我觉得还是当家的娶个兄弟多的小妾更好。” “关晓柔同学,我来采访你一下,”金锋笑着指了指里屋:“咱们家就一张床,娶个小妾回来,睡哪里?” “一起睡呀,大家都是这样的。” 关晓柔理所当然道。 这么刺激的吗? 金锋不由咽了口口水。 “当家的要是觉得可以,回头我找表姐打听打听,村里哪家姑娘的兄弟多……” “算了,咱俩先吃饱再说纳妾的事儿吧。” 金锋打断关晓柔的话:“先弄饭吃,跑一上午快饿死了。” 吃过饭才刚过中午,闲着也没事,金锋又提着弓弩去了后山。 路过山脚的时候,挖野菜的妇人们对着他指指点点,显然暴打谢光的事情已经传开了。 如果被这群妇人围住,一时半会儿别想走掉,金锋换了条小路上山。 本来只想着随便转转,碰碰运气,结果今天猎物出奇得多,还没翻过第一个山头呢,就打了四只野兔和一只山鸡。 如果不是袋子背不下,估计还能再打一两只。 “后山的兔子什么时候这么多了?” 金锋并没有被收获冲昏头脑,反而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的地方。 野兔山鸡都非常警惕,轻易不会靠近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今天后山的野兔多得不正常。 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深山的老林子里出现了什么猛兽,所以野兔不得不冒险跑到人类聚集较近的后山。 金锋脑海里第一个闪过的念头就是老虎。 在枪支还未出现的时代,老虎几乎没有天敌,数量极多,特别是在山脉较多的蜀地,猛虎成患,每年都有不少人死于虎口。 针对这一情况,官府大力鼓励猎户杀虎,为此专门设立了高昂的奖励,但大多数进山杀虎的猎户,最后都成了老虎的口粮。 前世为了车子、房子,拼命加班,年纪轻轻就死在车间,好不容易老天爷给机会重生一次,金锋变得谨慎了许多。 察觉到不对,当即带着猎物下山。 山脚下,妇人们还在三五成群的挖野菜。 “要不要提醒她们呢?” 金锋很纠结。 提醒吧,一切都只是推测而已,没有一点证据。 一只成年野兔,可以换十几斤大米,在这种经常吃不饱肚子的年头,诱惑力可想而知。 如果让这群妇人知道后山的野兔、山鸡突然多了起来,明天全村的人都会上山抓兔子。 这样一来,万一山里真有猛兽,等于害了她们。 不提醒吧,她们在山脚挖野菜,万一猛虎下山一样危险。 金锋还在纠结,小玉已经带着一群妇人围了上来,笑嘻嘻说道:“金锋,看来收获不错啊,袋子都装满了,打开让我们看看你又打了什么呗?” “算了,该通知的我通知到,信不信就是她们的事了。” 金锋在心里做出决定,打开袋子把猎物倒在地上。 小玉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滚圆。 刚才她只是调侃金锋,以为袋子里装的是其他东西,没想到真的全是猎物。 “我的天,四只兔子,一只山鸡!” “金锋,你进山还没一个时辰吧,怎么打这么多好东西?” “两天打了六只兔子,小锋,你是要发财了啊!” …… 一群妇人都羡慕的两眼冒光。 “金锋,你怎么打到这么多兔子的,有什么窍门吗?” 小玉抓着金锋的袖子问道。 其他妇人也一个个把耳朵支棱起来。 第10章 警告 “没有窍门,这两天后山的兔子突然多了起来,我刚才才进山就碰到了好几只……” “真的?”小玉激动的打断金锋的话:“我晚上回去就跟我爹说,让他明天也上山。金锋,谢谢你啊,你真是个好人!” 其他妇人也都激动不已,有几个都差点没忍住现在回家喊自家男人过来。 “好人你大爷!” 莫名其妙被发了一张好人卡,不由让金锋想起前世的心酸。 不爽的对着小玉头上呼了一巴掌:“我的意思是,最近后山可能有危险,你们这几天最好不要来这边挖野菜了。” “什么危险?”小玉眨巴着大眼睛问道。 “你知道的,后山没什么兔子,现在突然多起来,我怀疑老林子里来了猛兽,把兔子赶到了后山。” 金锋说道:“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你们在山脚挖野菜就危险了。” “真的?” “骗你干什么?” “我不信,你肯定是怕我们上山抓兔子,你就抓不到了,才这么说。” 小玉一脸不信。 其他妇人脸上也是差不多的表情。 好言难劝该死的鬼,已经提醒过了,她们不信那也没办法。 反复劝说,她们反而会认为自己危言耸听,不想让别人进山发财。 “耗子尾汁吧。” 金锋瞥了兴奋的妇人们一眼,背着猎物走了。 看到金锋收获这么大,关晓柔兴奋的和个孩子一样,摸着山鸡绚丽的尾羽爱不释手。 这才是十八岁女孩子该有的样子。 金锋对关晓柔的改变非常欣慰,笑着问道:“好看吗?” “好看!” 关晓柔连连点头。 “那行,晚上加餐炖了它!” 金锋笑着说道:“羽毛你就留着。” “炖了?”关晓柔一愣:“不卖吗?” “山鸡除了毛就是骨头,愿意买的人不多,也卖不上价钱,炖了吧。” 金锋说道:“咱俩都太瘦了,得好好补补,要不然我打猎也没力气。” 在后世大家吃东西讲究美味,这个时代的人讲究实惠,买肉的时候大家都挑肥肉,没人愿意要瘦肉,更不会有人愿意要排骨。 山鸡卖不了几个钱,还不如留下自己吃。 宿主这一年多都是饥一顿饱一顿,身体底子太差了,的确得给补补。 “好吧。” 关晓柔自己舍不得吃好东西,却不舍得饿着金锋,乖巧的提着山鸡出去了。 这天傍晚,关晓柔在小院吃到了有生以来最丰盛的一顿晚餐。 浓香扑鼻的鸡汤和香甜软糯的大米饭随便吃,这种生活是她以前做梦也不敢想的。 她知道,这一切都是金锋带来的。 看金锋的目光也更加热切依赖。 “老看我干什么?吃饭!” 金锋又给关晓柔夹了块肉:“多吃点,吃饱了让你随便看。” 说完,不怀好意的冲关晓柔眨了眨眼。 “当家的又乱说了……” 关晓柔羞赧的白了金锋一眼,把金锋刚刚夹给她的肉块又夹回金锋碗里:“你是家里的顶梁柱,得多吃点肉,我吃米饭就很好了。” “一块鸡肉而已,至于让来让去的吗?” 金锋直接端起锅,给关晓柔碗里倒了好几块:“外面不是还有兔子吗,没吃过瘾的话,明天咱把它们也炖了。” “兔子要留着卖钱,县老爷也不能天天吃肉吧?” “三年县知府,十万雪花银,别说县令老爷,县府里能每天吃肉的大有人在。” 金锋说道:“我好好努力,争取早点让你过上天天吃肉的日子。” “能吃饱就谢天谢地了,天天吃肉我可不敢想。” “有什么不敢想的?要不是山里来了猛兽,咱们以后都不会缺肉吃,到时候让你看见肥肉就想吐。” “猛兽?什么猛兽?” “我也不知道。” 金锋摇了摇头,把自己的推测跟她说了一遍。 “当家的,你这几天不要进山了行不行?” 关晓柔一把抓住金锋的手。 她好不容易找到个依靠,生怕金锋出现意外。 “好,这几天不进山,在家陪你。” 金锋笑着答应。 关晓柔俏脸红了一下,突然想起了什么:“当家的,表姐也在后山挖野菜,她知不知道这件事?” “表姐?” 金锋一愣。 其他妇人挖野菜都是三五成群不慌不忙,但是张满仓一家两个残疾人,每年大半的口粮都是野菜,所以林云芳姑嫂几人挖野菜速度都非常快,别的妇人都不愿意跟她们一起。 下午还真没看到林云芳一家。 “等下我去满仓家,跟表姐说一声。” 吃过晚饭,金锋去了张满仓家,结果只有满仓新娶的婆娘在家做饭,林云芳和婆婆、小姑子还在后山没回来。 别人怎么样金锋懒得管,林云芳对自己抱有善意,金锋对她做不到无动于衷。 回去取了弓弩,又带上一把柴刀,也去了后山。 大嘴巴的三婶子端着碗从家里出来,正好看到金锋出门。 没多久,村子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金锋又带着那把古怪的弓箭去后山了。 妇人们本就蠢蠢欲动,只是有些拿不准,现在好了,一下子炸锅了。 “我就知道金锋在吓唬咱们,说什么有猛兽,有猛兽他敢现在进山?” “读书人就是不老实,心眼多。” “我看他不是心眼多,是黑心,吓唬咱们就算了,还跟咱们说这几天不要去挖野菜,不挖野菜,今年吃什么?” “走,大家都叫上男人去后山,兔子不能让他一个人打了!” “对,正好去问问金锋,他凭什么诓咱们!” …… 妇人们义愤填膺,一个个饭也不吃了,回家叫上男人,准备去后山打兔子,顺便找金锋要个说法。 等金锋赶到后山,天色已经擦黑,几道人影在老林子不远的地方晃动。 金锋跑过去一看,正是林云芳,婆婆和小姑子。 “表姐,天都快黑了,你们怎么还不回去呢?” “车前子正嫩,我们趁着还能看见多挖点。” 林云芳看了眼左边:“满仓在那边打柴,还不够一车呢,我们等他一会儿。” 一百多米外的林子外放着几捆干柴,张满仓正在装车。 第11章 猛虎下山 “我去帮满仓一起弄,表姐你们也收拾一下,准备回家吧。” 野菜是这家人大半口粮,最近几天相当于她们的抢收期,金锋也不好劝什么。 准备先去帮张满仓把柴装上车,下山再说猛兽的事。 “你有事先去忙,等下我们去帮满仓。” 林云芳看了一眼金锋腰间的弓弩说道。 成亲后金锋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一改往日好吃懒做的毛病,让她对金锋的看法有所改变。 “我就是来找你的,没其他事。” “找我干什么?” 林云芳好奇问道。 “这个等下回去的路上再说吧。” 金锋提着弓弩往张满仓那边走。 还没走到一半,就看到一群人从村里过来,怒气冲冲的。 “金锋,你凭什么骗我们?” 三婶子双手叉腰,当先发难。 “我骗你们什么了?” 金锋一头雾水。 “你跟我们说后山来了老虎,不是骗我们是什么?” “我下午跟你们说的很明白,一切只是我的推测,而且,我也没说是老虎,也有可能是其他猛兽。” 金锋哭笑不得。 “你看到了?” “没有。” “没有看到你就乱说,不是吓唬大家是什么?我看你就是黑了心,不让我们打兔子就算了,还不让我们来挖野菜,是诚心要饿死我们!” 三婶子机关枪一样,对着金锋突突突猛烈开火。 “我只是觉得可能有危险,提醒你们一声,你们愿意信就信,不愿意信算了,跟我嚎什么?” 无端被人指责,金锋也来了火气,伸手指了指后山:“你们想打兔子,去啊,我拦你了吗?” “都给我消停会儿!” 得到消息赶来的村长气喘吁吁站到两人中间:“咋个回事嘛?” “村长,你可得给我们评评理啊。” 三婶子一看村长来了,就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把事情说了一遍。 “金锋,判断是否有猛兽,要么亲眼看到了,要么发现了脚印、毛发之类的,最起码也要见到被猛兽撕咬的畜生。” 村长说道:“你什么都没发现,不能随便乱说,要是大家听了你的话,组建了打虎队,最后什么也没有,不是耽误事吗?” “行,我知道了。” 金锋无奈点头。 猛虎凶残,一两个村民对付不了,所以一旦发现老虎靠近村子,青壮就会组成打虎队,其他活计就耽误了。 这也是金锋一开始不愿意说的原因。 “我相信金锋是一片好心,只是说错了话,大家没必要揪着不放,都散了吧。” 村长还是有些威信的,他出面和稀泥,一众妇人也不好再为难金锋,嘟囔着各自散了。 有的回家,有的则和男人一起在山脚闲逛,希望运气好能遇到一两只出来觅食的野兔。 林子边上,张满仓正在努力的把捆好的干柴往车子上放,但是由于一条腿不方便,显得很费力。 金锋过去,帮着托起木柴另外一头,放到车上之后,又用麻绳帮着固定好。 “谢谢金家哥哥。” 张满仓憨厚地道谢。 “这种小事,谢什么谢?” 金锋不以为意。 “这是小事,老虎却是大事。” 张满仓压低声音说道:“你们刚才的话,我听到了,我知道你没骗她们,这两天后山的兔子的确一下子变多了,今天我看见好几只呢。 我搞不明白怎么回事,刚才还想着明天让我哥过来呢,幸好你过来提醒。” “你不想打兔子?” 金锋颇为意外的看了张满仓一眼。 张满仓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后山的树林捡拾落地的枯枝,或者砍一些树枝晾干背下山,他发现野兔突然多了不奇怪,但是能克制住诱惑,保持冷静,让金锋觉得意外。 “当然想,”张满仓笑了笑:“可是我和我哥都是残废人,真遇到老虎啥的,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俩要是被老虎吃了,这个家就真的过不下去了。” “满仓,你是个聪明人。” 金锋帮着把木材都捆到独轮车上:“早点回去吧,这几天就别来后山了。” 另外一边,林云芳三人也收拾好了东西。 张满仓掌车把,林云芳和婆婆一左一右扶着车子,小姑子提着装野菜的篮子,几个人慢慢下山。 金锋家在村西头,张满仓家在东头,两家人在山脚分手。 没走多远,金锋正想着明天去镇上卖了兔子,应该买点什么,后边突然传来一阵尖叫。 回头看去,刚才还义愤填膺的那群村妇,此时全都扯着嗓子四散奔逃。 一道黑影从山上猛冲而下,向距离最近的张满仓几人掠去。 “这是……老虎?!” 金锋瞳孔一缩,心跳急促加快! 虽然早就猜到后山可能来了老虎,亲眼见到还是头皮发麻。 这只老虎太大了,不算尾巴也有三米长,脑袋比脸盆还大,体重至少超过五百斤! 猛虎背上有一道伤口,还在淌血,显然之前被攻击过,此时显得很暴躁,跑得越来越快。 四肢矫健有力,一个窜扑就是四五米那么远。 视觉冲击力比前世在动物园见到的老虎强悍太多了! 这样的一只猛虎,绝对能一巴掌拍死自己! “啊!~~” 张满仓的妹妹被吓傻了,捂着脑袋惊声尖叫。 “嫂子,快跑!” 张满仓还算冷静,扔下独轮车,对着林云芳吆喝一声,拉着吓傻的妹妹和老娘就跑。 人怎么可能跑得过猛虎?何况张满仓腿脚还不方便。 发现老虎越来越近,张满仓红着眼睛嘶吼一声,拔出腰间柴刀。 “嫂子,你带娘和小花先走。” 张满仓挥舞柴刀,呜哈怪叫着,一瘸一拐跑向另外一边。 猛虎被张满仓吸引,转头追了过去。 天已经快黑了,张满仓跑没多远就被绊了一跟头。 还没来得及爬起来,猛虎便掠到了眼前。 “哥!” 张小花吓得小脸惨白。 张满仓也认命的闭上眼睛。 然而就在此时,一道箭矢破空而来,准确命中猛虎的左前腿。 直接洞穿! 噗通! 猛虎前腿一软,一头栽在地上,往前滑行了五六米,停在张满仓脚边。 第12章 打虎英雄 猛虎被射中一条腿,更加狂躁了,抬起蒲扇一般大的右前爪,对着张满仓拍去。 张满仓吓得脸都白了,就地一滚,顺着山坡往下滚了五六米。 猛虎愤怒咆哮一声,用剩下的三条腿爬起来,继续追击。 嗖! 又是一道箭矢飞来,射中左后腿。 左侧两条腿都被箭矢洞穿,猛虎立刻失去了平衡,噗通一声侧倒在地。 哪怕如此,猛虎依旧凶猛,两条右腿扑腾着在地上刨出两个大坑。 咆哮声震耳欲聋,吓得那些村妇们面如土色。 金锋端着弩弓在二十米之外,对着猛虎的头又补了一箭。 头部中箭,猛虎渐渐停止挣扎。 不管前世还是今生,这都是金锋第一次直面猛虎。 刚才高度紧张的时候没觉得,现在猛虎死了,金锋才发现自己的心跳得就像擂鼓一样,端着弩弓的双手也不停颤抖。 那些刚才还叫嚣得厉害的妇人们,一大半都吓得双腿发软,坐在地上抖如筛糠。 她们还算好的,在阎王殿门口溜达了一趟的张满仓更是不堪,屁股下边湿了一大片,瘫坐在地上抖个不停,牙齿打得咯咯直响,显然被吓坏了。 “我的儿啊!” 张家老娘跑过去把张满仓拖到一边,确认儿子没事,噗通一声跪到地上,对着金锋嘭嘭磕头。 老娘都跪了,林云芳和小姑子也不敢站着,赶紧跟着跪了下来。 金锋很不习惯古人的跪拜之礼,特别对方还是个老人家,赶紧伸手去拉张家老娘:“大娘,你别这样,您这么大年纪给我磕头,不是折我寿吗?” “金家小哥,这是救命的大恩,你受得起!” 张家老娘哭着说道:“回去我就给你立长生碑,和祖宗牌位放在一起,一辈子供着!” “使不得!使不得!” 金锋和赶来的村长一起,好说歹说才把张家几人拉起来。 妇人们看到猛虎已被射杀,也壮着胆子围上来。 身处乱世,所有人都崇拜强者。 不管以前金锋在村里如何,现在所有人看他的眼神全都不一样了。 金锋当着她们的面搏杀猛虎,救下张满仓,让这些妇人有种在做梦的感觉。 可是老虎就躺在一旁提醒她们,这不是做梦。 “金……金锋,你真是太厉害了,一个人就杀了这么大一只老虎!” 小玉两眼盯着金锋,眼睛亮晶晶的。 哪个少女不怀春?金锋从小读书,没经过风吹雨打,面相上自然不是其他农家小子可比的。 不仅小玉眼睛亮晶晶的,其他适龄姑娘或者家里有姑娘的妇人,看金锋的眼神也都如此。 之前没姑娘愿意嫁,是怕嫁过去被饿死。 但是现在她们看到了金锋的另一面。 连老虎都能打死,还养不活一家人吗? 嫁给打虎英雄,以后在村里谁还敢欺负自己? 刚才带头攻击金锋的三婶子,此时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小……小锋,刚才是我不对……” 三婶子主动道歉了,金锋也懒得跟一个乡村老妇一般见识,摆手说道:“没事婶子,都过去了。” “对,都过去了,不提了。” 村长拍着金锋的肩膀,畅快大笑道:“好样的!哈哈,咱们西河湾也出了一个打虎英雄,以后我看谁还敢小看咱们!” 周围的关家湾、田家湾都是同一姓氏的宗族村,而西河湾是因为兵乱、灾荒聚在一起的可怜人,来自五湖四海,自然不如那些宗族村团结,所以西河湾经常被其他村子欺负。 就连马匪收例钱,西河湾每家都要多收两斤谷子。 现在好了,西河湾出了一个打虎英雄,其他村子再想欺负他们,也得掂量掂量。 毕竟每一个打虎英雄都不是简单之辈,要么是身手高超的好汉,要么是善于制造陷阱的老猎人,哪一种都不是好惹的。 …… 山底下,关晓柔一直在担心,刷过碗之后就出门去找金锋。 才出村子,就听到老虎咆哮。 回过神来,也顾不上害怕,疯了一样往后山跑。 天已经黑了,金锋又被人围在中间,关晓柔看了一圈没找到金锋的身影,顿时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光了,坐在地上撕心裂肺喊道:“当家的!……” “这儿呢,这儿呢!” 金锋听到关晓柔的喊声,赶紧挤开人群:“不是让你在家吗,怎么来山上了?” “当家的,你没事吧?” 一向害羞的关晓柔就好像没看到周围的人,爬起来冲到金锋旁边,一把抱住金锋的胳膊。 生怕一松手他就飞了一样。 “没事。” 金锋心中涌起一股暖意:“一只老虎而已,我两箭就射死了。” 说完,拉着关晓柔挤开人群,得意的指着地上的老虎。 关晓柔一眼就认出来,插在虎头上只剩下一半的箭矢,的确是金锋的。 直到这时候,关晓柔才发现周围的妇人全都一脸暧昧的看着自己。 一把松开金锋的胳膊,俏脸羞得通红。 “金锋家的,你男人可厉害了,你以后有福了。” 三婶子打趣道:“成了亲就是不一样,成了男人都能杀老虎了。” “婶子你可别说了,晓柔脸皮薄,等下被你说哭了,还得我哄。” 金锋发现关晓柔羞得都快把头埋进衣服里了,笑着把她护到身后。 “哟哟哟,这就护上啦?” “金锋家的,害什么的羞嘛,你当家的打死了老虎,我们都替你高兴。” “我看你是眼红!” “我就是眼红怎么了,老虎可值钱了,送去县府还有奖赏,你不眼红吗?” “金锋家的命真好。” 不少妇人看着关晓柔,眼神中都有着浓浓的羡慕。 这个时代,女性地位低下,男人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像金锋这样维护老婆的少之又少。 最重要的是金锋一个人打死了老虎,不管是卖虎的钱还是官府赏金,都是他一个人的。 这可是一大笔钱,省着点儿花,往后几年甚至十几年都不用发愁了。 没有婆婆在头上压着,当家的是读书人,知道心疼人,一下子又得到这么一大笔钱…… 村里其他妇人不羡慕关晓柔才怪呢。 第13章 金川县府 “我早就说过,晓柔不能晒太阳,说明她是天生的富贵命,怎么样,现在相信了吧?” 金锋指着周围的妇人说道:“以后谁再乱嚼舌根,说她是灾星,我可不愿意!” “信了信了,你领了赏钱回来给我带个白面馍馍,以后我见了你媳妇儿叫她财神奶奶都行。” 一个彪悍的村妇开口调侃。 “我就算不给你带白面馍馍,以后你也得叫她财神奶奶!” “凭什么?” “就凭你以后能从她手里挣钱,过上好日子。” “那我等着。” “放心吧,不会让你等太久。”金锋自信说道。 作为穿越者,金锋肯定不会窝在这个小山沟,这里只是起点,绝不会是终点。 不管做什么,他一个人肯定不行,到时候西河湾会有很多人在他这边找到工作,从关晓柔手里拿工资。 关晓柔不是她们的财神奶奶是什么? 可是现在妇人们都以为金锋在吹牛,没人真放在心上,都扭头去看刚上山的张凉对着老娘磕头。 张家日子过得艰难,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每天都要在田里劳作到天黑才会回家。 刚到家门口,就听到后山有猛虎咆哮。 老母、妻子、弟弟妹妹都还在后山挖野菜,张凉心都凉了。 飞奔到后山才知道,金锋救了他全家。 安慰好老娘,带着裤子还没干的张满仓挤开人群来到金锋面前,仅剩的右臂狠狠锤了下胸膛: “金家兄弟,大恩不言谢,以后张凉这条命就是你的,但凡有事你只管吩咐!” 这是军中的最高礼仪。 “凉哥,嫂子是晓柔表姐,咱们就是一家人,这么说不是见外了吗?” 这话在后世只是最简单的客套话,却实实在在说到了张凉心坎里。 张家两个残疾人,在村里的日子也不好过,挖野菜的妇人都不太愿意和张家姑嫂一起,因为她们挖的太快了。 这些年张凉见识过太多人情冷暖,也更加珍惜别人的善意。 金锋冒死救了他的家人,又说了这番话,把张凉感动的死心塌地的。 村长看着这一幕,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这么多年来,哪次猛虎下山不叼走几个人? 只有这次,村里连打虎队都没组建,老虎却连一个人都没伤到就被干掉了。 都不用金锋说话,村民们自发的找来麻绳杠子,把老虎抬到金锋家里。 关晓柔把上午带回来的花生喜糖拿出来,热热闹闹的招待大家。 虽然还羞得满脸通红,但是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样子,又被妇人们打趣一顿。 “金锋,你看带谁一起去县府?” 村长把金锋拉到一旁,小声问道。 卖老虎和赏金是一大笔钱,按照规矩,跟着去县府的人,金锋是要管饭的,如果懂事,多少还要封点红包。 这年头,吃饱饭的机会不多,所以跟着去县府是个美差,村长也不好自作主张。 “麻烦村长,铁子大哥,六哥和凉哥一起去吧。” 金锋笑着决定人选。 村长自然不用说,肯定要去的,顺带着把他儿子刘铁也带上,卖个人情,毕竟以后还要在村里做事。 陈老六是猎户,每年都要去县府卖几次兽皮,门路熟,带上他是应该的。 对于金锋愿意带着独臂的张凉,让村长有些意外,不过金锋这个当事人做出了决定,村长也不好反驳。 送走村民,已经到了半夜。 “晓柔,你要带什么东西吗?” 金锋帮着关晓柔收拾东西,随口问道。 这年头去一趟县府不容易,很多人一辈子都去不了几次。 “家里有粮,没什么要带的……” 还没说完,关晓柔好像想起了什么:“当家的能不能带一根冰糖葫芦?” “行,”金锋记在心里,笑着问道:“怎么,嘴馋了?” “小妹前两年生病了,爹爹带着她去县府看病,吃过一次糖葫芦,回来后总是念叨,说这辈子要是能再吃一次糖葫芦就好了。” 关晓柔的声音低下来:“我走的时候,她的身子就越来越不好,村里的老人都说,她活不过今年了……当家的,你从县府回来,我能回去看看小妹吗?” “当然可以。” 金锋把关晓柔搂进怀里:“我陪你一起去。” 来这里的第一顿饭还是用丈母娘的私房钱买的粮食,怎么说也要去看望一下。 第二天还没亮,村长就带着儿子刘铁、猎户陈老六和张凉赶到金锋家。 陈老六还推着一辆大板车。 关晓柔比他们更早,麦粥已经熬好放到了桌子上。 “晓柔,我估计晚上回不来,你要是害怕,就去跟表姐住一晚。” 西河湾到县府的直线距离只有二十几里,但是中间隔着一条峡谷,只能绕路。 这样一来,路程就变成了四十多里,而且一大半都是狭窄的山路,一天肯定回不来。 “嗯。” 关晓柔乖巧点头。 山路崎岖狭窄,很多地方比板车宽不了多少,拉着几百斤的老虎很难走。还好一路上没有遇到劫道山匪,几个人花了六个多小时,一直到半下午才走完三十多里山路。 转过山脚,远远出现一座城池的轮廓。 这就是管辖西河湾的县府——金川县。 县府不大,长宽不过三四里,连后世很多乡镇都比不过。 但是大块青砖筑成的城墙却高五六米,表面上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刀砍斧砸和灼烧烟熏的痕迹,仿佛在叙说着曾经发生过的战斗。 这显然是一座兵城。 上了官道,路上人多了起来,金锋他们的板车把路占了一小半。 川蜀之地多山,猛虎泛滥成灾,老百姓苦虎久矣。 看到板车拉着那么大一头猛虎,路人纷纷避让,以表示对打死老虎好汉的尊敬。 这让猎户和刘铁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昂头挺胸的,好像他们就是打虎英雄一样。 几人从东门进入县城,拉着板车直奔城中央的县衙。 跟着看热闹的百姓挤满县衙,打虎又是为民除害,衙役倒也没敢为难金锋他们,查验过老虎的尸体之后,割掉老虎的舌头,然后就把三贯赏钱给了村长。 第14章 大采购 为了鼓励民众猎杀猛虎,防止地方官强买强卖,朝廷规定县衙需要支付打虎的赏金,却不能收购虎尸。 割掉老虎舌头,就是为了防止有人买走老虎之后重复领赏。 几人领了赏钱,还要自己去找买家。 拉着板车刚出县衙,就被闻讯赶来的几个皮货商围住了。 “陈老六,你可以啊,竟然打死了一只老虎!说吧,多少钱!” 猎户每年都要来县府卖兽皮,很快就有人认出他来,开口询价。 杀死一头老虎在西河湾是超级大新闻,但是金川县下辖十六个乡镇,上百个村子,全都是山地,老虎太多了,平均下来,每年都会打死两三头,猎户看过好几次老虎拍卖,早就知道大概价钱。 一头老虎一般可以卖二十五贯钱左右。 但是猎户却伸出四根手指,开口说道:“四十贯钱!” “陈老六你他娘的被猪油蒙了心吧,老虎什么价钱你不知道吗?” 有皮货商骂道。 “老周,我们的老虎和其他村子送来的一样吗?” 猎户也是寸步不让:“他们送来的老虎哪个不是一群人围着捅死的,早就被砍得大窟窿小眼的,你再看看我们这头,身上就几个小孔,个头还大,毛色也好,他们能比得上吗?” “那也值不了四十贯!” “这么好的老虎,几十年也遇不到一次,怎么不值?少了四十贯不卖!” …… 经过半个时辰的讨价还价,老虎最终以三十二贯的价钱卖给了老周。 加上官府的三贯赏金,这只老虎总共收获了三十五贯。 一贯钱是一千个铜板,三十五贯铜钱,装了半布袋。 大康的铜板还是很值钱的,一个铜板就可以买一个肉包子。 有了这笔钱,金锋接下来好几年都完全不用为赋税和吃喝发愁了。 “走,吃饭去!” 手里有了钱,心里就有了底,金锋看到天色渐黑,豪气的一挥手,带着几人去找饭馆。 从早上到现在跑了几十里山路都没吃饭,张凉几人也都饥肠辘辘,笑呵呵跟上。 大康没有炒菜,饮食主要以蒸煮为主,在路边找了一间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客栈,每人要了一碗肉汤,白面馍直接上了一盆。 这些东西已经是客栈最好的伙食了。 吃饭带住宿,总共花了七十个铜板,张凉替金锋心疼了半夜,觉得金锋太败家了。 七十个铜板买粗粮的话,再配些野菜,够他们一家人吃一个月了。 但是第二天上午,张凉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败家。 早晨一起来,金锋就给村长几人每人封了个红包,张凉打开一看,足足两百个铜板。 “金锋,太多了,我不能收。” 这个红包太大了,连村长都觉得有些烫手。 “不多不多,你们放下手里的活计跟着我跑了那么远,总不能让你们白白跑路吧?” 金锋说道:“百无一用是书生,要不是你们,我连县衙的门都摸不着,更别说把老虎卖出那么高的价钱了。” 这话倒不是金锋谦虚,如果不是猎户和村长跟商户们讨价还价,这头猛虎至少少卖好几贯。 那就是好几千个铜板。 “都是一个村的,这是应该的。” 村长说道:“昨天你请我们敞开肚子吃肉吃馍,已经花了不少钱,今天随便给俩铜板意思意思就行了。” “还是古人淳朴啊。” 金锋在心里感叹一声,故意板起脸说道:“我金锋是读书人,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你们不收,就把它扔了吧。” “你呀你呀!” 村长看到金锋犯了读书人的犟脾气,只好把红包塞进怀里。 “这就对了嘛。” 金锋这才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开始了大采购。 一上午的时间,金锋花掉了足足八贯铜钱,不仅买了粮食盐巴之类的生活用品,还买了很多张凉不认识,或者认为一点用都没有的东西,装了大半板车。 本来还想给关晓柔买身衣裳,可是找遍整个县府也没有卖成衣的,只能扯了两匹布,回去找人做一身。 采购完毕,铜钱还剩下二十多贯,足足装了半袋子,金锋嫌麻烦,在钱庄里把其中二十贯兑换成更容易携带的银锭。 又请大家下馆子吃了一顿,然后才开始返程。 金锋几人刚刚离开城门,衙役就带着一个穿着盔甲的年轻人进了昨晚金锋入住的客栈。 “几位爷,打尖还是住店啊!” 小二赶紧迎了上去。 “不打尖也不住店,跟你打听个人。” 衙役问道:“昨天卖虎的几个人是不是住在你们这里?” “卖虎的?” 小二一愣。 他昨天很忙,没来得及去看热闹,光听说了有人卖老虎,却没见到。 “他们一共五个人,领头的是个看个老汉,还有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和一个独臂汉子。” 衙役这么一说,小二马上想起了:“对对,他们昨天住在这里,可是一早就退房走了。” “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吗?” “这个小的不知道。” 小二忍不住问道:“官爷,您找他们干什么,莫不是他们犯了什么事?” “不该问的别问。” 衙役沉声呵斥一声,小二吓得脖子一缩,不敢再问。 “他们没犯事,昨天晚上我看了老虎,发现杀虎之人箭术高超,所以想要结识一下,没有恶意。” 穿着盔甲的年轻人笑着说道:“你如果再见到他们,来城南的庆丰别院通知一声,少不了你的赏钱。” “是!” 小二一听庆丰别院几个字,态度马上变得更加恭敬。 他听人说过,那是一位大将军的府邸。 出了客栈,衙役发现年轻人满脸失望的样子,安慰道:“少爷,咱们县每年都要打死几只老虎,您要是喜欢打虎英雄,明天我就去给你找几个。” “不一样的。” 穿着盔甲的年轻人说道:“那只老虎的两条腿都被箭矢洞穿,额头上那一箭也深达半尺,说明杀死这只老虎的是一个弓箭高手,而且力大无穷,北边战事正紧,急缺这样人才!” “张捕头,你帮我留意一下,如果发现这个人的消息,烦请通知我一声。” “庆公子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 衙役躬身答应。 第15章 回娘家 少了几百斤的老虎,金锋几人返程的速度快了许多,吃过中午饭从县府出发,天没黑就回到西河湾。 “给,冰糖葫芦!” 送走看热闹的村民,金锋从布袋里掏出一个油纸包裹。 “怎么买了这么多?” 关晓柔打开油纸,发现里面足足有十几根糖葫芦。 “好不容易去一趟县府,自然要多买些。” 金锋笑着拿出一根:“听客栈的伙计说,这是县府最好的糖葫芦,你也尝尝。” “小娥要是见到这些糖葫芦,肯定会高兴坏的。” 关晓柔恨不得现在就飞回去。 只是短短几天时间,她就从人人厌恶的灾星,变成了人人羡慕的有福之人。 她迫不及待的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母亲,告诉妹妹。 走亲戚自然不能一大早就去,哪怕关晓柔早已归心似箭,第二天还是等到了太阳升起才出发。 “哎呀,老三家的灾星又回来了!” “早说这样的灾星没人要,你看看,这才三天就被人家赶回来了吧?” “我看着不像赶回来的,俩人刚才还笑了一下。” “不是赶回来了,那个男人背着布袋干什么?里面装的肯定是赔钱货的东西。” “你怎么知道,万一是女婿给老丈人背的礼物呢。” “你活了半辈子,见过几个女婿给老丈人送礼的,何况关晓柔还是个灾星。” “昨天后山遭了老虎,说不定就是灾星招来的,快去喊老三回来,不能再让灾星回村了!” …… 刚刚进村,风言风语就把关晓柔的好心情破坏的一干二净。 取而代之的是满心惶恐。 “不怕,有我呢。” 金锋握住关晓柔的手微微用力:“还记得我怎么说的吗?咱们又不吃他们家的大米,把他们的话当放屁就行了。” “嗯!” 关晓柔感受着手心的温度,心里慢慢踏实下来,停在一座破落的小院门前。 院子里,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正趴在墙根用手扒拉着什么,听到脚步声,缓缓抬起脑袋。 看到来人是关晓柔,小姑娘惊喜喊道:“呀,姐姐,你回来啦?” “小娥,你干什么呢?” 关晓柔快步走过去,把小姑娘从地上拉起来。 “姐姐,我听到这里有蟋蟀叫,它的窝肯定在这里。” 小姑娘指着墙根说道:“姐姐,你放我下来,我抓到蟋蟀,烤了咱俩一起吃。” “小娥,嫂子昨天又没让你吃饭吗?” 关晓柔抱着小姑娘,眼睛红了。 “嫂子说我反正也活不了,吃饭也是浪费粮食,还跟大哥说把我扔到后山……” 小姑娘也跟着哭起来:“姐姐,他们说你嫁人了,你把我带走好不好,别让大哥把我扔到后山,后山有狼,我怕……我给你纺线,我还会挖野菜,姐姐你带我走好不好……” 关晓柔把小姑娘紧紧抱在怀里,抬头用祈求的目光看着金锋:“当家的……” 金锋点了点头,也觉得嗓子堵堵的。 咯吱! 一个头发乱糟糟的中年妇女推开房门。 “娘!” 关晓柔擦了擦眼泪:“这是我当家的……” 中年妇女看了看满脸泪水的闺女,脸色大变,不等金锋和关晓柔说话,扑过来就要给金锋下跪: “姑爷,你既然在送亲队里挑了晓柔做婆娘,就不能再送回来了……姑爷你行行好,把晓柔领回去吧,要不然她哥回来会打死她的……” “婶子,不是这样的!” 金锋赶紧托住关刘氏。 开玩笑,第一次见面,丈母娘先给自己磕个头算怎么回事? 虽然,这个丈母娘,还有些叫不出口。 “娘,当家的不是要把我赶回来,我们是过来看你的。” 关晓柔也赶紧解释。 “真的?” 关刘氏有些不敢相信。 “当然是真的,当家的还给娘带礼物了呢。” 关晓柔从金锋肩膀上取下布袋,一件一件往外掏东西:“这两只兔子是前天打的,当家的用盐腌好了,娘可以留着慢慢吃,这匹布是当家的昨天从县府买的,给娘做衣裳的……” “姑爷,这些是给我的?” 关刘氏眼睛瞪得滚圆。 她活了半辈子,头一次有人给她送礼。 还一次送了这么多东西。 “婶子,礼物有些寒酸,您别嫌弃。” 金锋有些不好意思。 哪怕两世为人,这都是第一次见丈母娘,带的东西中最值钱就是两只野兔,让他觉得有些拿不出手。 “不嫌弃,不嫌弃!太多了,还都是好东西……” 关刘氏赶紧摆手,然后扭头看向关晓柔:“姑爷是干什么的?” 女多男少,女婿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平时去娘家,很少会有人带礼物。 像金锋这样带这么一堆东西的,几乎没有。 “娘,当家的是读书人,不过他会打猎,兔子就是他打的。” 说到金锋,关晓柔满脸自豪:“他还是打虎英雄呢,前天晚上只用三箭就射死一只五百多斤的大老虎呢!” “打虎英雄?” 关刘氏瞪着眼睛问道:“前几天咱们后山来了一只老虎,可凶了,打虎队的汉子伤了五六个才把它打跑,昨天听村长说在西河湾被打死了,莫不是姑爷打死?” “对,就是当家的!” 关晓柔骄傲说道。 “老天爷啊!” 关刘氏一屁股坐到地上,拍着大腿嚎啕大哭。 “娘,你哭什么啊?” 关晓柔吓得手足无措:“我说错话了吗?” “我是高兴的。” 关刘氏擦着眼泪说道:“老天爷终于开眼了,晓柔,你找了个好姑爷啊!” “嗯,当家的对我可好了,进门都没打我,吃饭让我上桌子,大米饭随便吃,昨天去县府还扯布让我做新衣服呢!” “好,好!你总算熬出来了……” 关刘氏抚摸着关晓柔的头发,眼中满是舐犊之色,看金锋的眼神也越来越喜欢:“姑爷,别在院子里站着了,进屋。” 屋子比金锋家还破,居中摆了一张缺条腿的桌子和两条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长凳,窗户下放着两架破旧的纺车。 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了。 “姑爷你坐,我去给你倒碗水。” 关刘氏拿起桌子上的破茶壶,小跑着去厨房打水。 “姐姐,你真的吃到大米饭啦?” 小姑娘终于找到了说话的机会。 抓着关晓柔的胳膊,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第16章 滚出去 “不止大米饭,还有肉呢。” 关晓柔揉了揉小姑娘的头发。 “姐姐,我也想吃大米饭!” 小姑娘擦了擦口水:“不用吃饱,姐姐给我吃一口就行。” “姐姐带了米,晌午就给你蒸大米饭,用肉汤泡着,你随便吃。” 关晓柔从金锋手里接过布袋:“走,去里屋,我给你拿好吃的。” 害怕忘了,糖葫芦昨晚就被放进袋子,压到了下边。 “什么好吃的?” 小姑娘的口水越擦越多。 “来了你就知道了。” 姐妹俩嘀嘀咕咕进了里屋。 金锋在课本上经常看到纺车的插画,却是第一次见到实物,刚准备去研究研究呢,几个人骂骂咧咧进了院子。 为首俩人正是关晓柔的大哥关柱子和嫂子田三丫。 里屋的关晓柔刚刚打开布袋,听到大哥和嫂子的声音,赶紧跑了出来。 “赔钱货,你怎么回来了?” 田三丫一见关晓柔,脸黑得就跟锅底一样。 “嫂子,我回来看看娘……” “一个老不死的有什么好看的?” 田三丫说道:“我看你是想来蹭饭吧?” 关家现在一天只吃一顿饭,一般在十一点左右,然后要一直撑到第二天十一点才有饭吃。 刚才她在地里干活,听说关晓柔回来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赔钱货回来蹭饭了。 这还得了? 二话不说拉着男人以最快速度跑了回来。 “三丫,晓柔跟姑爷真是来看咱们,不是蹭饭的。” 关刘氏提着茶壶,也进了堂屋:“他们还带了礼物呢。” “咱们村谁不知道,赔钱货嫁给了西河湾最没用的书呆子,能带什么礼物?最多带一把野菜!” 田三丫越说越刻薄:“读书人坏心思最多,肯定想着带点野菜过来,让咱们用粮食回礼!” “嫂子,你可以打我骂我,但是你不能这么说我当家的!” 关晓柔被嫂子欺负了两年,已经有了心理阴影,可是听到她说金锋坏话,还是鼓起勇气反驳。 “我说他怎么了?听不下去就滚出去!” 田三丫也看到了金锋:“你就是那个书呆子吧?既然选了这个赔钱货,就不要后悔,更别想着占我们家便宜,识趣的赶紧领着她回西河湾,别等我兄弟过来赶人,那样谁都不好看!” “三丫,你给我闭嘴!” 关刘氏看到金锋皱眉,赶紧给儿子使了个眼色:“柱子,管管你婆娘!” 可惜他儿子也和田三丫一个心思,完全忽视了老娘的提醒。 “老不死的你真糊涂啦,这个赔钱货已经不是关家的人了,你还护着她!” 田三丫气得双手叉腰,破口大骂:“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才嫁到你们关家,一家子没一个好人,不是灾星就是短命鬼……短命鬼,你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 泼妇骂起人来一点道理都不讲,关小娥已经吓得缩在墙角了,还是没能逃过一劫,被田三丫骂得头都不敢抬,吓得直发抖。 刚开始只是微微颤抖,后来越抖越厉害,手脚也跟着抽搐起来! “小娥!” 关晓柔赶紧抱住妹妹,急得手忙脚乱,却又不知道怎么办。 “说你灾星你还不信,刚进门就把短命鬼克犯病了!” 田三丫却越骂越兴奋。 过来看热闹的邻居也对着关晓柔指指点点。 “当家的!” 关晓柔没有在意别人的指点,抬头用求助的目光看向金锋。 金锋上前几步,低头看向小姑娘。 双眼紧闭,脸色发白,浑身抽搐,牙齿没有紧咬,也没有吐白沫,不是癫痫…… 再联想到关小娥长期处于饥饿状态,金锋马上猜到了低血糖。 冲进里屋,从布袋子里拿出一把糖霜,用水化开,小心的喂进小姑娘嘴里。 所有人都不知道金锋在干什么,就连田三丫也停止撒泼,好奇的看着。 糖水灌下没多久,小姑娘就悠悠转醒。 “哎呀,醒了醒了!” “不是说关晓柔嫁给了一个书呆子吗,怎么成郎中了?” “我怎么知道?” 邻居们小声议论起来。 “我姑爷不仅是郎中,还是打虎英雄!” 看到小女儿没事,关刘氏昂着头,自豪说道:“后山那只把你们吓得尿裤子的老虎,就是被我姑爷打死的!” “三嫂,吹大气不是这么吹的,那老虎一丈多长,咱村里三十多个棒小伙都没留住它,就你姑爷这身板,还不够老虎一巴掌拍的!” 马上就有见过老虎的邻居反驳关刘氏。 “三嫂没有吹大气,” 关家湾的村长推开人群走进来:“早上我去西河边的地里看庄稼,碰到了西河湾的刘庆元,他跟我说了经过,老虎就是晓柔的姑爷一个人打死的。” “村长,他这身板,一个人怎么可能打得死老虎?” 邻居们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刘庆元说了,晓柔的姑爷是神箭手,只用了三箭就射死了猛虎,西河湾一大半的人都看到了!” 村长说道:“你们都应该好好谢谢人家,要不是他打死了老虎,你们谁敢去后山挖野菜,今年还不知道要饿死多少人呢!” 说完,躬着身子给金锋作了个揖:“多谢壮士。” “多谢壮士!” 村长带头了,村民们也只能跟着作揖。 这是对打虎英雄的尊敬。 “免了吧,你们别赶我和晓柔走就行了。” 金锋对刚才的事情很生气,翻着布袋给关小娥找糖葫芦,连头都没抬。 “呀,刚才赔钱……晓柔背的真的是礼物啊!” “老三家真是走了大运啊,找了个打虎英雄做姑爷!” “三丫真是的,这么好的姑爷,刚才还往外赶!” “老田家的人就知道狗眼看人低,现在傻了吧!” 邻居们看着从袋子里掏出来的一样样礼物,态度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刚才叉着腰撒泼的田三丫也一脸呆滞。 金锋找到糖葫芦,一整包全都塞给小姑娘:“小娥,你这个病多吃点糖就好了,你姐姐说你最喜欢吃糖葫芦,给,尝尝。” “谢谢姐夫!” 关小娥接过糖葫芦,紧紧搂在怀里。 “柱子,快让你婆娘给姑爷认错!” 关刘氏到底还是心疼儿子,悄悄扯了扯儿子的衣角。 第17章 唐冬冬 不用关柱子说话,回过神来的田三丫已经冲到金锋跟前,陪着笑脸说道: “刚才是我瞎了眼,竟然没认出姑爷是打虎英雄,您别跟我一般见识。” 说完,对着自己脸上扇了一巴掌:“这巴掌算是给您赔不是!” 这一巴掌没有一点放水,脸上直接浮出来五个手指印。 但是周围的村民却没有一个笑话田三丫的。 他们都饿怕了,如果他们家也有一个打虎英雄的姑爷,让他们磕头都行。 “不用给我赔不是,你刚才骂的是晓柔!” 金锋冷冷说道。 “晓柔,我错了。” 田三丫扭头对着关晓柔,对着自己脸上又扇了一巴掌:“晓柔,以前是嫂子错了,我不是人,不该欺负你,可是你也知道咱们家是什么样子……” 关晓柔到底心软,也知道以前家里的情况,田三丫说了几句软话,就把她哄住了。 毕竟是关晓柔的娘家人,她想原谅就原谅吧,也不是什么大事,大不了以后少来往就是了。 金锋懒得听田三丫倒苦水,也懒得搭理过来搭话的大舅哥,蹲到边上研究纺车。 邻居们发现没有什么热闹可看了,一个个回去干活去了。 “当家的,我跟嫂子说好了,咱们走的时候,可以把这台纺车带走。” 关晓柔终于摆脱了田三丫,蹲到金锋旁边。 “你还真准备纺线供我读书呀?” 金锋笑着打趣。 关晓柔全身的肌肤都水嫩嫩的,唯独手上到处是老茧,都是纺线留下来的。 “我知道当家的你有本事,家里不用我挣钱,但是除了纺线,我也不知道能做什么,总不能一直闲坐着吧?” 关晓柔低着头说道。 “没事纺纺线也行,不过这架纺车都快散架了,就别往家里搬了,回头我再给你做一架更好的。” 工科博士不是白读的,古时候的纺车机械结构又非常简单,金锋几眼就看明白了,回去随便改一下,效率绝对能翻好几倍。 “当家的你还会做纺车?” 关晓柔惊喜道。 “我会的东西多着呢。” 金锋臭屁道。 “当家的,咱们出去走走吧,我带你去见个人。” 关晓柔把金锋拉起来。 “见谁啊?” “我最好的朋友,”关晓柔说道:“以前大家都说我是灾星,所有人都躲着我,只有冬冬不嫌弃我,还总帮着我干活儿。” “那得见见。” 两人走出小院,转过一片竹林,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正在锄地。 少女比关晓柔还要高一点,长得也标致,只是有点太瘦了。 金锋总是觉得这个少女有点不对劲,不由多看了两眼。 “当家的,冬冬长得好看吧?” 关晓柔笑着问道。 “的确挺漂亮的,就比我家晓柔差那么一点点。” “那你把冬冬娶回去做小妾怎么样?” “你怎么又来了?” 虽然是理科生,但是该有的求生欲还是要有的:“天底下漂亮的女人多了,难道见一个就要娶回家,咱家装得下吗?我娶你一个就够了。” “相公,冬冬不光长得漂亮,还会读书算数呢。” “会读书算数?” 金锋一愣。 这年头男人认字的都少之又少,更别提女人了,千分之一都没有。 “冬冬以前是城里的大小姐,后来家里遭了变故才来关家湾投靠五奶奶。” 关晓柔说道:“以前五奶奶都不让她干活的,最多跟我学学纺线,现在怎么干起活来了?” “怪不得。” 金锋终于知道为什么刚才会觉得不对劲了。 那个少女干活的姿势很别扭,一看就是以前没下过地的主。 唐冬冬是外来户,在关家湾也没什么朋友,所以见到关晓柔也很高兴。 俩人头凑着头跑到一旁说悄悄话,金锋也不好意思掺和,只能跑到一边思考怎么改进纺车。 “冬冬,五奶奶怎么让你下地干活了?” “我从家里带来的首饰卖完了,下次交税都不够了,就想开垦一些荒地,看看能不能多挣些钱,免得被抓到送亲队。” 唐冬冬无奈说道。 “冬冬,你不用参加送亲队,关家湾想娶你的小伙子多着呢。” “关家湾的男人一个个蠢得跟猪一样,还喜欢打婆娘,我就算死也不会嫁给他们。” “要不然你嫁给我当家的吧,他从来不打人,对我可好了……” 关晓柔又把金锋夸了一遍。 “晓柔,你太傻了,就算他对你再好,也不能随便给他找小妾,要不然你会吃亏的。” 纳妾在大康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唐冬冬并未觉得冒犯,而是恨铁不成钢的点了关晓柔额头一下。 “别人我才不乐意呢,但是你嫁过来多好,咱们又可以做姐妹了,你要是愿意了,我就去求求当家的。” “晓柔,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怕我心气高想不开,放心吧,我不会的。” 唐冬冬握住关晓柔的手:“我想自己试试,要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再去投奔你。” “那就这么说定了。” “嗯。” …… 吃过午饭,虽然田三丫再三保证,以后绝不会欺负关小娥,关晓柔还是有些不放心,和金锋商量之后,决定把关小娥带回家养一段时间。 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对关晓柔都避之不及,但是走的时候,每个人都笑着过来打招呼。 活了快二十年,这是关晓柔最畅快的一天。 “姐夫,这就是西河湾吗?” 关小娥趴在金锋背上:“看着跟我们关家湾一样嘛?” 可怜的小姑娘,长这么大只出过一次村子,看什么都好奇。 “咱们两个村子就隔了几里地,当然一样了。” “姐夫,去你家还能吃大米饭吗?中午的大米饭太好吃了!” “当然了,不光有大米饭,咱们还可以做饼子、馒头,你想吃什么,就让姐姐给你做什么。” “哇,太好了,我想快点去姐夫家。” 在关小娥的想法中,这已经是最好的日子了。 “别急,前面转个弯就到我家了。” 金锋笑着说道:“咦,怎么这么多人?” 小小的院子里,站着二三十个人,叽叽喳喳的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金锋,晓柔,你们总算回来了!” 林云芳迎上来说道:“你家里遭了贼,快进去看看丢了什么?” 第18章 甩锅 “遭贼了?” 关晓柔一听就慌了,赶紧冲进院子。 卖虎的三十多贯钱被金锋花掉了八贯,剩下的二十贯换成了银锭带在身上,家里剩下的只有几串零花的铜钱和一些不值钱的东西,丢了也没什么心疼的。 但是金锋念头一转,也装出一副着急的样子,把关小娥交给林云芳,跟上关晓柔。 堂屋的门锁已经被砸掉了,耷拉在门栓上,小小的屋子被翻得乱七八糟。 进到里屋,就看到关晓柔拿着一个空盒子,哭得伤心不已。 “当家的,床底的钱全都不见了……。” “该死!” 金锋装出愤怒的样子,狠狠一拳砸在门上。 财帛动人心,特别是在这个大家都吃不饱的时代,愿意铤而走险的人太多了,今天有人来偷,说不定明天就会有人拿着刀来抢。 所以古人说财不露白是有道理的。 可是金锋打死老虎领赏钱是整个村子都知道的事情,想瞒都瞒不了。 不如趁着这个机会,把麻烦解决掉。 “嫂子,看到贼人是谁了吗?”金锋问道。 知道他和关晓柔今天要出门的人不多,所以闯空门的很可能是熟人。 “还能是谁,谢光那个挨千刀的王八蛋!” 林云芳赶紧把事情说了一遍。 现在是挖野菜最好的时候,但是妇人们害怕后山还有老虎,小玉和三婶子就带着她们来找金锋壮胆。 结果刚进院子就看到谢光和一个不认识的光头,背着布袋从堂屋跑出去。 看到门锁都被砸坏了,三婶子她们马上开始喊抓贼。 可是等张凉听到喊声跑过来,谢光和光头早就跑远了。 “金锋你别急,你凉哥肯定能把谢光追回来。” 林云芳话音刚落,就看到张凉和村长几人提着棒子回来了。 “追上没有?” 妇人们都围了上去。 “没有,谢光这混蛋跑得比兔子还快,我们追到后山,他已经钻到老林子里去了。” 村长气得发抖:“连村里的人都偷,早知道我就该让他饿死算了。” 当年在战场上,西河湾村民组成的巡逻小队遇到了敌人埋伏,谢光的爹战死了。 村长等人退伍后,都念在战友的情分上,时不时帮谢光一把,谁知道让他养成了游手好闲的毛病,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泼皮。 “一个人一个命,走到这一步都是谢光自找的。” 张凉对谢光没一点同情,看向金锋:“家里丢了什么?” “除了我身上带的一串铜钱,卖虎的钱全被这混蛋偷走了!” 知道贼人是谢光,金锋甩起锅来连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就算回头把谢光抓回来,大家也只会相信自己这个打虎英雄,不会相信一个泼皮,只会觉得他把钱赌掉了。 “金锋,你等着,我现在就去后山,就算追到天边我也把那小子给你抓回来!” 张凉一听金锋的全部家当都被偷走了,急得提起柴刀就要去后山。 “凉哥,别冲动。” 金锋一把抓住张凉:“老林子里说不定还有老虎,为了这点钱把命搭进去不值得。” “这可不是一点钱,丢了你的日子怎么过?” “钱没了还能再挣,别忘了,我还会打猎,饿不着。” 金锋自信说道。 只是二十多贯钱而已,别说没丢,就算真丢了,他也不会太在意。 “唉!” 正主这么说了,张凉也不好再说什么,重重叹了口气。 “村长,谢光的婆娘抓来了,你看怎么处置!” 几个年轻人推搡着一个女人过来。 正是前几天谢光从送亲队挑选的姑娘。 只不过比前几天更凄惨了,左眼青紫,脸也是肿的。 当时身上还有一件打着补丁的外衣,现在全身上下只穿着一件简单的亵衣亵裤,脚也光着。 被人推进院子,吓得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村长,这是干什么?” 金锋皱眉问道。 他很厌恶谢光,却和眼前这个姑娘无关。 “自古以来父债子偿,夫债妇还也是应该的。” 村长说道:“谢光跑了,这个债当然得他婆娘来还,你说吧,是送官还是怎么办?” “各位大爷大哥,你们放过我吧,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一听到要送官,姑娘吓得脸都白了。 她这样寻常百姓,一旦进了官府,不是饿死在牢里,就是被送进青楼。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成亲那天谢光就把我打了一顿,抢了我从娘家带来的六个铜板去赌博了。第二天又把我的衣服也抢走了,然后就没回来过……” 姑娘哭着说道:“各位大爷大哥,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也是个可怜人,金锋叹了口气,看向村长:“冤有头债有主,谢光犯的错跟她有什么关系?村长,放了她吧。” “你想好了?” “想好了。” 金锋本来就没想着把一个无辜的姑娘怎么样。 “谢谢村长,谢谢大哥!” 姑娘怕金锋反悔,磕了个头,爬起来就跑了。 “行了,大家都散了吧,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小玉,这几天你们就别去后山了,去河边挖苦苦菜吧。” 村长挥挥手,驱散看热闹的村民。 “小锋,你回去劝劝晓柔吧,别哭坏了身子。” 林云芳指了指里屋,拉着张凉也走了。 关晓柔不知道金锋出门前把银锭带在了身上,真的以为所有钱都丢了,在屋子里心疼的死去活来的。 小娥看到姐姐哭,也跟着哭。 金锋看一眼外面,确认所有人都走光了,从兜里掏出银锭放到桌子上。 银子果然有用,关晓柔马上不哭了,拉着金锋问怎么回事。 …… 十几里外,谢光和光头从树林子里钻了出来。 回头看了一眼,确认没人追过来,俩人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可惜了,才娶的婆娘都没来及睡。” 谢光嘀咕着打开布袋,倒出一堆铜钱。 看见他偷东西的人太多了,以后就别想再回西河湾了。 “有了钱,想睡姑娘还不容易?周兰沟大把的。” 光头扒拉着铜钱堆:“可惜没找到那小子的银子,要不然咱俩就发财了。” “三当家的,那小子肯定把银子放在了身上。” 谢光眼中闪过一丝凶光:“要不然您回去喊几个兄弟,咱们晚上再回去一趟?” “算了,先把这几吊铜钱花完了再说。” 光头说道:“说不定我运气好,就不用去找那小子的麻烦了。” “那是,那是。” 谢光点头哈腰跟着光头走进山沟。 第19章 我买了 傍晚时分,小娥再次吃到了心心念念的大米饭。 小小的人儿,一口气吃了一大碗,还不算肉汤,如果不是金锋怕她撑着,估计还能再吃半碗。 “当家的,委屈你了……” 关晓柔把金锋送到作坊门口,满脸内疚:“我嫁过来,还把娘家的麻烦带过来了……” 家里只有一张床,肯定不能睡三个人。 东厢房虽然收拾出来了,但是没有床,让小娥睡门板肯定不合适,所以金锋这几天只能睡在作坊了。 “傻姑娘,说什么呢,咱们是一家人,哪儿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金锋揉了揉关晓柔的脑袋:“再说小娥这么懂事。” 这个世道,可怜人太多了,金锋管不了所有人,但是关晓柔是他妻子,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她妹妹饿死不拉一把。 总睡作坊也不是办法,西河湾没有木匠,金锋只能喊上张凉和满仓,一起去镇上买了半车木板,又买了一套木工的家伙什,自己动手。 以金锋的动手能力,只用了一天就把小床做出来了。 然后又开始给关晓柔做纺车。 这是个精细活,工具又落后,所以做得很慢。 “金锋好几天没出去打猎了吧?” “是啊,我看他一直在家里倒腾那些木头。” “前几天我还以为他转性了,谁知道现在手里有点钱,又开始好吃懒做了。” “他的钱不是被谢光偷走了吗?” “偷走了一大半,他身上还带了几串铜钱。” “那也不少了。” “几串铜钱能用多长时候,再晃荡几天,我看他吃什么?” …… 妇人们还想着金锋给她们去后山壮胆呢,结果等了好几天都没见到金锋,跑过来一看,他竟然躲在家里做木工,免不了又开始说闲话了。 就连林云芳也看不下去了,又过了几天,发现金锋还没出门的意思,忍不住跑过来想劝劝关晓柔。 “晓柔,村里都开始说闲话了,跟你当家的说说,别让他在家闲着了……” “表姐,当家的没在家闲着,他给我做了一辆纺车,可好用了,一天比我以前五天纺的都多呢。” 关晓柔兴奋说道。 这时候没有什么工厂,农家除了种地,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妇人在农闲之时纺线。 听到关晓柔说金锋做的纺车一天可以抵五天的工,林云芳马上跟着关晓柔进了东屋。 大康的纺车一般都是非常古老的那种手摇纺车,只有一个锭子,工作的时候需要一手摇轮,一手纺线,不仅麻烦,速度也慢得要死。 金锋做的纺车采用脚踏驱动,不仅解放了双手,还把锭子增加了四个,纺线速度一下子上来了,人也比以前轻松。 林云芳看着关晓柔短短片刻功夫就纺出来一大团线,眼睛都快冒光了。 完全忘了自己来的目的,惊叹着夸赞道:“晓柔,这纺线也太快了,你当家的真是太聪明了,他怎么想出来的?” 如果她也有一架这样的纺车,都不用去挖野菜了,家里几个女人轮换纺线,就够一家人吃喝了。 从这天开始,金锋家又变得热闹起来。 所有妇人都来看关晓柔的新纺车。 当发现新纺车真的比原来快了好几倍之后,妇人们都疯了,一个个都求着金锋给她们也做一辆。 可惜金锋全都没答应。 开什么玩笑,做一辆纺车得好几天,手上磨了好几个大泡才做出来一辆,哪儿有功夫给全村妇人都做一架? 金锋不愿意,妇人们也没有办法,只好退而求次,趁着关晓柔不用的时候,带着线团过来过过瘾。 关晓柔一下子成了村里最受欢迎的人。 连带着小娥也成了被讨好的对象,哪个妇人见了都要夸一声水灵。 你给一把野菜,她给一把野果子。 把小娥高兴坏了。 消息很快传到了关家湾,把关晓柔的闺蜜唐冬冬都招来了。 看完关晓柔的演示,唐冬冬激动的差点跳起来:“晓柔,这是个宝贝啊,怎么能让人随便看呢?” “都是邻居,看看怎么了?” “还怎么了,这是个能传家的宝贝知道吗?” 唐冬冬也顾不上矜持了,拍着大腿问道:“你当家的呢?” “在那边忙呢。” 关晓柔指了指铁匠铺。 唐冬冬二话不说,拉着关晓柔跑过去。 “那……那个纺车是你想出来的吗?” 唐冬冬本来想给金锋喊姐夫,想想又没喊出口。 “是啊,怎么了?” 金锋放下手里的铁块,笑着回答。 “那你跟别人说过吗?” 唐冬冬接着问道。 “没有?” “也就是说,天底下就只有一辆这样的纺车?” “应该吧。”金锋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你把那架纺车卖给我怎么样?” 唐冬冬说道:“我给你出十两银子,不,五十两!前提是你忘了这个纺车,以后也不准备再给别人做。” “你有那么多钱吗?” 金锋好奇问道。 五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关晓柔不是说这姑娘都快沦落到送亲队吗? “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但是你把这台纺车借给我,一个月后我一定拿银子过来。” 唐冬冬自信说道:“我可以给你立字据。” “你想拿着这台纺车去城里找人借钱,还是找人合伙开个纺织作坊?” 唐冬冬这么一说,金锋一下子明白了。 这不就是后世的融资嘛? 先做出来一个产品,然后拿着产品去卖掉,或者找人投钱生产。 这种观念在后世很常见,可是唐冬冬能想到这一点,让金锋很意外,也有些好奇。 看来这不是个普通的城里姑娘啊。 其实他在制作纺车的时候也想过成立纺织工厂,但是这么做很可能会颠覆整个行业,牵扯到的地方太多了,所以思考再三,金锋觉得时机未到,就暂时放弃了。 “你也想到了?” 唐冬冬发现金锋猜出了她的想法,也有些吃惊:“既然你知道纺车在城里能卖大钱,为什么还让人随便看,万一被人学走就不值钱了。” “学走就学走呗,大不了我再改进就是了。” 金锋满不在乎道。 眼前的纺车是给关晓柔解闷的,只做了最基础的改进,比起后世的纺织机来说,速度慢得跟蜗牛一样。 如果金锋愿意,随便改改,效率至少就还能再提几十倍。 “这种纺车还能再改进?” 唐冬冬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第20章 我要嫁给你 在唐冬冬看来,眼前的这架纺车已经很了不起了,结果金锋告诉她还能继续改进。 这让她心跳忍不住加快,追问道:“改进之后速度还能提升多少?” “这个不好说,牵扯到的东西太多了。” 金锋脑子里不由浮现出上学时去纺织厂参观的景象。 一百多米长的纺织机,满满都是来回飞奔的梭子,眼前的纺车与之相比就是孩子的玩具。 但是以现在大康的工业水平,想要做出这样的纺织机就是痴人说梦。 动力、制作材料、工艺等等都是问题,恐怕金锋把这辈子耗进去都不一定能成。 “牵扯到什么?” 唐冬冬继续刨根问底。 “这个先不说,我回答了你这么多问题,你是不是也该回答我的问题?” 金锋很难跟唐冬冬解释工业问题,便岔开话题:“你是准备直接把纺车卖掉,还是找人投钱开作坊?” “这么好的宝贝卖掉就是傻子……” “所以,你在把我当傻子?” “呃……” 唐冬冬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不好意思的揉了揉鼻子:“要不然咱们合伙开个作坊好了,我保证你和晓柔姐姐都能过上富贵日子。” “我有纺车,你穷得都交不起赋税了,拿什么跟我合伙?” “我会打理作坊啊,” 唐冬冬自信说道:“我知道哪里的葛麻最便宜,也知道纺成线、做成布卖到哪里最划算,这些你知道吗?” “看来你对纺织行业很了解啊。” 金锋很光棍的摇头。 改进纺车他可以,但是唐冬冬说的这些,他还真是一窍不通。 “那是当然,我们家祖上三代都是做纺织的,要不是我爹……” 说到这里,唐冬冬情绪突然不说了,抽了抽鼻子,抬头看着金锋:“反正我可以给你保证,把纺车交给我,你和晓柔姐姐能过上好日子。” “空口白牙的保证谁都会说,直接说你是怎么打算的吧。” 当得知唐冬冬出自纺织世家,金锋立刻有了兴趣。 但是他没有立刻答应,也没有拒绝,而是准备先听听唐冬冬的想法。 “本来我准备带着纺车去城里,找我爹以前的朋友合伙,这样很快就能赚钱,但是那群老家伙都是人精,我们家又落魄了,他们肯定会死命压价。所以咱们就不说了。” “嗯,直接说你打算怎么跟我合伙吧。” 金锋也不想费心思跟一群老家伙勾心斗角。 “我刚才算了一下,这种纺车纺线的速度是以前纺车的五到六倍,我和晓柔姐姐轮班不停纺线,最多十天,挣的钱就可以买木头再做一辆纺车,到时候我就可以雇两个女工,就算扣掉她们的工钱,最多十五天,赚的钱就可以再做一辆纺车,然后再雇两个女工。 如此这般,最多一年,咱们就能成为金川最大的作坊!” 唐冬冬眼睛亮晶晶的盯着金锋:“你觉得怎么样?” 说实在的,金锋心动了。 唐冬冬说的模式虽然简单,却非常有效,世界上绝大多数资本家的原始积累,都是这么来的。 前期可能会比较困难,但是一旦走上正轨,自己就可以做甩手掌柜的,躺在家里都能赚钱。 他有技术,唐冬冬有渠道,有管理作坊的经验,两人可以互相弥补短板,合作再合适不过了。 “那怎么分账?” 亲兄弟明算账,分账的事情最好提前说好,免得以后扯不清。 纺机是我的,以后还要靠我改进,前期晓柔也要参加纺织…… 金锋默默在心里盘算自己的筹码,决定争取最大的利益。 可是谁知道唐冬冬却摇了摇头,说道:“不分账!” “不分账?什么意思?” “我嫁给你做妾,没有必要分账。” “咳咳!” 金锋被唐冬冬的话刺激的剧烈咳嗽起来。 不是说封建时期的女子都很矜持吗? 怎么自己遇到的一个比一个彪悍? 才进门没几天的老婆,天天念叨着给自己纳妾就罢了,现在这又冲出来一个主动上门做妾的? 大康的民风这么开放吗? 站在一旁的关晓柔一脸惊喜:“冬冬,你终于想通啦?太好了,走,咱们去五奶奶家拿你的东西……” “你等会儿!” 金锋拉着关晓柔,看向唐冬冬:“为什么?” 关晓柔嫁给自己,那是因为她被逼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但是唐冬冬显然没到这一步。 她着急把自己嫁出去干什么? 难道看上自己了? 金锋还没自恋到这个地步。 唐冬冬肯定有其他原因。 “晓柔姐姐说你是读书人,从来不打女人,又是打虎英雄,是附近几个村里最合适的夫婿了,我想嫁给你不是很正常吗?” 唐冬冬反问道。 “我想听实话。” “这就是实话。” 唐冬冬说道:“我就算能攒齐明年的赋税,也攒不齐后年的,所以早晚都要嫁人,与其嫁给村里的莽汉,还不如嫁给你呢。” “算了,你不想说就罢了。” 金锋拍拍屁股,走向门口。 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后边传来一声叹息,然后就听唐冬冬说道:“好吧,我承认,我想嫁给你,还有其他原因。” “这还差不多。”金锋转身说道:“说吧,什么原因。” “我想重振家里的产业,击败周家。” 唐冬冬握着拳头,咬牙说道。 “哪个周家?” 金锋翻遍了宿主的记忆,就认识一个姓周的。 也是西河湾村的,就住在张凉家对面。 可是这家的男人前年死在战场上了,只留下一个十岁的小女儿,肯定不是唐冬冬嘴里的周家。 “郡城最大的布商——周长林!” 唐冬冬一字一句说道。 “你想击败周家,跟嫁给我有什么关系?” 金锋更纳闷了。 “你刚才明明说纺车还可以继续改进,后来却又只字不提,所以我知道,你不信任我。 纺车是你的,办法我也跟你说了,你完全可以踢开我自己做,这样的话,我什么都得不到。 而且合伙人不一心,生意很难做大,只有嫁给你,我才能得到你的信任,得到你的支持,作坊才能以最快速度壮大。” 唐冬冬苦笑道:“这就是我的想法,你如果还不信,那我也没办法了。” “我信。” “这么说,你同意娶我了?” “不!” 第21章 合作愉快 “为什么?” 唐冬冬眼神一黯:“你怕了周家?” “我都不知道周家在哪儿?”金锋再次摇头。 “是我长得不好看吗?” “你长得很漂亮,我也很欣赏你的见识和谈吐。” “那是为什么?”唐冬冬问道。 “咱们总共才见过两次面,你就要嫁给我,我觉得太快了。” 金锋随口敷衍了一句。 唐冬冬要相貌有相貌,要能力有能力,如果在后世,妥妥的女强人。 这样的人可以做合作伙伴,却不适合娶回家做老婆。 “你和晓柔姐见第一次面就成亲了,不是更快吗?”唐冬冬反驳道。 “那是没办法的事,不和晓柔成亲就是抗税,你知道抗税的后果。” 说起这事儿金锋就有些庆幸。 送亲队实在太吓人了,完全和猜盲盒一样。 幸亏队伍里有一个关晓柔,否则只能从一群又黑又丑的姑娘中间挑一个领回家做老婆。 以金锋的性格,肯定做不出逼死女人的事,这年头又没有什么离婚的说法,所以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我的第一次成亲是因为迫不得已,幸好遇到了晓柔,这是老天给我的福气。 有晓柔,我已经很满足了,所以我暂时没有纳妾的打算。就算纳妾,我也希望是真心喜欢上了一个姑娘,而不是利益交换。” “晓柔姐姐,你找了个好男人。” 唐冬冬的气势一下子泄了,身子都好像矮了一截,转身就走。 “你去哪儿?”金锋叫住她。 “既然你没有合作的想法,我还在这儿干什么,地里的草还没锄完呢。” “我只是说不娶你,谁说不能合作的?” 后世那些大公司,哪个不是一大把股东。 反而很多夫妻店,最后闹得鸡飞狗跳,成了全国网民的笑柄。 “不娶我,你会支持我吗?” “只要能赚钱,我就支持。但是我必须拥有绝对控股权。” “绝对控股权?什么意思?” 唐冬冬好奇问道。 “意思就是咱们的合作,必须我说了算。”金锋说道。 “必须你说了算?”唐冬冬想了一会儿,“其他的可以,但是你不能阻止我报复周家。” “你准备怎么报复?”金锋说道:“如果是雇凶杀人的话就不用说了,我不想被拉去砍头。” “我也不想,”唐冬冬说道:“我的报复很简单,就是去抢周家的生意!咱们的纺车速度快,做出来的东西一定会比周家便宜,抢生意不难。” “这个倒是可以。”金锋点头。 “你……你答应了?” 唐冬冬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周家家财万贯,你不怕吗?” “我又没有想着现在去挑战,怕什么?”金锋问道:“你也不会吧?” “当然不会。”唐冬冬赶紧摆手。 她本来的打算就是先躲在暗处积攒力量,等到壮大之后,再给周家致命一击。 “那不就结了?”金锋笑着说道:“合作愉快。” 仇恨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 金锋相信,有这股力量支撑,唐冬冬绝对会使出浑身解数来发展作坊。 至于周家,顺其自然吧。 小作坊到处都是,如果发展不起来,周家是郡城第一布商,恐怕都不会看金锋一眼。 同行是冤家,如果发展到可以和周家掰手腕的地步,就算没有唐冬冬,恐怕也绕不开。 既然绕不开,答应唐冬冬又有什么呢? “合作……愉快!” 唐冬冬学着金锋说了一句,长长松了口气。 然后看向关晓柔:“晓柔姐,我搬来你家住一段时间可以吗?” “当然可以。” 关晓柔一脸遗憾的说道:“当家的,我还是觉得你把冬冬娶回来最好,多好的姑娘啊,长得好看,还会写会算,比我强一百倍……” “这事儿以后就不要再说了。” 金锋直接摆摆手,把关晓柔推出铺子。 仓廪实而知礼节,达官贵人们讲究礼法,那是吃饱喝足了。 普通老百姓,很多人家就一间土坯屋子,一家人不管男女老幼、妯娌兄弟都挤在一起睡觉,根本没什么讲究。 所以从这天开始,村里的妇人们发现金锋家里多了个大姑娘,和关晓柔轮换班纺线,每天晚上都要忙到半夜。 好在妇人们对纺车的新鲜劲也过去了,倒也没人抱怨,反而好奇起来唐冬冬的身份。 当知道唐冬冬只是借住在金锋家,并没有嫁给金锋之后,妇人们看金锋的眼神都充满了鄙夷。 是的,这年头在农村纳妾,不但没人看不起,反而是一种有能力有担当的表现。 娶一个老婆是必须的,娶两个、三个还能养活的话,那才是真本事。 小玉的爹,也就是西河湾村的村长,就有四个老婆,最小的一个比小玉大不了几岁。 是附近几个村出名的大善人。 金锋这种做法在妇人们看来,就不算个男人。 所以金锋这几天出去看到的都是白眼和鄙视,郁闷坏了,干脆又把自己藏在家里,准备给唐冬冬再打一架纺车。 …… 西河湾村往西四十里,有一条山沟,处于金川县和另外一个县的交界的地方,历年来都是三不管地区,也是各路土匪交易、盘踞之地。 狭长的山沟里不仅有酒楼、青楼、赌场,还有铁匠铺、木匠铺、药铺等等,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牛马行,俨然是一个热闹的市场。 只不过来这个市场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一家无名赌场门口,一个彪形大汉架着谢光,使劲扔到地上。 等谢光爬起来,和他结伴而来的光头也被扔了出来。 “呸,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光头对着赌场门口吐了口吐沫,又揉了揉肚子:“谢光,给我买几个包子去。” “三当家的,我没钱了……” 谢光苦着脸说道。 “我不是看你留了几个铜板吗?” “都输光了……” “没用的东西!” 光头踹了谢光一脚:“那你滚吧,老子要回山里了。” “三当家的,别急着走啊。” 谢光一把拉住光头:“您忘啦,我村里那个叫金锋的,他手里最少还有二十多贯钱呢。” 第22章 板凳的威力 这时候没有电,村民们也舍不得点灯,天一黑,小小的村子就安静下来。 只有金锋家依旧传来吱扭吱扭的声音。 唐冬冬借着豆大的桐油灯,全神贯注的纺线。 小床上,小娥睡得香喷喷的,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口水把枕头都打湿了。 “冬冬,别纺了,早点睡吧。” 关晓柔披着外衣,心疼说道:“这几天都没睡好,你都瘦了。” “你家一天吃三顿饭,还都是大米白面,我怎么可能瘦?” 唐冬冬说道:“晓柔姐姐你去睡吧,我再纺一会儿就好。” “那你别太晚了。” 关晓柔给小娥擦了擦嘴角,回到西屋。 “看来今天又没戏了……” 金锋听着吱扭吱扭的声音,满心无奈。 他和关晓柔正处于蜜月期,干柴烈火的,可是东西两屋中间只隔了一个堂屋,连房门都没有,小娥晚上说梦话金锋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俩人想干点什么必须得等唐冬冬睡着了才行。 可是唐冬冬就跟打了鸡血一样,每天晚上纺线都要纺到大半夜。 等她睡觉,金锋和关晓柔也早就睡着了。 “明天必须得在院子里再搭个棚子,把这个电灯泡赶到棚子里纺线。” 金锋带着深深的怨念,渐渐进入梦乡。 后山,谢光带着光头深一脚浅一脚走出小树林,借着微弱的月光,悄悄摸进村子。 两人手里都提着柴刀,下午刚磨的,刀口在月光中反射着森森寒光。 他们已经做好了灭口的准备。 “你们村没狗吧?” 光头小声问道。 “三当家,你放心吧,我们村穷得叮当响,人都吃不饱,谁养得起狗?” “那就好。” 没有狗,就不会吵醒别人。 “咦,那小子家里怎么还亮着灯?” 谢光指着微亮的窗户说道:“三当家,动手吗?” “动什么手,亮灯就是还没睡,喊一嗓全村都听见了,等着。” 光头对着谢光头上呼了一巴掌。 “是,是!” 谢光缩了缩脖子,带着光头蹲到院子外的草丛里,耐心等候。 半个时辰, 一个时辰…… 两个时辰过去了,已经到了后半夜,窗子上的灯还亮着。 “这小子不会是睡觉没吹灯吧?” 光头也有些受不了了。 蹲了这么长时间,腿都麻了。 “有可能,这小子本来就是个不会过日子的家伙,他爹给他留的家底,不到一年就败光了。” 谢光说道:“这次赚了这么多钱,肯定大手大脚的毛病又犯了。” “这是我的钱啊,不能让他这么糟蹋!” 光头眼中闪过一丝凶光:“走,动手。” 谢光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赶紧跟着起身。 谁知道俩人刚站起来,堂屋的门开了。 吓得谢光和光头又赶紧蹲了下去。 堂屋门口,唐冬冬抬头看了一眼月亮,伸了个懒腰。 窈窕的身材尽显无疑。 “这小子的婆娘长得挺漂亮啊!” 光头不由咽了口口水。 “这不是他婆娘,这是关家湾的唐冬冬。” 作为资深泼皮,谢光对附近几个村子里的漂亮姑娘了如指掌,一眼就认出了唐冬冬。 “胡说,不是他婆娘,怎么在他家?” “肯定是金锋这小子发了财,纳小妾了。” 谢光说道:“听说唐冬冬是城里大户人家的姑娘,家里遭了劫才来咱们这儿的,好多人上门求亲都没成,没想到被这小子弄到手了。” “娶这样的小妾,得花多少钱啊!” 光头心疼的直拍腿。 好像金锋真是花了他的钱一样。 “这个女人别杀了,我要带回去!” 对于土匪来说,漂亮的女人也是一种货物。 他们睡过之后,还可以卖给山谷里的黑窑子。 像唐冬冬这么漂亮的,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三当家的,这小子的婆娘叫关晓柔,长得也很漂亮。” 谢光赶紧说道。 对于关晓柔,他已经垂涎了很久。 “那也一起带回去。” 俩人看到唐冬冬进了厨房,借着树下的阴影,小心摸进院子。 唐冬冬在厨房喝了水,刚准备进屋睡觉,突然觉得脖子一凉。 低头一看,脖子上架了一把锋利的柴刀。 下意识就要呼救,结果下一秒嘴就被捂住了。 “别出声,要不然宰了你!” “嗯嗯!” 经历过家族的剧变,唐冬冬比一般女子要坚强一些,虽然也吓得止不住发抖,却忍着恐惧,微微点了点头。 光头从怀里掏出一盘绳子把唐冬冬绑到厨房的门框上,又扯下小娥晾在院子里的衣服,团成一团塞进嘴里。 然后提着柴刀对谢光说道:“咱俩一起进去,我按住女的,你宰了男的,听到没有?” “好!” 谢光握紧手中柴刀,眼中闪过一丝阴狠之色。 西河湾他肯定回不来了,所以只剩下做土匪一条路可以走。 但是这年头活不起去的人太多了,土匪也竞争激烈,如果没有点手段,上了山也是一样饿肚子。 三当家在来之前就跟他说了,要是不想被其他土匪看扁,那就拿颗人头做投名状,这样才能不被欺负。 金锋就是谢光的投名状目标。 听到两人要杀金锋,唐冬冬急了。 看到谢光和光头就要走到堂屋门口,一咬牙,用头对着门框就撞。 嘭!嘭! 低沉的声音在深夜里尤为刺耳。 “你找死!” 谢光转身要去收拾唐冬冬,却被光头一把拉住。 “别管她了,解决屋子里的人要紧!” 光头一把把谢光推进堂屋。 他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非常清楚唐冬冬撞门的声音传不了多远,但如果屋子里的人被吵醒,随便喊一嗓子,那就完了。 谢光也明白过来,提着柴刀就冲进堂屋。 结果刚进屋,就看到一条板凳迎面砸来! 谢光根本来不及闪躲,被砸了个结结实实! 嘭! 实木做成的板凳,直接被砸断! 谢光连吭也没吭一声,直挺挺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金锋从门后阴影走出,一把抓起谢光掉在地上的柴刀。 “该死!” 光头不愧是老江湖。 看到金锋之后的第一反应不是冲上去打斗,而是反身冲到厨房门口,拿刀顶到唐冬冬脖子上! “别出声,否则我就宰了她!” 第23章 反杀 其实在唐冬冬开门出去喝水的时候,金锋就醒了。 只不过听见是唐冬冬,就翻个身又睡了。 睡得迷迷糊糊中,听到院子里传出有人小声说话。 声音明显是个男人。 从窗户往外看了一眼,正好看到谢光和光头绑唐冬冬。 金锋第一个念头就是找弓弩。 可惜他没想到谢光还敢回村,弓弩放到了铺子里。 无奈之下,只好提着板凳躲到门后。 运气不错,一凳子就解决掉了谢光。 剩下一个光头,金锋觉得应付一阵应该问题不大。 只要坚持到村子里其他人过来,光头就完蛋了。 可是光头太狡猾了,也太果断了。 见势不妙,第一时间挟持了唐冬冬。 两世为人,金锋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小声和光头周旋: “这位好汉,有话好好说!别伤害我朋友,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我知道你还有二十多贯钱,给老子拿出来!” 光头看都不看谢光一眼,开口就要钱。 “可以!” 金锋马上从怀里掏出两个银锭,扔到光头前方半米远的地方:“放了我朋友,钱你拿走!” 只要光头去捡钱,他说不定就能找到反击的机会。 可惜光头没有上当,而是冷声说道:“把你的刀扔了,过来给我捡起来!” 要银子,金锋可以毫不犹豫的给光头。 哪怕他真的拿着银子就跑,金锋也不在意。 可是把刀扔了,万一光头给自己一刀怎么办? 金锋有些犹豫。 “快点!” 光头手上稍稍用力,唐冬冬脖子上立刻出现一道血痕。 金锋瞳孔微微一缩。 不仅是唐冬冬脖子上的血痕,他还看到光头背后,有个人影摸进了小院。 天色太黑,看不清来人是谁。 但是从对方蹑手蹑脚的样子来看,好像是个女人,应该不是光头一伙的。 事到如今,只能搏一搏了。 “好汉,钱你可以拿走,但是如果你伤害我的朋友,我一定会喊,到时候你也跑不掉,咱们一起死!” 金锋把刀扔到一旁,一边走,一边说话吸引光头的注意力。 “放心,我只是来求财的。” 光头嘴上说着求财,其实心里已经想好了,只要金锋靠近,先砍了再说。 一步, 两步, 三步…… 只要金锋再往前走两三步,就能捡到银子了。 光头默默握紧刀柄,做好了一刀劈死金锋的准备。 气氛沉闷而压抑。 突然,堂屋里传出一声尖叫。 彻底打破了压抑的气氛,也打破了黑夜的寂静。 关晓柔被吵醒了,看到了躺在地上的血人…… “他娘的,你使诈!” 光头怒吼一声,手里的柴刀就要刺下去。 就在这时候,人影突然从光头背后蹿出来,一头撞在光头腰上。 这时候金锋终于看清了。 人影是谢光的婆娘——润娘! “她怎么在这里?” 这个念头在金锋心里一闪而过。 知道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收摄心神,冲向光头。 光头飞起一脚把润娘踹了个跟头。 然后挥刀继续刺向唐冬冬。 虽然润娘的力气很小,只是把光头撞了个趔趄,但是却给金锋争取到了时间。 眼看着柴刀就要刺进唐冬冬脖子,金锋赶到了。 伸手一把抓住刀刃,硬生生把柴刀拉偏。 嘭! 柴刀擦着唐冬冬的脖子,钉到了门框上。 金锋顾不上手掌传来的剧痛,飞起一脚踹在光头裆部。 这可是男人最脆弱的部位,光头惨嚎一声,脸色瞬间变得通红,不由自主把腰弓了起来。 金锋顺势抬起膝盖,狠狠撞在光头脸上。 咔嚓! 鼻梁骨直接被撞断,光头的脑子瞬间一片空白。 握着柴刀的手也不由自主松开。 金锋一把夺过柴刀,捅进光头胸口。 鲜血涌出。 光头歪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说来缓慢,实则极快。 从润娘撞开光头,到金锋夺刀反杀,前后不过十几秒的时间。 但是金锋却好像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斜靠在门框上,大口喘气。 握着柴刀的右手,忍不住颤抖。 杀人并不是一个愉快的经历。 特别是在近距离搏杀的时候。 此时金锋满脑子都是柴刀刺进光头胸口时的手感和声音。 我杀人了…… 我杀人了…… “当家的!” 关晓柔握着扫把冲出来,哭着拉起金锋受伤的右手,手忙脚乱的包扎。 “救命啊!救命啊!” 润娘也爬起来,扯着嗓子大喊。 呼呼大睡的小娥终于被吵醒了,吓得哇哇乱叫。 小院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 金峰被三个女人的叫声吵得回过神来,挥刀斩断了唐冬冬身上的绳子。 唐冬冬腿都被吓软了,滑坐到地上,抱着金锋的大腿,哭得比小娥还惨。 她是真的吓坏了。 很快,村子里就出现了火把。 张凉住的比较远,等他提着柴刀跑来的时候,村长已经带人控制住了场面。 看着院子里的血迹和躺在地上的光头,张凉心头不由一紧。 当看到金锋好好的站在人群中,才微微松了口气,拉住猎户问道:“老六,怎么回事?” “谢光又带人来金锋家偷东西,撞到了唐冬冬,打了起来。” “又是谢光!” 张凉咬牙问道:“那个混蛋在哪儿?” “喏!” 陈老六指了指已经被捆起来的谢光。 “那是谢光?” 不是张凉眼神不好,而是金锋那一凳子砸得太狠了。 谢光的鼻子都被砸扁了,脸上全是血,一般人还真认不出来。 “既然抓住了这个混蛋,还留着他干什么?” 村里遇到小偷,一般都是直接打死的。 更别说今晚这种情况了。 “村长说送官。” 陈老六小声说道:“估计村长下不去手吧,毕竟谢光的爹,当年是和村长一起当的兵。” “他下不去手,我来!” 金锋没杀过人,但是张凉是从战场上下来的,当年也是见过血的。 杀个人对于他来说,和杀只鸡没什么区别。 不,杀只鸡他还会激动一下。 因为可以吃肉了。 “别去!” 陈老六一把拉住张凉:“反正这小子活不了了,何必脏了手,还恶了村长。” “你怎么知道他活不了了?” 第24章 我愿意 “我刚才去看了,谢光的鼻子完全成了一团烂肉,牙也被打没剩几颗,现在还迷糊着呢。” 陈老六说道:“县衙大狱是什么地方?好好的汉子送进去也得掉层皮,他这样的连三天都撑不过去。 村长如果真的为他好,还不如现在给他个痛快。” “哼,这是他自找的!” 张凉放下柴刀,对着谢光呸了一口吐沫。 咳咳! 本来处于半昏迷状态的谢光,突然剧烈咳嗽起来,死命挣扎。 “怎么回事?” 村长看向守在旁边的儿子。 “我也不知道啊,刚才还好好的,突然开始挣命了。” 刘铁一脸无辜。 “老谭!快过来!” 村长对着人群喊道。 老谭平时以采药为生,算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平时给村里人看点小毛病还行,对于谢光的伤势,根本一点办法都没有。 “当家的,他这是怎么了?” 关晓柔看着四肢扭曲的谢光,有些恐惧:“他不是被鬼附身了吧?” “世界上没有鬼!”金锋解释道:“他只是被血水呛着了。” 谢光脸上挨了一板凳,鼻腔、嘴里都是血水。 刚才躺在地上还好点,血水都流到了地上,现在被捆起来,血水就会顺着嗓子往下淌,不呛进气管才怪了。 如果金锋这时候去提醒一声,谢光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但是他却站着没动。 被现代文明教育了那么多年,金锋把人命看得很重。 哪怕谢光来他家讹诈,还偷了他的东西,金锋也只是觉得谢光这个人讨厌而已,之前完全没有想过要杀谢光。 可是今晚,金锋动了杀心。 因为他躲在门后听到了谢光和光头的对话。 今晚之前,金锋对于这个世界是抱着游戏态度的。 但是谢光让他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残酷。 这是一个人命不值钱的时代。 为了几个铜板,甚至只是为了半个窝窝头,就会有人铤而走险。 如果不是唐冬冬纺线到深夜,恐怕现在自己的尸体都凉了。 认识到这一点,金锋的心态开始改变。 忍着不适,冷冷的看着谢光挣扎。 谢光并没有坚持太久,很快就窒息而亡。 和金锋一起关注着谢光的,还有缩在角落的润娘。 看到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断气,忍不住哭泣起来。 脸上有着一丝难过,也有一丝解脱,但是更多的是迷茫。 不管谢光人品如何,谢光活着,她好歹有个身份,现在谢光死了,她就成了寡妇。 这年头,寡妇的命运是悲惨的。 正儿八经的大姑娘都嫁不出去,寡妇更不会有人要。 娘家也回不去了。 活着无依无靠,死了就是孤魂野鬼。 润娘觉得自己漂浮在阴冷黑暗的汪洋中。 周围都是水,没有任何可以攀附和依靠的东西,也看不到一丝光明。 就这么无依无靠的顺着黑色的水流,流向更深的黑暗之中。 原本润娘躲在角落里,没人注意她。 但是这么一哭,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她怎么在这里?” “她是谢光的婆娘,肯定是来给谢光望风的呗!” “贼婆子,嚎什么嚎,再嚎打死你!” “上次就应该把她打死,结果金锋心软,现在好了吧!” “绳子呢,快把贼婆子捆起来,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让她跑了!” 一群年轻人都以为润娘是和谢光一伙的,嚷嚷着要把她打死。 润娘好像认命了一样,没有求饶,也没有解释,只是一个劲的哭泣。 或许,她也不想活了吧。 看到有人已经拿着绳子过来,金锋赶紧挡到润娘面前:“她不是和谢光一伙的。今晚如果她不是帮我,我们一家说不定就死了。” “对,是润娘救了我,她不是坏人。” 唐冬冬也赶紧跑出来作证。 “她不是和谢光一伙的,大半夜的来你们家干什么?” 猎户问道。 “这个……” 金锋不知道怎么回答。 其实他也很好奇,大半夜的,润娘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润娘,别怕,跟我说,你怎么在这儿?” 唐冬冬蹲下去,抱着润娘小声问道。 润娘也是关家湾的,和关晓柔、唐冬冬都认识,或许见了熟悉的人,润娘渐渐平静下来,哭着说道: “上次金锋大哥放了我之后,我就回娘家了,可是我哥说我已经嫁人了,又把我送回来了。 谢光家后边就是老坟,我害怕,也怕谢光再回来……冬冬姐每天晚上都要纺线……只有靠着你家的墙根,听着纺车的声音,我才没那么害怕……” “你害怕,怎么不进来?” 唐冬冬听到润娘这么说,眼睛又红了。 “我不敢……” “那你这几天吃什么?”金锋问道。 谢光这个人渣,连她的外衣都抢走卖掉赌钱,不用说也知道不会给她留任何食物。 “吃野菜。”润娘小声回答。 对于润娘,金锋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甚至说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都不为过。 想了一下说道:“你要是愿意的话,以后就来帮晓柔纺线吧,晚上要是害怕,就和小娥、冬冬挤挤。” “我愿意,我愿意!” 润娘毫不犹豫的答应。 接着又哭了起来。 这次是喜极而泣。 就好像溺水的人,脚底突然触碰到了坚硬的土地,心里一下子变得踏实起来。 可是村长却皱眉说道:“金锋,这样不合适。” 唐冬冬住在金锋家,没人当回事。 因为大家都认为唐冬冬早晚会嫁给金锋。 每天都有不少妇人经过门口的时候,拿两人打趣。 可是润娘不一样。 虽然成亲之后,谢光就到处烂赌,没有和她同房,到现在还是完璧之身,却是实实在在的寡妇。 留一个寡妇在家,会被人看不起的。 “没什么不合适的。” 金锋却坚持说道:“明天我在院子里搭个棚子,再多做几架纺车,到时候大娘嫂子们要是有空,也可以一起过来帮晓柔纺线,我给你们算工钱。” 妇人们的注意力立刻被转移,七嘴八舌的询问工钱怎么算,管不管饭。 村长叹息一声,安排年轻人把尸体抬走。 在年刘铁抬起尸体的时候,张凉在光头的手腕上看到了一个圆形烙印。 心里猛地咯噔了一下,脸上的汗一下子就下来了。 第25章 土匪 村长把青壮分成了两拨,一拨去村外把尸体埋了,一拨带着家伙在村里巡逻。 张凉虽然只有一条胳膊,却是上过战场的人,被分到了巡逻组。 猎户看到张凉盯着尸体发呆,就捅了他一下:“凉子,发什么呆,走啦。” “哦哦!” 张凉回过神来,发现金锋被妇人们围得水泄不通,只好按下心头不安,提着柴刀跟着猎户离开。 “金锋,你准备找几个人帮忙啊?” “我家丫头能不能来,她纺线可快了,不要工钱,管饭就行。” “金锋,你什么时候才能做好新纺车啊?” …… 妇人们七嘴八舌的询问。 完全不在乎这个院子里才死了两个人,地上的血都还没干呢。 也是,死人大家见得多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着。 再有十来天,野菜就要下去了,她们就没事做了。 没事做就意味着没有收获。 她们不怕干活,也不怕死人,只怕饿肚子。 最后金锋答应会尽快制作纺车,争取让每个人都有活干,妇人们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几个勤快一些的妇人为了给金锋留下个好印象,在离开之前,还拿着锄头挖了几筐土,小心的把血迹掩盖干净。 “当家的,你的手都这样了,怎么做纺车?” 等妇人们离开,关晓柔担忧问道。 “我自己没办法,但是可以找别人做嘛。” 金锋说道:“镇上的木匠手艺也不错,找他帮忙就好了。” “不行!纺车不能往外传,只能你来做。” 唐冬冬马上表示反对。 “冬冬,就算我以后什么事都不做,专门做纺车能做多少?” 金锋说道:“想要扳倒周家,指望我一个人做纺车是不行的,早晚要找别人帮忙。” “等咱们赚了钱,我会去城里买一些木匠,到时候交给他们来做就行了。” 唐冬冬说道:“但是在没买木匠之前,纺车只能你来做。” “木匠可以买?” 金锋以为自己听错了。 “当然,城里有专门的人口牙行,有家里犯了事,被官家发卖的,也有家里遇到了急事,把自己卖了筹钱的。” 唐冬冬说道:“木匠比较少见,但是多问问,总能找到。” 金锋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古装电视剧中卖身葬父的桥段。 “买来的木匠难道就不会泄密吗?” “签了卖身契,他们的命就是你的,敢泄密杀了官家也不会管。” 唐冬冬说道:“不过木匠算是手艺人,一般卖的比较贵,而且买了之后还要给他们缴税,咱们现在还买不起。” “冬冬,你看这样行不行。” 金锋说道:“咱不把整个纺车交给一个木匠做,只是把其中比较麻烦的部件交给他们,等他们做好了,拿回来我组装到一起,这样既省功夫,又不会泄露,你看怎么样?” “这倒是个好办法。” 唐冬冬想了一下,点头同意。 “那行,前几天我已经把相对复杂的部件做出来了,天亮了晓柔你去找一趟凉哥,让他帮忙去镇上交给木匠。” “好。” 没等关晓柔去找,巡逻结束之后,张凉自己来了。 也没有进院子,站在门口对金锋招了招手:“金锋,过来一下。” “凉哥,我还说明天去找你呢。”金锋笑着走出来。 “找我干什么?” “明天我想请你去一趟镇里,找木匠做点东西。” “行,这是小事。”张凉往四周扫了一圈,低声问道:“今天那个光头你认识吗?” “不认识,”金锋摇头:“谁知道谢光从哪儿找来的狐朋狗友。” 说完,金锋马上意识到不对劲。 张凉专门跑过来一趟,显然这个光头有问题啊。 “凉哥,你认识他?” “我要是没看错,他可能是个土匪。” “土匪?” 金锋心里咯噔了一下。 对于山民来说,土匪就是笼罩在头上,挥之不去的阴影。 每年铁罐山的土匪都会来村里收一次粮,如果有人反抗,后果会很严重。 二十多年前,旁边有个村子遭了水灾,村民收成很少,如果交给土匪,一家人就会被饿死。 所以那一年,村民们反抗了,把来收粮的土匪小队打了出去。 结果第二天,大批的土匪就杀来了。 为了立威,土匪直接把整个村子的男人杀光了,女人小孩儿抢到了山里。 一直到现在,那个村子依旧荒着,大白天都没人敢进去。 如果光头是铁罐山土匪的话,那事情就严重了。 “凉哥,你怎么发现他是土匪的?” 金锋好奇问道。 按理说村里对土匪最熟悉的是村长,毕竟每年都要打交道,为什么别人没认出光头是土匪,只有张凉一个人认出了? “因为我看到了他手腕上的烙印。” 张凉说道:“那是猫猫山土匪的标记。” “猫猫山土匪?” 金锋差点笑出来:“猫猫山在哪儿?” 宿主的记忆中只有铁罐山土匪,压根没听说过什么猫猫山土匪。 人家土匪的名字都起的霸气无比,什么青龙寨啊,猛虎岭啊,一听就很吓人。 猫猫山土匪,这么萌的名字是认真的吗? “猫猫山在县府北边,前几年我去那边办事,见过猫猫山的土匪,他们的手腕上都有一个烙印,和光头身上的一模一样。” “原来是这样,”金锋闻言,不由松了口气:“不是铁罐山的土匪就好。” 土匪是分地盘的,要不然你也来收,他也来收,把老百姓吸干了也没那么多油水。 西河湾附近几个村子,就是铁罐山土匪的地盘,其他土匪来闹事,铁罐山的土匪都不会愿意。 “金锋,猫猫山的土匪比铁罐山土匪更难缠!” 张凉说道:“铁罐山的土匪以收粮为生,而猫猫山土匪以打家劫舍、拦路抢劫为生,虽然核心帮众只有几十人,却个个都是好手,哪个手上都有人命。如果不到万不得已,铁罐山也不会得罪他们。 何况铁罐山如果知道这件事,说不定还会帮着猫猫山来抓你。” 金锋听完,再也笑不出来了。 他听懂了张凉的意思。 如果猫猫山土匪来西河湾收粮,铁罐山土匪可能会拼命。 但是如果猫猫山土匪只是来找金锋麻烦,铁罐山肯定不会管的。 毕竟铁罐山也不希望看到有人杀土匪。 要不然今天你杀一个,明天我杀一个,老百姓谁还怕土匪? 谁还会老老实实交粮? 第26章 警钟 自从来到大康之后,金锋的目标一直都是做个富贵闲人,从来没想过要杀人。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现在不仅杀了人,还杀了一个土匪。 不管是为了所谓的义气,还是为了震慑,土匪一旦得知自己杀了他们的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自己现在还太弱小了,完全没有和土匪对抗的资格。 “凉哥,咱们要不要报官?” 金锋的心有点乱了。 前世生活在红旗下,一片海晏河清,别说土匪,村霸流氓都被收拾得服服帖帖,他除了上学,就是操心兼职赚钱,完全没有处理这种事情的经验。 遇到这种事,想起的第一个解决办法就是报官。 “没用的,” 张凉摇了摇头:“土匪们挑选的老巢都是易守难攻之地,而且都留有后路,没有十倍以上兵力,很难剿灭。 从前些年开始,战场上的兵力就一直不够用,县府留守的那点人,根本围不住猫猫山。” “唉……” 金锋无奈的叹了口气。 “你也不用太担心,土匪一般很少去其他山头的地盘,犯忌讳。猫猫山土匪一般在县府北边活动,很少来咱们这边。 刚才我观察了一下,除了我,应该没人认出他是土匪,大家都觉得光头是和谢光一起胡混的地痞,只要咱们俩不往外说,猫猫山那边很难知道这件事。” 张凉说道:“我来就是跟你说一声,让你心里有个底。” “谢谢凉哥。” 金锋闻言,心里微微松了口气。 大康的交通非常闭塞,很多人一辈子的活动范围就是村子周围,去一次县府都能炫耀好几年。 猫猫山土匪的地盘不在这边,查到自己头上的概率很低。 “你都说咱们是一家人,说什么谢谢就见外了。” 张凉继续说道:“对了,我当兵时认识一个兄弟,在猫猫山附近开酒肆,认识几个猫猫山的土匪,明天我去一趟那边,让他帮忙注意着点,一旦猫猫山那边有异常动静,让他以最快速度通知我。” “这个人可靠吗?”金锋问道。 如果是不可靠的人,这么做反而会增加暴露的危险。 “生死兄弟。” 张凉说道:“而且他非常厌恶猫猫山的土匪,那群混蛋每个月都会去他那里盘剥。” 这么一说,金锋终于放心了。 心里第一次生出了迫切感,恼恨自己不够强大。 如果自己足够强大的话,区区一群土匪何足畏惧? “必须尽快发展,这样才有自保之力!” 金锋在心里默默做出决定。 喔喔喔! 三婶子家的公鸡扯着嗓子开始打鸣。 “对了,你刚才说让木匠做什么?” 张凉说道:“给我吧,我回去交代一声,等下就直接走了。” “凉哥,天还早着呢,赶路太早了吧?” “猫猫山在县府北边呢,早点赶路,今天还能回来。” “那行,你路上小心点。” 金锋去铺子里把已经做好的几个纺车部件包起来,又掏出一粒碎银子递过去:“你让木匠就按照这个做就行了,一样先做一个,做得好我再找他。” “好。” 张凉接过包裹和银子,转身走了。 院子已经被收拾干净了。 小娥毕竟还是孩子,哭了一阵就又睡着了。 关晓柔、唐冬冬和润娘围坐在小桌子边,谁也没有说话。 看到金锋回来,全都站了起来。 今晚她们都受到了惊吓,发自内心的想要靠近家里唯一的男人。 “呀,当家的,你的手又流血了。” 关晓柔看到金锋左手又开始流血,赶紧去找老谭留下的草药。 “先不用找草药,冬冬,把针线拿过来。” 金锋说道:“晓柔,帮我把纱布解开,润娘,你去烧锅开水。” 三个姑娘今晚也被吓到了,给她们找点事做,转移一下注意力也好。 “好的。” 润娘正不知道干什么,得到命令赶紧往厨房跑。 唐冬冬赶紧去找针线。 “当家的你要针线干什么?” 关晓柔一边解着纱布,一边问道。 “缝伤口。” 金锋说着。 光头的柴刀磨得很锋利,左手的伤口从虎口一直到小指头,肉皮都翻了过来,不缝起来的话,很难痊愈。 刚才时间仓促,只是让老谭给上了些止血的草药,然后随便用纱布包一下就完事了。 不流血才怪呢。 “伤口又不是衣服,怎么缝?” 关晓柔被金锋的话吓得手抖了一下。 “你说对了,就像缝衣服那样缝上就好了。” “那怎么可以?” “我说可以就可以。” 金锋没办法跟关晓柔解释现代医学,只能蛮横的说道:“这件事听我的。” 这一招对关晓柔最有用。 只要金锋装作发脾气,她立马就乖了。 按照金锋的要求,先把针线用开水煮了,又把缝衣针掰弯,最后和缝衣服一样,哭着开始缝合伤口。 这年头可没麻药,金锋疼得出了一头汗。 毕竟是新手,等关晓柔处理完伤口,天也亮了。 今天有很多事情要做,金锋稍微休息了一下,就让关晓柔去把张满仓叫了过来。 他准备在院子里再搭几间小屋,需要用不少木头。 后山木头很多,但是金锋手上有伤,只能找张满仓帮忙。 除了砍伐树木搭棚子,金锋还希望再去后山找一些结实又有韧性的树木,再打几副弓弩,以备不时之需。 昨晚的事情给他敲响了警钟。 金锋从来都不是坐以待毙的人。 虽然张凉说猫猫山土匪发现自己的可能性很小,但是金锋不敢心存侥幸。 因为代价太大了。 如果真的瞒不住了,他不希望自己连还击之力都没有。 张满仓砍了那么多年柴火,对后山的树木了如指掌,找他帮忙最合适。 结果两人还没出门,三婶子带着男人来了。 “金锋,你不是说今天要搭棚子么,我把你三叔喊过来给你搭把手。” 三婶子笑呵呵说道。 “那正好,我刚才还在发愁跟满仓俩人抬不动树呢,有三叔帮忙最好不过。” 金锋笑着答应:“三叔,您受累。” 虽然三婶子前几天和他发生了冲突,但是现在已经和解了,既然她要来帮忙,也没必要往外推。 “应该的,应该的。” 三叔憨憨笑了一下,说道:“等你的纺车做好了,记得给你三婶子一碗饭吃就行。” 第27章 搭棚子 “你放心吧,谁不请,我也先请三婶子。” 金锋笑着答应。 话音刚落,二嫂带着男人也来了。 接着是刘铁两口子、猎户两口子和小妾…… 最后几乎全村的人都来了。 这下都不用金锋动手了,猎户和刘铁带着男人去砍树,妇人们留在家里修整院子,搓麻绳,忙得热火朝天。 别人来帮忙,金锋也不小气,让关晓柔做了一大锅米饭,剩下的一只兔子也被炖得烂乎乎的。 浓郁的肉香四散飘开,院子里玩耍的一群孩子也不跑了,全都围到厨房门口,滴滴答答流着口水。 人多力量大,还不到中午,男人们就用板车拖着十几棵碗口粗的小树回来了。 到了中午,金锋让孩子们回家拿了碗,每人一碗米饭,再浇上一勺子肉汤。 孩子们平时哪里吃过这样的美食,一个个恨不得把舌头都吞进去。 …… 热热闹闹的吃过午饭,男人们又开始忙活起来。 在院子里架起一堆柴火,抬着木头在上面来回炙烤。 经过炭化的木材不仅可以防虫蚁啃咬,还经久耐用。 妇人们回家送完碗筷,重新回来的时候,每人胳膊下边都夹着一两捆茅草。 搭草棚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把烘烤过的树木埋进土里做柱子,再用绳子绑上横梁,横梁和四周覆上茅草,然后用泥巴往上边一抹就成了。 天还没黑,一座长三丈,宽一丈的草棚子就搭好了。 剩下的大米不够蒸米饭,金锋就让关晓柔煮了一锅白粥,然后烙了两大筐油饼。 野兔中午就被吃掉了,村里物资匮乏,没有其他蔬菜可以待客,没办法,金锋只好找小玉买了两筐野菜。 如果精心烹调,这些野菜不难吃,后世在饭店能卖到几十甚至几百块一盘。但是这年头,农户家点灯的油都不够,谁会奢侈的用来调菜? 舍得扔几粒粗盐,邻居都得羡慕的夸一声有钱人家。 绝大部分人家都是用水焯一下就端上了饭桌。 这样简单处理的野菜又苦又涩,难以下咽。 但是金锋做的野菜不仅放了盐巴,菜油也放的足足的,还放了一些从县府买回来的香料调味。 看起来油光翠绿,吃起来完全没有野菜的苦涩味。 满满两盆野菜被孩子们哄抢一空。 “油饼子真是太好吃了,锋哥儿,你把我们的胃口都养刁了怎么办?” “野菜也好吃!” “锋哥儿,我吃了这么多年野菜,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你有什么秘方,给嫂子说说呗。” “二嫂,我来跟你说吧,你要是舍得放油、放香料,保证你做的野菜也好吃。” “那算了,我家可吃不起这样的野菜。” “锋哥儿,你家什么时候还搭棚子啊,我还想再吃一顿大米饭!” …… 村民们不论男女老幼,全都吃得红光满面才离开。 张满仓被留了下来,帮助金锋处理两棵酸枣树。 这种树木是金锋能找到的,最适合做弓弩的树木。 “满仓,这几天你就别进山砍柴了,来我家帮我打铁吧?” 金锋一边整理着地上的树枝,一边问道。 张满仓脸上一喜,随后却摇了摇头:“锋哥,这是你家传的手艺……” 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小小的西河湾有一个铁匠就够了,再多一个会饿死人的。 所以在这个时代,匠人都只会把手艺传给自己孩子,轻易不会传给外人。 “我是个读书人,怎么可能一辈子打铁?” 金锋毫不在意说道:“最多一两年,我肯定就要离开西河湾,交给你总比烂在肚子里强。” “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你到底学不学?不想学的话,我就去问别人了。” “学,我学!” 张满仓赶紧点头。 放下柴刀,郑重其事的对着金锋行了一个大礼。 学会一门手艺,等于多了一个饭碗,而且这个饭碗还可以传给子孙。 从这一刻开始,张满仓对金锋的态度又发生了改变。 之前是感激,现在又多了一种恭敬。 干活儿也更加卖力。 小娥昨晚吓坏了,现在搂着关晓柔不愿意松手。 关晓柔没办法,只好去哄她睡觉。 唐冬冬和润娘抬着纺车,放进草棚子中间。 纺车旁边,是今天新做的一张大床。 从今晚开始,唐冬冬和润娘就会住在这里。 唐冬冬拉过一条小凳子,坐下开始调试纺车。 润娘搓着手站了一会儿,拿起扫把又开始扫地。 经历过一无所有之后,会对再次拥有的东西格外珍惜。 其实地面已经被她扫了好几遍,很干净了。 可是锅碗已经被刷好了,金锋和满仓那边她又帮不上忙,实在找不到其他可以做的事情。 又怕金锋和关晓柔嫌弃她懒惰,只能一遍遍扫地。 “润娘,别扫了,再扫笤帚都要被你扫秃了。” 唐冬冬看出了润娘的窘迫,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你要是怕闲着,就赶紧睡,半夜我喊你起来接我的班。” “好……” 听到有事可以做,润娘这才露出笑脸:“冬冬姐,要不然我先纺,你去睡会儿?” “今天晚上不纺线,你们都早点去睡觉。” 金锋从铺子里出来拿东西,正好听到两人的对话,皱眉说道:“养足精神干活才快,再忙也不缺这一晚半天的。” 从昨晚半夜谢光杀过来,一直到现在,除了不懂事的小娥,家里其他人都没合过眼。 如果不是要等张凉回来,金锋早就回去睡觉了。 “锋哥,我不累的……” 润娘低声说道。 “不累也去睡!” 金锋算是发现了,润娘和关晓柔一样,都是逆来顺受的性格,所以说话的声音不由加重了几分。 果然,润娘以为金锋生气了,赶紧答应一声,乖乖坐到床上。 “你的手怎么样?” 唐冬冬追着金锋出来,红着脸问道。 “老谭的草药很管用,已经不疼了。” 金锋举起左手,想要安慰一下唐冬冬。 谁知道刚才和满仓抬木头的时候,伤口不知道怎么崩开了,现在血水渗了出来。 “还说没事,都流血了。” 唐冬冬眼睛一红,顾不上男女有别,捧起金锋的左手,小心地解开绷带。 第28章 光头的身份 解开纱布,露出伤口。 小拇指下边缝的线崩开了三针,正在流血。 “都受伤了就不要乱动了,有什么活你喊我去不就行了?” 唐冬冬眼睛里蒙了一层水汽,却强忍着没有哭出来:“满仓也是的,不知道你手上有伤吗?” “你可冤枉满仓了,他什么都没让我干,是我自己不小心弄的。” 金锋也有些无奈:“再说,只是伤口崩开了而已,等下我去找晓柔重新缝上就好,又不是什么大事。” 酸枣木没放好,从桌子上滚了下来,金锋下意识顺手接了一下。 估计就是那一下把伤口崩开的。 “晓柔姐在哄小娥睡觉……” 唐冬冬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我来给你缝吧。” 哪个少女不怀春? 何况生死之间,最易动情。 之前唐冬冬说要嫁给金锋,更多的是一种无奈,但是经过昨晚,她的心已经悄悄发生了改变。 二十两银子,足够普通人家吃花好几年了,但是为了救自己,金锋毫不犹豫地就掏了出来。 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家道中落,寄居檐下,虽然她一直表现得很淡然,其实心里和润娘一样缺乏安全感,对未来充满迷茫。 但是在金锋伸手抓住刀刃的那一刻,她的心跳都停止了。 不再迷茫,也不再害怕。 眼前这个并不强壮的男人,给了她久违的安全感。 也就是在那一刻,唐冬冬知道,自己这辈子可能都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可惜,他不愿意娶自己…… 金锋哪里知道唐冬冬短短片刻想了那么多? 知道关晓柔在哄小娥,也没有多想,跟着唐冬冬就进了木棚。 都不用吩咐,润娘已经小跑着去厨房烧水了。 虽然她搞不懂金锋为什么要用开水煮线,但是有什么关系呢?能找点事做就行。 其实普通针线是不能缝合伤口的,容易感染不说,等到伤口愈合之后,拆线也会非常痛苦。 而且被铁器伤害,还要打破伤风。 可惜这里条件实在有限,这些东西想都不要想。 很多农夫受伤了都是往伤口上撒点干土,止住血就不管了。 唐冬冬的性格比关晓柔和润娘更开朗,也更坚强。 熟悉之后,有时候也会大大咧咧的。 但是给金锋缝合伤口的时候,却极为小心。 一点一点的扎进去,又一点一点的穿出来。 却不知道,越是这样金锋越受罪。 但是看到唐冬冬一副潸然欲泣的样子,还是忍忍吧。 简简单单的三针,就算是个实习的新手护士,估计一两分钟就能搞定。 唐冬冬足足缝合了五分钟,金锋把自己的大腿都快掐紫了才结束。 他决定了,下次如果再崩线,说什么也不能让唐冬冬给自己缝。 润娘是个闲不住的,总想找点事做,唐冬冬也一心想着早点赚钱,扩大作坊,金锋害怕她们俩晚上偷偷纺线,走的时候干脆把纺车的踏板拆掉了。 回到铁匠铺,满仓已经按金锋的要求,把酸枣树砍成了几截,正在用柴刀小心地削皮。 纺车的部件金锋可以交给木匠去做,因为就算纺车传出去也没有太大影响,他可以随时升级。 但是弓弩不行。 这东西杀伤力太大了,万一传出去,后果他完全无法预料。 所以,他宁愿让满仓用柴刀慢慢磨,也不愿意找木匠帮忙。 知道伤口刚才崩开了,满仓说什么都不让金锋再动手。 没办法,金锋只能坐到一旁,无聊的想着怎么改进炉子。 俩人一直等到月亮都升到了头顶,风尘仆仆的张凉才回来。 回来之后,二话不说先端起水壶吨吨吨喝了半壶。 “凉哥,辛苦了。” 金锋起身从小炉子上提起一个小吊锅,盛了一碗米粥出来:“饭一直给你热着呢,赶紧吃点。” 张凉从中午到现在,他一直在赶路,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也不嫌烫,端起饭碗,呼噜呼噜几下就把米粥喝得干干净净。 金锋笑着又给张凉盛了一碗。 他知道,张凉这么吃饭,带回来的一定是好消息。 直到把一小锅米粥喝完,张凉才满足的打了个饱嗝:“你当时要买这小吊锅,我还说用不着,现在才知道是个好东西,用着太方便了。” “是啊,等我把炉子弄好,估计一天到晚都要烧着,有个吊锅以后随时都能喝到开水。” 金锋也笑了。 这个时代的人都没有喝开水的习惯,走在路上渴了,随便找个水沟鞠起一捧水就能喝。 金锋穿越来之后,就从来没喝过一次生水。 可是每天要单独烧几次开水,也非常不方便。 所以金锋在县府大采购的时候,就买了这个吊锅。 当时张凉和村长还觉得他败家。 小小一个吊锅就卖好几百文。 还问他怎么不自己打一个。 他们哪里知道,制作铁锅的技术含量,可比做把柴刀难多了。 要不然也不会卖那么贵。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既然决定请张满仓帮忙做弩弓,就没把他当外人,当着满仓的面问道: “凉哥,你兄弟怎么说?光头是猫猫山的人吗?” “是的,而且还是猫猫山的三当家。” 张凉一开口,就把金锋吓一跳。 把土匪的三当家干掉了,猫猫山还不得炸窝啊? “你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嘛。” 张凉继续说道:“这家伙和谢光一样,嗜赌成性,自己的钱赌完了,竟然偷山上的粮食卖钱赌博,去年就被赶出猫猫山了。” “怪不得这家伙和谢光勾搭到一起,原来是这样。” 听到张凉这么说,金锋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既然被逐出山门,那么光头的生死就和猫猫山没有关系了,自然也不会为了一个叛徒来铁罐山土匪的地盘闹事。 “不过我兄弟说,光头和猫猫山二当家有过命的交情,当年光头偷山上的粮食,按规矩应该三刀六洞的,是二当家剁了自己一根手指头才保住的他。” 张凉又说到:“我兄弟说,猫猫山的其他土匪就算知道咱们杀了光头也没事,但是让咱们注意这个二当家。” 金锋心里刚刚落下的石头,又一次悬了起来。 第29章 看走眼 张凉觉得危险解除了,但是金锋却觉得危险升级了。 别看土匪们天天把义气挂在嘴边,但是真出了事,谁肯为一个不熟的“兄弟”两肋插刀? 所谓的血债血偿,不过是为了维护山头的面子和威风,不得不替死去的帮众出头而已。 没有哪个土匪真的会为了什么兄弟情义,去为根本不熟悉的人拼命。 如果有这样的人,也活不长。 可是有过命的交情就不一样了。 如果二当家和光头的关系真和张凉说的那么好,让他知道光头死在金锋手里,肯定要来找金锋拼命的。 所以金锋宁愿光头是个普通的猫猫山土匪,也不愿意和二当家结下死仇。 这个消息更让金锋坚定了变强的决心。 “凉哥,你试试我这把弓箭用着顺不顺手?” 金锋从墙上拿下弩弓,递给张凉。 一个好汉三个帮,对抗土匪,自己一个人肯定不行的。 昨晚金锋看到了张凉进来,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今天在搭棚子的时候,就顺口问了一下猎户。 猎户跟他说了张凉要杀谢光的事情。 通过这件事,金锋判断张凉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家人。 至少没有害他的意思。 所以他就想着培养一下张家兄弟。 张满仓生性木讷,胆子也小,但是做事细心认真,也能吃苦,做铁匠再合适不过。 而张凉曾经上过战场,虽然缺了一只胳膊,却敢打敢拼。 张家两个男人都是残疾人,但是这些年在村里最多被冷落,却没人敢明着欺负他们,就是因为张凉的存在。 这样的人物,培养一下,会是个非常不错的伙伴。 万一以后发生点意外,也能多个帮手。 “小锋,我这个手,用不了这弓的。” 张凉脸上闪过一丝忧郁,摇了摇头:“一只手是没办法上弦的。” “这个是可以改的,如果你用着顺手,我可以把它改成其他上弦方法。” “改成什么样?” “那要看你的习惯,可以改成用胸口顶,也可以改成用脚踩。” 金锋随口说道。 后世的弩弓各种各样,上弦的方式也五花八门。 没几个男人会对武器没兴趣的,更别说张凉这样军伍出身的家伙。 金锋第一次拿出弩弓的时候,他就很想借来把玩一下,可是想到缺了一条胳膊,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听到金锋这么说,激动地伸出手来:“拿来我试试!” 金锋手上也有伤,就把弩弓递给张满仓:“满仓,你上一下弦。” 张凉虽然没使用过弩弓,但是当兵的时候经常使用长弓,从满仓手里接过上好弦的弩弓,对准铁匠铺的柱子,缓缓扣动了扳机。 嗖! 箭矢一闪而逝。 可能是第一次使用,张凉射歪了。 箭矢擦着柱子飞过,嗤的一声钉到了土墙上。 两尺多长的箭矢,一大半都没入土墙之中! “好大的威力,怪不得能射死猛虎!” 张凉惊叹一声,随即有些遗憾说道:“只是准头有些不好把握。” “凉哥你说错了,弩弓比起长弓,最大的一个优势就是更加容易瞄准。” 金锋指着弩弓顶端一个小凸起说道:“下次你用这个凸起瞄准目标之后再动手就可以了。” “我再试试。” 张凉迫不及待的又让满仓重新上膛。 不得不说,张凉底子很好。 金锋只是指导了一次,张凉接下来的几次射击全都命中木柱。 “真是太痛快了。” 张凉一直尝试了八九次,才恋恋不舍的把弩弓还给金锋:“上弦方式真的可以改吗?” “我说可以就可以。” 金锋说道:“等我改好,你就可以去打猎了。” “打猎?” 张凉的眼睛猛的一亮。 张家这些年过得太苦了,他做梦都想着改善家里的生活。 可是他缺了一条胳膊,又能做什么呢? 一年到头起早贪黑在地里劳作,除掉朝廷的赋税和土匪的岁粮,剩下的还不够一家人果腹的。 但是金锋的提议,让他看到了希望。 “锋子,什么时候可以改好?” 张凉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进山了。 他和林云芳已经成亲几年了,却一直没有怀孕,县府的大夫说是因为林云芳身子骨太弱,需要补补。 如果进山能打到兔子的话,或许就能有孩子了吧。 老娘和妹子这几年也没吃过几次饱饭,也得好好补补…… 张凉的心已经快要飞到了山里。 “满仓要是学的快的话,应该过几天就可以吧。” 金锋举起受伤的手,晃了晃。 “满仓?” 张凉的思绪从山里飞了回来:“什么意思?” “哥,锋哥说要好好读书,要把打铁的手艺传给我。” 满仓憨憨说道。 “真的?” 张凉一愣,随即眼睛微微有些红了。 金锋提议让他去做猎人,张凉心里充满感激和期待,没有推辞,也没有觉得这样做会抢了金锋的饭碗。 毕竟巴蜀之地到处都是大山,谁也打不完所有猎物,能不能打到东西全靠自己的本事。 就连村里的妇人们,闲了也会去山里转转,看看能不能抓两条蛇回去给孩子炖汤喝。 西河湾可以有很多猎人,却只能有一个铁匠。 现在金锋不仅要帮自己改造弩弓,还要把家传的手艺交给自己弟弟? 这个恩情太大了,不次于救了自己一家人。 “锋子你放心,只要你给我做出能用的弓,以后我打到的猎物,全都分你一半!” 张凉拍着胸脯,自信说道:“你以后就好好读书考功名,我保证饿不着你和晓柔妹妹。” “谢谢凉哥。” 金锋知道,张凉既然说出这样的话,就一定能做到。 对于别人的善意,金锋不管需不需要,都会心存感激。 “要谢也是我们谢你。” 张凉说道:“满仓,你要好好学,早点给我把弓打出来。” “哥,你知道我笨,手也慢,”张满仓说道:“要不然你这几天也别下地了,咱们一起来,这样可以快点。” 金锋闻言,诧异的看了张满仓一眼。 以前看走眼啦,谁说这小子笨的,明明很聪明好不好。 自己学了不算,还想拉着张凉一起来学。 不过金锋也没点破。 反正他也想着多做几副弩弓,最好给关晓柔、唐冬冬、润娘每人配一把。 张凉过来帮忙,也能更快点。 第30章 老手和菜鸟 张凉干活儿麻利,虽然缺了一条胳膊,但是做起事来比张满仓还快。 金锋就把削树枝、初步制作弩身的工作交给了张凉。 而张满仓做事细心,金锋就把需要精细雕刻的工作部分交给他。 趁着张家两兄弟制作弩弓的时候,金锋把关晓柔、唐冬冬和润娘喊到一起,打算教她们使用弩弓。 万一将来出现意外,她们多少也会有一些自保之力。 就算没有意外,猫猫山二当家这辈子都没发现光头的死,多学一些本事也没有坏处。 这个时代,没几人喜欢舞刀弄枪的女孩子。 本来以为她们会拒绝,可是金锋刚说完自己的打算,唐冬冬就立刻答应。 表情甚至有些迫不及待。 那晚的经历也让关晓柔后怕不已,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也很快点头。 润娘没什么主见,见唐冬冬和关晓柔都答应了,也只能跟着点头。 反正纺车只有一架,三人商量好了,轮流纺线,剩下的两个人在不纺线的时候,就跟着金锋学习弩弓。 金锋让满仓找了个脸盆大的木板,在中心位置画了个黑点,挂在院子里做靶子。 弩弓学习起来并不算难,唯一麻烦的就是上弦。 一般女子拉不开那么重的弓弦。 不过金锋的弩弓安装了一个小绞盘,虽然上弦速度慢点,却非常省力,就连小娥都能绞动。 只用了半上午,三个女孩子都学会了弩弓的基本使用方法,唐冬冬成绩最好,上靶率达到了五成,而且随着掌握的越来越熟练,这个成绩还在提升。 在改变家人生活的诱惑下,张家兄弟非常卖力。 每天天不亮就来,一直忙活到夜里八九点还不愿意回家。 在兄弟两人齐心努力下,只用了两天时间,一把用胸口顶压上弦的弩弓就做了出来。 知道张凉单手安放箭矢不容易,金锋还把自己弩弓上的箭匣安到了这把新弩上。 张凉一脸兴奋地接过新弩,仅剩的右臂握着把手,用力往胸口上一顶,只听到咔嚓一声,弩弓就处于激发状态。 扣动扳机,箭矢嗖的一声钉到了二十多米外的靶子上。 胸口一顶,再一抬手。 靶子上又多了一根箭矢! 只是短短十几秒钟,箭匣里的五支箭矢就全都飞了出去。 金锋跑过去一看,不由对张凉竖起了大拇指! 五根箭矢不仅全部命中靶子,其中三支还挤着钉在中心不大的黑点上! 这个成绩让金锋不得不佩服。 关晓柔、唐冬冬和润娘也为张凉的箭术喝彩。 经过两天的练习,她们已经非常熟悉弩弓了,唐冬冬在二十米外的上靶率已经达到了九成以上,学得算是非常快了。 不过就连唐冬冬想要射完五支箭矢,最快也得三分钟,而且上靶率还会有所降低。 这就是老手和菜鸟的区别。 “凉哥太厉害了,如果咱们和他是敌人的话,估计咱们连出箭的机会都没有,就会被凉哥杀死。” 唐冬冬赞叹道。 “你们才学了几天就跟凉哥比?” 金锋说道:“我听铁子说过,凉哥当年在军中就是神射手,如果不是失了一条手臂,说不定咱们西河湾就能出现一个将军呢。” “你太抬举我了,我算什么神射手?” 张凉笑了一下,说道:“当年我见过一个真正的高手,两息之间可以射出九箭,全都命中百步之外的铜钱孔。” “这样的人恐怕万中无一,跟他们比不了。” 金锋笑着说道:“凉哥你的箭法打猎养活一家人绰绰有余了。” “锋子,明天我想进山试试,就先不过来帮忙了。” 张凉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没事,反正你做好的弓身已经够满仓忙活好几天了。” 金锋笑着说道:“后山是否还有老虎尚不确定,进山注意安全,打不到东西不要紧,以后再去就是了。” “知道。” 张凉点了点头,抱着弩弓喜滋滋的走了。 他是真喜欢这把弩弓,当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抱着没松手。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就进了山。 整整在山里转了一天,天黑了都没回来。 就在林云芳急得来找金锋去山里找找的时候,张凉回来了。 背后的布袋装了两只野兔。 对于张家来说,这个收获已经非常大了,张家的几个女人已经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张凉的妹妹张小花更是对着兔子哗啦啦流口水。 其实金锋给张凉封过打虎的红包之后,张家的日子就好过得多了。 现在一天已经可以吃两顿饭了。 可是张小花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天两顿野菜粥能顶什么用?总是觉得饿,看到地上有个草根都想捡起来嚼嚼。 现在好了,大哥可以打猎了,以后再也不用饿肚子了。 “凉哥,你忙活了一天,怎么才打了两只兔子?” 金锋把张凉拉到一旁问道。 在他看来,以张凉的箭法和身手,整整一天才打两只兔子,实在太少了。 “别提了,我在后山转悠了一上午,兔子毛也没有看到一根,过了晌午钻进老林子。” 张凉说道:“老林子里的兔子还是挺多的,可惜天太晚了,我打了两只就回来了。” “看来后山应该没有第二只老虎了。” 金锋点了点头。 前段时间他能在半下午打到那么多兔子,最主要原因就是老虎把老林子里的兔子都赶到了后山。 现在老虎被金锋杀死,兔子们也该回老林子了。 “晓柔,给!” 张凉从地上拿起那只大一些的兔子,递给关晓柔。 “凉哥,你这是干什么?” 关晓柔纳闷问道。 “我跟锋子说过了,他做出我能用的弓箭,以后我打到的东西就分给他一半。” 张凉解释道。 古人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张家老娘和林云芳也是一副赞同的样子。 只有张小花眼泪巴嚓的看着兔子,一脸的舍不得。 斗米养恩,担米养仇的道理金锋还是知道的。 他给了张家的帮助已经不少了,再无限制的帮助下去,说不定会让张家人形成依赖,或者认为理所当然。 既然张凉说过这样的话,金锋也不客气,点点头示意关晓柔接过兔子。 第31章 招工 看着金锋收下兔子,张凉明显的松了口气。 高兴的带着家人回去了。 走到小路尽头,还能听到他爽朗的笑声。 “当家的,表姐家日子过得那么苦,凉哥好不容易打了两只兔子,咱们还要走一只,是不是有些不合适?” 关晓柔提着野兔,心里有些不舒服。 “晓柔姐,锋哥收下兔子是为云芳姐好。” 唐冬冬笑着说道:“凉哥是个重信守义之人,他既然说过猎物分锋哥一半的话,如果锋哥不收,他心里肯定不舒服,说不定当时就把弩弓还给锋哥了。” “还是冬冬聪明。” 金锋笑着揉了一下唐冬冬的头发。 揉完之后就后悔了。 果然,唐冬冬的小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就连脖子都变成了玫红色,嘤咛一声,捂着脸跑到棚子里了。 关晓柔一脸揶揄的看着金锋。 “晓柔,我不是故意的……” 金锋就好像偷腥的猫被人当场抓住了一样,挠着头解释道:“平时揉你的头发习惯了。” “当家的,我可不是妒妇,” 关晓柔掩嘴笑道:“冬冬早晚是你的人,就算当家的揉了别的地方,我也没意见,我想冬冬也没意见,她要是有意见,我帮当家的按住她。” 金锋:…… 多好的一个姑娘啊,这才几天就学坏了。 “行了,别笑了,再笑眼睛都没了。” 金锋没好气的说道:“等下把兔子收拾一下,炖好了分一半给表姐家送过去。” 张家过了好几年苦日子,一家人都瘦得快不成人形了,必须得补充些营养。 他敢保证,张家肯定舍不得吃兔子,明天就会拿到镇上卖掉,换更多的粗粮回来。 所以,还不如顺着张凉的意思收下野兔,这样不仅免得张凉难堪,还能达到金锋的目的。 金锋猜得不错,当他和关晓柔俩人把米饭和兔肉送到张家的时候,一家人正围在一起喝稀粥呢。 一大碗稀粥里面就几粒谷子和两棵黑绿色的野菜,连一点油星子都看不到。 就算这样,张小花还喝得津津有味。 “锋哥儿,晓柔,你们这是……” 张家老娘起身问道。 “我们成婚,表姐送了礼,我们回礼来了。” 金锋笑着拿过一个空碗,盛了一碗米饭,又浇上一勺子肉汤和兔肉,笑着放到张小花面前:“小花,尝尝好不好吃。” 毕竟还是孩子,张小花立刻把稀粥碗放到一边,抱着米饭狂吃起来。 哪里还顾得答话? “有心了。” 张凉哪里看不懂金锋的意思,只不过这是回礼,拒绝了不合适,只好收下。 知道后山没有什么猎物,张凉第二天路过后山的时候一点也没停留,直接进了老林子。 这天晚上回来的时候,足足背着三只野兔、一只狐狸和四只山鸡。 这次不用张凉推让,金锋主动把山鸡都拿走了。 野兔肉粗,远不如山鸡鲜美。 四只山鸡吃不完,做成风干鸡也不错。 在后世这玩意是保护动物,一般可吃不到。 从这天开始,张家的日子彻底好过起来。 大儿子每天进山打猎,很少空手而归,小儿子在金锋家学习打铁,以后也有了吃饭的本钱。 村里人一个个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所有人都知道,张家能有这么大的转变,一切都是金锋的功劳。 所以妇人们往金锋家跑得更勤快了,和关晓柔套近乎的时候,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想请金锋帮忙,打造弩弓,她们也愿意把猎物分给金锋一半。 但是这次金锋都以缺乏材料拒绝了。 山里的猎物虽然打不完,但是却会越来越少。 一个村子多一两个猎人没什么关系,但是一下子多出来十几个、几十个,西河湾附近的野兽不被打光,也会被打跑。 毕竟野兽不是死的,意识到危险之后,会迁徙到远离西河湾的地方。 这种竭泽而渔的行为是长久不了的。 何况金锋也没骗她们。 适合制作弩弓的木材并不多,用普通木材来做,要么弹性不够,威力小,要么韧性不够,用几次就绷断了。 张满仓把后山能用的酸枣树都砍回来了,也不过只能再做十一二把的样子。 关晓柔和林云芳是亲戚,张家又快过不下去了,金锋给张凉做一把弩弓,村民们虽然眼红,却也不好说什么。 但是如果金锋给三婶子做一把,却不给其他村民,那其他村民就会有意见。 综合考虑,金锋决定,除了张凉,暂时不再给其他村民制作弩弓。 不过村民们这种希望过上好日子的态度,是金锋想要看到的。 唐冬冬和金锋在县府订购的一车麻皮几天前就送到了。 木匠昨天也送来了十架纺车的部件,张满仓熬了个通宵,已经全部组装完成,整整齐齐的摆到了棚子里。 纺车旁边就是成堆的麻皮。 棉花还没传到大康,麻是最主要的纺织原料之一。 经过处理的麻皮纺成线,然后通过织布机纺织成布,最后才能做衣服、被褥。 麻衣是大康百姓穿的最多的服装。 当然,除了麻衣,还有丝绸、锦、缎、动物皮毛之类做成的衣服,但是这些基本上都与老百姓没什么关系。 以金锋手里那点银子,也掺和不了这样的产业。 纺车、原料都有了,接下来就是招工。 金锋和唐冬冬商量了一下,决定雇佣二十个女工,两班倒,每人每天一个铜板的工钱,另外加上两顿饭。 当妇人们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忘了弩弓,争先恐后报名。 毕竟她们也知道金锋不可能给每个人都制作弩弓,就算给了弩弓,进山也不一定能打到猎物,要是遇到老虎、豹子、野猪什么的,说不定还要把命搭进去。 还是纺线最稳妥。 一天管两顿饭,还有一个铜板,这样的报酬比她们预料的好了太多。 一个铜板在镇上可以买一个肉包子,如果买谷子或者其他粗粮,差不多够三个人吃一顿了。 “晓柔,你当家的说话算数不?真的一天给一个铜板还管饭?” “我当家的是读书人,他说的话自然不会赖账。” “太好了,我和大丫头过来纺线,家里剩下当家的和小子,我挣的铜板就够他们吃饭了,大丫挣的就能存起来。” …… 第32章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金锋小小的院子里挤满了妇人,争先恐后要报名。 反正木匠还会再送纺车过来,到时候全村的妇人都来恐怕也不够。 唐冬冬也就没有挑拣,就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留下最早过来报名的二十个人。 后边来的妇人们虽然不甘心,却也没人再说什么。 谁让自己来晚了呢? 唐冬冬把选中的二十人叫到院子里,开始排班。 十个人白天,十个人夜里,十天换一次班。 这是金锋教她的办法。 分好班之后,白班的十个妇人就钻进草棚开始工作。 那些没被选中的妇人和分到夜班的也没离开,好奇的围在一旁观看。 靠近角落的纺车前面,坐着一个叫小北的小姑娘,今年只有十岁,可能以前没怎么纺过线,动作比较生疏,而且总是出错。 本来就很着急了,周围观看的妇人们还一个劲的调侃嘲笑,把小姑娘急出了一头汗。 “锋哥儿,小北还不会纺线,要不然换我吧,我保证比小北快。” 一个二十多岁的村妇看到金锋进来,笑着问道。 小北一听,当时就急哭了:“锋哥哥,你不要赶小北,小北得挣钱给娘抓药,你相信小北,我一定能学会的……我……我可以不在你家吃饭……” “行了小北,三嫂子是逗你的。” 金锋说道:“你该吃饭的时候就踏踏实实去吃,只要好好做,我不会赶你走的。” 小北家的情况他也知道,前几年老爹死在战场上了,母亲虽然年纪不大,却总是生病。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在后世,十岁的孩子还在上小学,偶尔做次家务就是勤快孩子了。 可是小北却从七八岁开始就上山捡柴,下地干活。 金锋不止一次看到她背着比自己身子还大的一捆柴火,一步一挪的从后山下来。 纺线算是一种熟练工种,并没什么技术难度,金锋愿意给小北一个养活自己和母亲的机会。 “谢谢锋哥哥!你放心,我肯定不会偷懒的。” 小北擦了擦眼泪,马上就开始工作。 “三嫂子,你们别在这儿围着了,赶紧回去吧,过几天新纺车做好了,大家都能来。” 金锋发现围观的妇人还想说话,直接开始驱赶。 毕竟以后还要在金锋手底下找活儿干,妇人们看到金锋有些生气了,一个个都带着期待离开。 关晓柔负责白班,唐冬冬负责夜班,润娘和小娥负责做饭。 这是商量好的。 润娘对这个安排很满意,从一大早就开始忙活,把一只山鸡炖得烂乎乎的,都不用其他香料调味,只是撒上一些盐巴就喷香扑鼻。 山鸡的浓郁香气中,还混合着谷子饭的清香。 棚子里的妇人们本来就珍惜这次工作机会,闻着厨房飘来的香味儿,一个个干得更加起劲了。 她们以为中午能吃顿野菜粥就不错了,谁知道竟然还有肉。 一只山鸡自然不够十几个人吃的,把鸡腿留给年纪最小的小娥和小北,其他人浇上一勺肉汤,再分一两块鸡肉,把这群妇人们感动的不行不行的。 金锋看到小北偷偷把鸡腿用树叶裹起来塞进了怀里,也没点破,只是在她盛第二碗的时候,多给她舀了一块鸡翅膀。 张凉一共就送来几只山鸡,自然不能顿顿吃,晚饭就换成了麦粥和野菜。 就这已经让那些没选上的妇人们嫉妒坏了,纷纷催促着金锋快点做新的纺车。 天黑下来,金锋搬着梯子,挨个点燃柱子上的油灯。 棚子是茅草搭的,里面又全都是麻线之类的易燃物,一旦出现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金锋就把油灯钉在柱子高处,以免别人不小心碰翻。 虽然每次添油、点灯灭灯都需要爬梯子,但是金锋愿意多麻烦一点也不愿意留下安全隐患。 离开之前还不忘给唐冬冬交代:“如果不小心着了火,一定要第一时间把大家带出来,别去管里面的东西,知道吗?” “放心吧,我知道。” 唐冬冬把金锋推出棚子:“回去睡吧,晓柔姐还等着你呢。” 正在干活的妇人们全都暧昧的笑了起来。 自己回去找老婆睡觉,谁还能说什么不成? 笑也是白笑。 按照唐冬冬的打算,就准备用这十架纺车为基础,赚了钱再慢慢添置。 但是金锋手里还有十几两银子,山里木柴便宜,木工的工钱也便宜,金锋懒得浪费时间,就吩咐木匠继续赶工。 接下来的几天,木匠陆陆续续又送来十几架纺车部件,那些第一次没选中的村妇们也陆陆续续开始上工。 金锋的小院子成了村子里最热闹的地方,吱吱扭扭的纺车声,一天到晚一夜到亮就没停过。 张凉在拿到弩弓的最初几天,每天都收获满满,最多的一天打到了九只野兔和七只山鸡,把村里人羡慕坏了。 但是最近两三天开始,每天能打到的东西越来越少。 今天回来的时候,竟然只打到一只山鸡。 猎户陈老六就更倒霉了,连续三天空手而归。 金锋知道,张凉狩猎太频繁了,后山附近的老林子里的野兔和山鸡应该是察觉到了危险,逃跑了。 再打东西,只能去更深的林子了。 张凉也是这么打算的,可是却被金锋劝阻了。 “凉哥,后山那边的老林子去一趟还无所谓,再往里边走就是原始森林了,里面不仅到处是猛兽,还有瘴气,这玩意比猛虎还要厉害百倍,一旦被瘴气困住,十死无生。” 金锋劝道:“不要再去了,万一你出点意外,一大家子人怎么办?” 他不是圣人,帮助张家人除了关晓柔的关系外,内心深处也有给自己拉拢帮手的打算。 对于未来,金锋做过好几种计划,不管哪一个计划里,张凉都有一席之地。 给张凉制作弩弓,是想让他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免得做什么事都束手束脚。 但是金锋却不希望他一直做猎人,更不希望他冒着生命危险去原始森林。 那些深山老林中,经年累积的落叶比人还厚,被雨水腐蚀之后,时间长了就会形成瘴气。 这种瘴气面积一般都很大,一旦陷进去,谁也救不出来。 “道理我自然懂得,进一趟森林,十天半个月都出不来,能不进去,我也不想去。” 张凉叹了口气:“可是除了打猎,我还能做什么呢?” 第33章 销户 “能做的事情多了。” 金锋说道:“要不然过来帮我吧?” “你这里是纺线的,我一个老爷们,还是一条胳膊,怎么帮你?” “谁说让你来纺线了?” 金锋说道:“我这边需要有人把纺好的麻线送到县府里吧?还要去县府拉麻皮,买粮食什么的吧? 凉哥要是不嫌弃,就过来帮帮兄弟,我每个月给你出五百文工钱,以后赚了钱,再往上加。” “不行,五百文太多了。” 张凉一听就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听说县里的捕快月俸才三百文,我哪里比捕快还值钱?” 他打猎虽然赚钱,这几天的猎物除了给金锋一半,也卖了八百多铜钱。 可是接下来他肯定打不了那么多猎物,一个月能赚一百文就算运气好了。 这还要冒着被老虎吃掉的危险。 谷子两文钱一斤,一百文钱再加上家里攒的野菜,足够一家人生活了。 不管哪个年代,钱都不好赚。没看到那些妇人一个月挣到三十文,就高兴的快找不到北了吗? 五百文的月俸,张凉觉得烫手。 “凉哥,来回运送东西,可比捕快干的活辛苦多了,而且这个活必须得是咱们自己人才行,找外人的话,把我的东西一块卷走了,我哭都没地方哭。” 金锋说道:“凉哥,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所以你是最好的人选。” “小锋,你让我来帮你没问题,可是五百文的月俸实在太多了,就你这几个纺车,一个月能赚多少,还要养活这么多妇人……” “凉哥,你这就是小瞧我了。” 金锋说道:“这样吧,麻线差不多够一板车了,明天你跟我一起去县府一趟,到时候你就知道能赚多少了。” “行。” 张凉点了点头。 当天夜里,唐冬冬就安排妇人们把麻线装到了借来的板车上。 天还没亮,张凉、村长的儿子刘铁和猎户陈老六就到了。 陈老六手里提着长弓,腰上还挂着一个箭囊。 金锋和张凉也把弩弓带上了。 就连唐冬冬也偷偷在怀里揣了一把剪刀。 听说西边和北边又打仗了,逃过来不少难民,路上不安全,万一被人抢了就不划算了。 几人推着板车准备出发,村长跑来了。 “小锋,谢光的销户文书我给铁子了,镇上已经盖过章,但是铁子不识字,到了县府,麻烦你带铁子去一趟衙门。” 谢光死了,镇上的仵作也验过尸,但是还要去县衙销户,要不然明年官府还要过来收税。 找不到谢光,这份赋税就需要西河湾全体村民共同承担。 至于光头,反正没人认识,村长才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出事的那天晚上就直接挖个坑埋了。 “行。” 金锋点头。 麻线很轻,拉起来不费力,上午十点左右就赶到了金川县府。 这还是因为唐冬冬走得太慢的缘故。 但是只有她对纺织行业最熟悉,知道怎么把麻线卖上高价,也知道进货的时候哪种麻皮最好,不带还不行。 让张凉和陈老六跟着唐冬冬去交麻线,金锋带着刘铁直奔衙门。 “谢光,十七岁?” 办事的小吏斜着眼睛看了金锋和刘铁一眼:“这么年轻怎么死了?不会是想逃税吧?” 这种事情并不新鲜。 有些百姓实在交不起赋税,就会逃离家乡。 这种人被称为流民。 大部分流民最后沦落成为土匪,还有一部分遁入深山,当然,还有一部分被抓住了。 大康也有类似身份证的小木牌,称为牙牌,上面刻着姓名、籍贯和出生日期。 每年百姓交税的时候,牙牌都会刻上完税的日期。 行走在外,如果没有牙牌,或者牙牌上没有当年的完税刻印,一律按照流民论处。 大康对于流民非常残酷,一旦被抓,男人送军入先锋营,女人则送到官办青楼。 但是每年还有不少百姓逃税,成为流民。 像谢光这种年纪不大却上报死亡的,的确很容易让人怀疑。 “官爷可不敢乱说,谢光是真的死了,持刀抢劫村里人,被打死的,尸体还是小的亲手埋的。” 刘铁赶紧解释:“您看,这里有镇上仵作的画押。” 说完,伸手指了指销户文书上仵作的印章。 手收回来的时候,文书上多了一粒小小的碎银子。 “既然有仵作作证,那就没事了。” 小吏不露声色的收起碎银子,拿起一枚印章盖在文书中间,然后把文书一撕两半,下半部分交给刘铁作为回执。 明年收税的时候,村长要把这个交给税官。 村长拜托自己和刘铁一起来县衙,金锋一直觉得是村长怕刘铁不识字把事情办错。 但是从小吏的屋子出来,金锋就知道自己想错了。 刘铁无论说话办事都滴水不漏,比自己油滑懂事多了。 那么村长让自己跟着,唯一目的就是不想出贿赂小吏的那些银子。 想到这里,金锋笑着拿出一块碎银子,塞到刘铁手里。 “锋子,你这是干什么?” 刘铁摊着手问道。 “谢光是我打死的,村长帮我处理这么大个麻烦已经很感激了,不能让你们再往里边贴钱。” 金锋笑着说道:“我这几天太忙,没想到这茬,实在不应该。” 毕竟打死了人,如果不是村长及时处理,等上边查下来会很麻烦。 而金锋是个怕麻烦的人。 所以,金锋对村长和刘铁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这也太多了。” 刘铁掂了掂银子说道。 他贿赂小吏的银子最多值两百文铜钱,他爹贿赂仵作只用了一百文,但是金锋给他的银子至少值七八百文。 “村长为了我的事肯定不少操心,算是我买点酒感谢他老人家。” 金锋看到刘铁还要推辞,笑着说道:“行了,再说不要的话,我就翻脸了。” 刘铁见金锋这么说,就把银子收了起来。 两人有说有笑的走出衙门,迎面走来一个魁梧的衙役。 在衙门里碰到衙役太正常了,两人也没在意,靠到一边,让衙役先过去。 衙役斜着眼睛瞥了他们一眼,匆匆走过。 可是往前走了好几步,突然又转了回来,上下打量金锋一阵,问道: “你们是不是前段时间射死老虎的打虎英雄?” 第34章 九百文 “官爷您还记得我们啊。” 刘铁恭敬问道:“官爷您有事吗?” 金锋也想起来了,送虎过来的那天,好像就是这个衙役接手的。 “还真是你们啊。” 衙役看起来很高兴。 害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金锋来县衙没有携带弩弓。 刚才衙役差点没认出他们,只是试探着问了一下。 上次和庆家的贵人去客栈晚了一步,射杀猛虎的弓箭高手已经退房离开。 这段时间贵人又派人来问过两次,显然对这个打虎英雄非常上心。 贵人虽然落魄了,对于一个衙役来说也是值得攀附的大腿。 如果能帮贵人找到人的话,最少也能落得一笔赏钱。 要是贵人一高兴,再把自己的官职往上升一升,那就更好了。 衙役本来打算去各个村子里找一找,可惜最近逃难而来的流民太多,实在抽不出时间。 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 这下贵人托付的事情有着落了。 “老虎是你射杀的?” 衙役看着刘铁问道。 “我可没那个本事,是锋子射杀的。” 刘铁指了指金锋。 “他?!” 衙役看着金锋,满脸诧异:“你可不要骗我!” 在他看来,射杀猛虎的必然会是一个魁梧大汉,而金锋瘦瘦弱弱的,怎么看都不像是能杀死老虎的人。 “官爷,我骗你干什么?” 刘铁说道:“锋子射杀老虎的时候,全村几十口人看着呢。”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衙役对着金锋拱了拱手,赞叹道。 “谬赞了。” 金锋微微躬身,行了个书生礼,心里却忍不住吐槽:“老子的相貌有什么问题吗?” 他能看出来,衙役的本意应该是想夸赞他,只不过不会用词而已。 “英雄你是读书人?” 衙役看到金锋行书生礼,更加高兴了。 语气也变得比刚才和气了许多。 大康读书人很少,能杀虎的读书人更是少之又少。 这是标准的文武双全啊。 听说贵人也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更高兴的。 “读过几年书。” 去西河湾随便打听一下就能知道的事情,金锋没有否认,点了点头问道:“官爷,还未询问,你找我们有事吗?” “庆丰别院的贵人买走了你们打死的老虎,对于杀虎的好汉很钦佩,想要见见,只不过上次你们走得太早,等我们去客栈的时候,你们已经离开了。” 衙役笑着说道。 “庆丰别院的贵人?” 金锋纳闷的看向刘铁。 刘铁同样一脸疑惑,看样子也不知道庆丰别院是什么。 “英雄不知,庆丰别院的贵人是一位侯爷,还是一位大将军呢,最喜欢结交有本事的好汉。” 衙役对着金锋拱了拱手:“英雄文武双全,跟着侯爷必定前途无量。” 先不管金锋以后怎么样,先说点好话总是没错的。 万一以后这个书生发达了,也算是结了一份善缘。 金锋闻言,不由眉头微皱。 如果可以,他是真的不想和什么狗屁侯爷有什么交集。 封建时代是没有人权的,很多贵族都不把老百姓当人看。 郡城的最高长官就叫什么什么牧,比如赵州牧,雍州牧,意思是代天子牧民。 这里的牧民不是指放牧的百姓,而是指把百姓当成牛羊,官员就是替天子放牧百姓。 古时候贵族之间为了抱团或者为了所谓的血脉纯正,很多近亲结婚的。 这样生下来的傻子和变态也很多。 目前自己还只是个一文不值的穷书生,对方要是讲理还好,要是一个不讲理的变态,一言不合把自己弄死了怎么办? 这样的人还是躲着为妙。 但是刘铁却兴奋不已:“敢问官爷,侯爷什么时候召见我们?” 在他的认知中,侯爷是天上神仙一般的存在。 天呐,传说中的人物要见自己? “侯爷去五狼山狩猎了,才走两天,恐怕还要半个月才能回来。” 衙役问道:“你们住在哪里?侯爷回来了,我马上去通知你们。” “我们刚来县府,还没来得及寻找住的地方。” 金锋摇了摇头。 衙役还想再问,县衙里跑出一个小厮:“张捕头,您怎么还没进去呢,老爷和师爷都等着急了。” “这就来,这就来。” 衙役对金锋说道:“烦请两位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 话还没说完,就被小厮拖进衙门里了。 看着衙役和小厮转过墙角,金锋转身就走。 “锋子,你去哪儿?” 刘铁着急问道:“你不等官爷啦?” “等他干什么?” “等他给咱们引荐侯爷呀!锋子,这可是个一步登天的好机会啊!” “没兴趣。” 金锋走得更快了。 “你啊!” 刘铁发现金锋已经走远了,跺了跺脚,只好跟上。 到了约好的地方,唐冬冬已经把麻线全都卖掉了,商铺的伙计正在往板车上装成捆的麻皮。 唐冬冬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袋子,陈老六和张凉手里提着弩弓四处打量,一副警戒的样子。 “卖了多少钱?” 金锋向唐冬冬问道。 “两千三百文。” 唐冬冬激动地拍了拍钱袋子:“我算过了,除了买麻皮的成本和工钱、吃喝,咱们可以赚九百多文。” “还不错。” 金锋满意的点了点头。 有了这二十多架纺车,自己算是彻底解决了温饱问题。 每个月至少可以收入四千多文铜钱,就是四两银子,完全可以在大康生活得很好了。 “还不错?” 唐冬冬对金锋的反应非常不满意:“其他作坊想用二十架纺车挣九百文,日夜不停也起码得一个月,而咱们只用六天就赚到了,比他们快五倍还要多。 如果让其他作坊知道这个消息,他们一定会发疯的。” “相信我,等小北她们用熟悉纺车之后,这个速度还会更快的。” 金锋自信说道。 妇人们之前从来没有用过脚踏式纺车,所以还有些不习惯,目前还属于磨合期。 等她们都练熟之后,纺线的速度肯定还会再提升一些。 其实他还能做出更先进更快的纺车,赚钱的速度还可以更快,但是唐冬冬死活不同意。 金锋思考了一下,也放弃了这个打算。 第35章 天才和疯子 如今这样的纺车已经是领先时代的产品了,如果再做出更好的,没有什么好处。 领先一步是天才,领先十步就是疯子。 没人愿意和疯子为伍。 手里多留点底牌也好。 这种纺车结构并不复杂,就算木匠不泄露,早晚也会被别人仿制出来。 当有人仿制的时候,再进行淘汰升级也不晚。 等商铺的伙计把麻皮装好,金锋几人又去了一趟粮行,买了好几包粮食。 没办法,家里现在要养活好几十口人,粮食消耗的很快。 害怕再被那个衙役缠上,买完东西金锋连饭都没吃,就带着几人离开县府。 其实金锋想多了,一直到他们离开县府一个时辰之后,那个衙役才被师爷放出来。 走到县衙门口,哪里还有金锋和刘铁的影子? “刚才在这里和我说话的两个人呢?” 衙役抓起守门的小厮问道。 “张捕头,你一走他们就走了。”小厮答道。 “该死!” 衙役恨不得抽自己一耳光。 多好的机会啊,又一次从自己身边溜走了。 “对了,你知道他们来县衙干什么吗?”衙役问道。 “好像是来办销户文书的。”小厮答道。 衙役调头就往衙门里跑。 …… 回到西河湾,木匠刚刚离开,他又送来五架纺车的部件,张满仓正在组装。 门口围着一群妇人,翘首以待,却没人敢进去。 因为唐冬冬说了,谁要是敢偷看满仓干活,以后就别想来作坊了。 所以妇人们现在连野菜也不去挖了,一天到晚守在铁匠铺门口,只要满仓装好一台,马上就会被妇人抢走。 金锋看了一眼草棚子,已经被二十多架纺车挤得满满当当,唐冬冬和润娘的床都没地方放,又搬回了东屋,和小娥挤在一起。 现在还是春末,问题还不大,如果到了炎热的夏季,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别说干活了,什么都不做恐怕就要中暑。 已经有妇人提出把纺车带回去了,却被唐冬冬严厉拒绝。 现在纺车就是她的心头肉,她宁愿做慢点,少做点,也绝不愿意纺车传出去。 作坊不扩大已经不行了。 可是金锋不想再搭草棚子。 夏天漏雨冬天漏风的,不安全。 既然决定长做,金锋希望房子能结实一点。 楼房就不说了,怎么也得弄几间瓦房吧? 可是西河湾没有砖瓦窑,附近村镇乃至金川县府,好像也没听说哪里有砖瓦窑。 总不能为了盖几间房子,专门打个砖窑出来吧? 等等! 既然没有,为什么自己不能打个砖窑出来? 这绝对也是个赚钱的买卖啊。 反正挖个土窑也不算什么难事。 想到这里,金锋立刻充满了干劲。 春耕已经结束,男人们现在家里都无所事事。 金锋振臂一挥,村子里的男人们全都凑了过来。 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地位,以前种地的时候,男人是大劳力,所以家里都是男人说了算。 自从纺织作坊开工之后,家里的老娘们也能挣钱了,并且一个月三十个铜板,比男人种地挣得还多,一个个就开始翘尾巴了,早上吃饭都敢不等男人了,还说什么要急着上工。 前天六哥因为这事把六嫂打了一顿,结果六嫂不仅上工迟到了,还因为胳膊受伤,纺线速度太慢,被唐冬冬撵了回来,从候补的妇人中挑选了一个顶替六嫂。 一向懦弱的六嫂回去后差点跟六哥拼命,平时总是向着儿子的公婆这次也站到了六嫂这边,老爷子抡着锄头把六哥追了几里地。 最过分的是三婶子,听说她现在连衣服都不洗了,昨天二狗子夜里起来尿尿,就看到三叔大半夜的端着一盆衣服从河边回来,跟做贼一样。 妇人们越来越嚣张,男人们虽然恨得牙痒痒也没办法。 一个个懒洋洋的蹲在墙角,长吁短叹的。 听到村长过来通知金锋又要招工,而且这次招的还是男工,男人们立刻满血复活,一个个撒丫子就往金锋家跑,生怕跑慢了轮不到自己。 当听到金锋说一天管两顿饭,还有两个铜板可以拿,这群庄稼汉差点感动的冒眼泪。 终于翻身了。 老娘们一天才一个铜板,老子一天能挣两个! 当天下午,男人们就提着工具去了河边的荒地。 这个地方是金锋转了好久才选好的地方,附近的土质最适合做砖。 一部人在圈定的地方刨土挖窑,还有一部人去了后山伐木做板车和烧砖的柴火,最后一部分则在金锋的指导下制作砖坯。 没有后世的那些机械,一切都只能使用人力。 从河边挖出泥巴,浇上水像和面一样用锄头来回推揉,然后再用木板制成的模子往下一压,一块块四方形的砖坯就制作出来了。 砖坯制作出来之后,并不能马上使用,需要放在空地上晾干。 差不多等砖窑挖好,正好可以用上。 心里憋着一口气的男人们干起活来格外卖力,金锋本来以为需要七天左右才能挖好砖窑,谁知道只用了五天就完工了。 条件有限,这方土窑非常原始,但是对于落后的大康来说,已经非常先进了,至少烧制普通的红砖没什么问题。 木柴也早就准备好了,金锋指挥着村民把一摞摞砖坯挪进砖窑,然后窑门一堵,滚滚浓烟就从顶上的烟囱冒了出来。 从松软的土坯变成坚实的砖块,需要超过八百度的高温烘烤三天三夜以上。 木柴热值较低,又是新窑,金锋估计需要的时间更长。 甚至已经做好了第一窑砖报废的准备。 除了烧砖,还要洒水蒙窑冷却,整个过程需要十几天甚至更久。 金锋只能一边安排村民们继续制作砖坯,一边耐心等待。 结果砖头还没烧出来,村子里却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十几个人全都骑着高大的战马,带头是一个穿着青色长袍的年轻人,身后跟着一群顶盔掼甲的彪形大汉。 一个个面目狰狞,还有好几个脸上带着刀疤。 几个孩子在村头玩耍,看到这群人过来,全都吓得哇哇乱叫着往回跑。 “土匪来啦!” 第36章 认错人了? 铛!铛!铛! 河边的男人正干得热火朝天,突然听到村子里传来急促的锣声。 “该死的土匪怎么来了?!” 汉子们立刻提着锄头、柴刀,疯狂往村子里跑。 蹲在窑顶查看火势的金锋也头皮一麻,心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猫猫山的土匪来了! 怎么办? 金锋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后山。 可是马上抛弃了这个念头。 自己逃了,关晓柔、唐冬冬怎么办? 润娘、小娥怎么办? 不行,就算要逃,也得带上她们! 想到这里,金锋转身就往村子里跑。 他家并不住在村口,土匪找过去也需要时间。 必须赶在土匪找到他家之前,带着关晓柔几人离开! 抱着这样的念头,咬牙狂奔。 “怎么会来的这么快?凉哥不是说他的兄弟在看着猫猫山吗?” 金锋觉得心快要跳出来了。 砖窑到家并不近,当金锋冲进院子的时候,作坊里已经没有人了。 土匪进村都有杀人立威的习惯,男人们都去砖窑,妇人也在作坊上工,村子里只有孩子。 所以听到锣响的第一时间,妇人们就哭嚎着跑出去,准备去找自己的孩子。 张满仓在铁匠铺里,手忙脚乱的往箭匣里装着箭矢。 唐冬冬和润娘正在忙着把钱袋子埋进灶膛,关晓柔抱着小娥,微微发抖。 小娥吓得小脸惨白,却把嘴巴闭得紧紧的,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村里的孩子都知道,哭闹的小孩儿会被土匪砍掉脑袋。 “当家的,现在到秋收还远着呢,土匪怎么来了?” 看到金锋回来,关晓柔一下子找到了主心骨,焦急问道:“不会是换土匪了吧?”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百姓生存已经很难了,一般情况下,土匪每年只会来村子收一次粮,收两次就是逼着百姓跟他们拼命。 去年秋天铁罐山的土匪已经来收过岁粮了,如果没有意外情况,要等到今年秋天才会再来收一次。 土匪春天过来收粮,最有可能的一种情况就是,铁罐山的土匪被其他土匪干掉了,新土匪这是来立威的。 通知各个村子以后收岁粮的人换了。 “不是换土匪了……你们都过来拿弩弓,咱们马上去后山。” 金锋没时间跟关晓柔解释光头的事,快步冲进铺子里,一把抓起自己的弩弓。 等到弩弓到手,金锋心里才稍微踏实一些。 如果真跑不掉了,也能反抗一下。 桌子上还有几副弩弓,是张满仓这段时间抽空给关晓柔、唐冬冬她们磨出来的,样式都和金锋的一样。 在金锋的要求下,这段时间几个姑娘的训练从未停止,只是把训练场地换到了张满仓家里。 训练效果也非常不错,唐冬冬在二十步外的上靶率已经达到了九成五以上。 最让金锋意外的还是润娘,由于每天要忙着做饭,她的训练时间最少,看起来也柔柔弱弱的,可是特别有天赋,二十步上靶率仅次于唐冬冬,超过了九成。 最重要的是,她的射击速度要比唐冬冬快了三成。 张凉说,如果好好训练,润娘的箭法很快就会超过他。 反倒是关晓柔和小娥姐妹俩,成绩很一般,十步远都经常脱靶。 “满仓,走,去后山。” 金锋把弩弓上弦,冲着还在忙活的张满仓喊道。 “锋哥,我哥去县府送货了,老娘和妹子都在家里,我不能走。” 张满仓摇了摇头,也抓起一把弩弓:“你们快走吧,要不然等会儿土匪来了,你们就走不掉了。” 说完,也不等金锋答话,抱着弩弓一瘸一拐的跑出小院。 金锋知道张满仓这是准备吸引土匪的注意力,为自己这边争取时间。 “真是一条筋!” 金锋狠狠骂了张满仓一句,心里却有些感动:“晓柔,我去帮满仓,你们快往山里跑。” 说完,提着弩弓追着张满仓跑了出去。 唐冬冬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一咬牙也冲进铁匠铺拿起一把弩弓:“晓柔姐姐,你们走吧,我去帮锋哥。” “晓柔姐姐,换土匪了,咱们交岁粮就行了,为什么要去后山?” 润娘一头雾水问道:“锋哥为什么还要拿着弩弓?土匪看到武器会杀人的。” 对于之前的她来说,土匪的岁粮是一笔可以压死人的大山,但是现在她负责做饭,金锋家里有多少粮食没人比她清楚。 缴纳几个人的岁粮轻轻松松。 为什么金锋还一副要跟土匪拼命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 关晓柔也和润娘一样,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那咱们怎么办?”润娘问道。 “夫唱妇随,当家的要跟土匪拼命,我也得跟着。” 关晓柔也冲进铁匠铺:“小娥,你跟润娘去后山,如果我和你姐夫没去找你,你们就回关家湾找爹娘,知道吗?” “晓柔姐姐,我不去后山,我要跟你一起。” 一向坚定的润娘也摇了摇头。 “我不去后山,后山有狼,会吃了小娥的。” 小娥也哭着摇头:“我也不回关家湾,嫂子不给饭吃,会饿死的。” “你们……” 关晓柔跺了跺脚:“算了,当家的要是死了,咱们三个谁也活不成,被土匪杀了,也比活活饿死强,你们要是不想走,那就一起吧。” …… 金锋和张满仓跑到村口,老远就看到村民们把几个骑马的人围了起来。 不过并没有发生冲突,村长好像还在笑。 最前面骑马的那个穿着青色长袍的年轻人好像也在笑。 “现在的土匪都这么平易近人吗?” 金锋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 土匪进村不是应该哭声连天,喊打喊杀吗? 这么和谐是什么情况? 简直诡异。 难道宿主的记忆出问题了? 土匪不是来打劫的,而是来下乡送温暖的? 金锋扭头看了一眼张满仓,发现这货也是一脸懵逼。 哦,看来不是宿主的记忆出问题了,而是这群土匪有问题。 不对! 土匪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战马和这么整齐的盔甲了? “咳,金锋你终于来了。” 村长也看到了一脸疑惑的金锋,老远就喊道:“村里的娃娃认错人了,把贵人当成了土匪,你们快把弓箭放下去,可不敢伤了贵人。” 第37章 找上门来 哗啦啦! 年轻人身后的彪形大汉立刻分出两人挡在年轻人身前。 剩下的人也各自弯弓搭箭,对准金锋。 村长赶紧跑到中间,着急解释道: “金锋,小虎子看到有人骑马来村里,就乱喊土匪,你周奶奶以为真的来了土匪,就敲锣了。” 村长指了指旁边,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被老爹扒了裤子抽屁股。 一个头发发白的老妇人,手里提着锣,尴尬的站在一边。 还好,虚惊一场。 金锋收起弩弓挂到腰上,对着青袍年轻人行了个书生礼:“见过公子!” 当看到跟在年轻人身旁的衙役,金锋一下子就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还是没躲掉啊。 不过就目前来看,这位侯爷好像不是变态,也算有礼貌。 年轻人挥挥手,那些彪形大汉立刻散开。 指了指金锋手里的弩弓,笑道:“一直听人说土匪进村,村夫都是吓得跪了一地,还是第一次见到敢反抗的。” 金锋扭头看了一眼,果然,村夫们此时都是两手空空,只有他和满仓两人手里提着弩弓。 不过金锋并没有看不起这些村民,因为他亲眼看着男人们提着武器从砖窑跑回来的,此时肯定都藏在了身边的草丛里。 这是村里的传统了,也是村民付出了无数鲜血为代价,总结出来的生存方法。 如果土匪只是索要钱粮,不是太过分的话,他们就忍了。 因为土匪人多势众,村里青壮大多参军,剩下的这些人,确实打不过土匪。 钱粮再重要,也没有一家老小的性命重要。 但是一旦土匪无辜滥杀,他们绝对会拼死反抗。 土匪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每年过来收缴岁粮,也不敢逼迫太甚。 双方都默契的保持在一个奇妙的平衡点上。 像金锋这样光明正大端着弓弩冲出来的情况,非常少见。 “公子可能不知道,土匪都是秋收之后来收岁粮,春末过来,很可能是换了土匪,新土匪为了立威,很可能滥杀无辜。 我是打虎英雄,表现越强硬,土匪就会越忌惮,可能就会收起立威的打算。” 金锋脑子转得很快,发现认错人之后,马上就找到了说辞。 “那你不怕土匪被激怒,杀了你吗?” “如果真如此,我宁愿战斗而死,也绝不会束手就擒任人宰杀!” 金锋一挺胸膛,傲然道:“我辈读书人,宁愿站着死,绝不跪着生,再说我也不是吃素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一个!”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嘛。 别管金锋冲过来之前,心里做了多少斗争,至少目前表现出来的气势确实悲壮。 从看到那些侍卫的反应和盔甲上的砍痕之后,金锋就确认眼前的年轻人不是普通公子哥那么简单,很可能还是军伍出身。 这样的人最佩服什么人?不就是视死如归的勇士么? 果然,听到金锋这么说,年轻人和身后的武士齐声喝彩! “说得好,这才是我大康勇士应有的样子!” 年轻人直接翻身下马:“张捕头说你文武双全,现在一看果然如此,不愧是能独自射杀猛虎的勇士!” 金锋刚准备说话,就看到关晓柔带着唐冬冬她们从小路上冲了出来。 一个个手里也端着和金锋一样的弩弓。 就连小小的小娥也是一样。 “姐夫,我们来帮你打土匪!” 小娥离着老远就喊道。 哗啦啦! 穿着盔甲的侍卫一下子紧张起来,又把年轻人围了起来。 “晓柔,弄错了,他们不是土匪,你们快把箭放下。” 金锋现在终于体会到了村长刚才的心情,赶紧站到路中间。 他看到几女手里的弩弓都是上了弦的,要是谁一激动扣动了扳机,乐子就闹大了。 看到几女收起弩弓,金锋这才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对不住了公子,小生的内人护夫心切,希望公子不要责怪。” 封建社会制度森严,最讲究什么上下尊卑。 平民用箭指着贵族,就这一条就够杀头了。 自己刚才来了一次,好不容易翻篇了,谁知道家里几个姑娘又来一次…… 要是年轻人恼羞成怒,那就完蛋了。 这是个比土匪还可怕的家伙。 “哈哈哈!没事。” 年轻人非但没有生气,还高兴地哈哈大笑起来:“人都说人以群分,果然如此,你是打虎英雄,家里妇孺亦是不凡!” “公子谬赞了。” 金锋不卑不亢的问道:“公子驾临山野之地,是有什么事吗?” “听说这里有位勇士独自射杀猛虎,心向往之。” 年轻人说道:“庆怀贸然来访,还望勇士不要怪罪。” 不管是真心实意的礼贤下士还是作秀,庆怀的表面文章无可挑剔。 堂堂侯爷亲自找上门了,金锋知道今天无论如何也逃不过去了,大大方方的做了个请的手势: “不知是否有荣幸请公子去寒舍一坐?” “叨扰了。” 庆怀点点头,也不骑马,跟着金锋一起走进村子。 村民们很想跟着过去看热闹,却被村长撵跑了。 路上,庆怀看到小娥手里还提着弩弓,不由觉得好笑: “小姑娘,你也会使用弓箭吗?” “当然!” 关小娥骄傲的昂起脑袋。 “看到树上那个鸟窝没有,你如果能射中它的话,这就是你的了。” 庆怀笑着从腰上掏出一块玉佩。 玉佩洁白清润,一看就不是凡品。 “我不要石头,我想要好吃的。” 小娥看了一眼玉佩,摇了摇头。 幼稚的她从来没见过玉石,不知道这块小小的玉佩,足够她吃半辈子好吃的。 “没问题。” 庆怀招了招手,后边侍卫立刻从战马的褡裢中拿出一只羊腿。 羊腿是熏制的,油光发亮,看起来就非常好吃。 “不许耍赖哦。” 小娥咽了咽口水,举起手里的弩弓。 鸟窝在十几米外的树梢上,以小娥的箭术,射中的概率大概只有五成。 但现在或许被羊腿刺激到了,竟然一下子成功了。 箭矢穿过鸟窝,又往上飞了近百米,然后才开始坠落。 庆怀眼中闪过一道精光,拿起羊腿递给小娥:“小姑娘,你手里的弩弓能给我看看吗?” 第38章 庆怀的打算 小娥咽了口口水,却没有去接羊腿,而是扭头看向金锋。 看到金锋点头,这才一把接过羊腿,把弩弓递给庆怀。 庆怀拿起弩弓研究一下,就绞着轮盘搭上弓弦,然后对着十几米外的一棵大树扣动扳机。 嘭! 箭矢一闪而逝,钉在大树上。 箭头整个没入树中,箭尾剧烈震颤,发出嗡嗡之声。 庆怀再次搅动转盘,抬手又是一箭。 嘭!嘭!嘭! 又是连续三声轻响,树上又多了三枚箭矢。 “好箭法!” 金锋由衷的鼓掌赞叹。 四支箭矢钉在树上从上到下依次排列,整整齐齐好像用直尺量过一样,每支箭矢中间的距离都是一样的。 “好弓!” 庆怀也对手上的弩弓赞叹不已:“这种弩弓从未见过,勇士从何处弄来的?” “小生的父亲是一位匠人,从小耳濡目染,也学了一些,这些弩弓是小生自己做的。” 金锋解释道。 “原来先生不仅是打虎英雄,还是一位匠师啊,失敬失敬。” 庆怀第一次对着金锋抱了抱拳,表示敬意,称呼也由勇士变成了先生。 也对金锋升起了浓浓的好奇心。 看起来瘦瘦弱弱的,自称小生,应该是个书生,可是却能射杀猛虎,还能制造出威力如此巨大的弩弓…… “一些微末之技,不敢称师。” 金锋对于古人的谈话方式非常不喜欢,有什么事直接说不就行了吗?非要这样虚头巴脑的瞎客气。 不过他也只能在心里吐槽一下而已。 如果他现在搂着庆怀的肩膀称兄道弟,恐怕下一秒就会被后边的侍卫砍死。 不管什么时候,从众都是活得更久的不二法门。 在这种人命不值钱的时代,金锋觉得自己还是跟随大流最好。 “先生谦虚了。” 庆怀示意侍卫取下树上的箭矢,翻着弩弓说道:“弩弓威力绝大,却上弦艰难,填充箭矢速度也太慢,经过先生改进之后,这两个问题都被解决了,如此巧妙的心思,实在让人佩服。 可惜制作弩弓对木材和弓弦要求都极高,不能大量制造,否则我军中必然又多一利器!” 传统的弩弓需要利用弓身和弓弦的弹性,从而达到激发箭矢的目标,的确对木材和弓弦要求很高。 但是只要找到合适的钢材,这些都不是问题,完全可以做到量产。 不过庆怀这么说了,金锋也不会自找麻烦,非常干脆的选择点头附和。 “先生是用此弩弓射杀的猛虎吗?” “是的。” 金锋点头承认。 庆怀眼中不由闪过一丝失望。 当看到老虎尸体的时候,他以为遇到了一个射箭高手,现在才知道金锋依靠的是弩弓之力。 在庆怀看来,金锋改造过的弩弓虽然克服了上弦和填充箭矢的难题,但是射速还是太慢了,完全无法和长弓相比。 长弓只需要拉弦搭箭就可以激发,真正的高手一口气可以射出十几箭。 而金锋改造之后的弩弓,每次激发之后都需要绞动转盘好几圈才能重新射击,让庆怀觉得有些鸡肋。 也让他有种白跑一趟的遗憾。 不过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庆怀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眼中的失望也只是一闪而逝。 几人笑着进了金锋的小院,一进门就看了草棚子里成排的纺车。 庆怀本来没有在意,可是看到有个侍卫总是盯着棚子里的纺车看,忍不住问道:“钟五,看什么呢?” “回禀侯爷,小的在看那些纺车。” 侍卫恭敬回答。 “纺车怎么了?” 庆怀好奇问道。 作为侯爷,他见过纺车的次数屈指可数,更没有接触过,没看出纺车的不同之处。 “侯爷也知道,小的是娘亲纺线养大的,对于各种纺车都很熟悉,可是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钟五指着纺车说道:“我见过的纺车都是手摇的,可是这些纺车都是脚踩的,而且锭子也足足有五个,纺线速度肯定很快。” 庆怀点点头,心里有些不以为意。 在他看来,纺车是女人的东西,一群大老爷们围着一辆纺车有什么好看的? 不过钟五跟着他出生入死好多年,虽说是主仆,其实和亲兄弟差不多。 钟五平时从来不提任何要求,难得碰到一个感兴趣的东西,庆怀就忍着性子看他围着纺车打转。 可是让庆怀没想到的是,钟五光看还不满足,竟然搓着手向金锋问道:“先生,我能试试这个纺车吗?” 金锋能怎么说呢,只好点点头:“可以。” 钟五马上把佩刀取下来放在一旁,坐到纺车前开始操作。 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还穿着一身盔甲,坐在纺车前纺线,怎么看怎么别扭。 庆怀差点没忍住捂脸。 身后其他侍卫的表情也和庆怀差不多。 不过却没人阻拦。 他们都知道钟五的情况,从小被母亲纺线养大,对于纺车有着特殊的感情。 钟五纺好一团麻线之后才站起来。 “这辆纺车真是太好用了,速度比我以前见过的纺车快了五六倍,我娘活着的时候要是看到这样一辆纺车,该多高兴啊。” 脸上带着刀疤的魁梧汉子,说着说着眼睛就红了。 在他的记忆中,母亲总是在不停的纺线,白天纺,夜里纺,可是挣的钱却总不够吃饭,娘俩经常饿肚子。 如果当年有一架这样的纺车,娘应该就不会那么累吧? “这辆纺车的速度是其他纺车的五六倍?” 庆怀听完钟五的话,一下子对这辆纺车提起了兴趣。 作为一个贵族,他受过的教育远不是钟五这样的侍卫可比的。 立刻意识到了把纺线速度提升五六倍意味着什么。 衣食住行,是所有人都离不开的必需品。 而衣排在第一位,重要性可想而知。 庆怀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这架纺车可以带来怎样的财富。 “先生,这架纺车也是你做的吗?” 庆怀问道。 “是的。” 金锋点了点头,脑子已经飞快运转起来。 唐冬冬的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 他们都猜到了庆怀的打算。 果然,庆怀下一句话就问道:“我觉得这种纺车挺有意思的,不知道先生是否可以割爱?” 第39章 旧识 怎么办? 金锋的脑子一瞬间就闪过无数念头。 前世听说过有商人被某些纨绔勒索,但也只是听说而已,毕竟前世他从来没做过老板,没有被勒索的价值。 好嘛,这才来大康没几天呢,就被一位侯爷盯上了。 前世毕竟是文明社会,就算被纨绔勒索,最多被找点麻烦打压一下而已,但是大康不一样啊。 侯爷杀个平民,和杀只鸡没什么区别。 弄不好是要丢命的。 这些念头在金锋心里一闪而逝,庆怀前边问完,金锋就笑着答道:“这些纺车只是小生给内人做的小玩意而已,侯爷要是不嫌弃,走的时候拿走就行。” 虽然说纺车是自己随手做出来的,不值什么,但是就这么被人勒索,让金锋心里很不舒服,所以决定试探一下这位侯爷。 如果对方还有底线,就会听出金锋不想卖掉纺车技术。 如果对方铁了心索要,金锋只能认栽。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大不了以后找到更大的靠山之后,再把更先进的纺车弄出来,挤兑死这个家伙。 听到金锋要把纺车送人,庆怀还没答话,小娥先不愿意了。 “大哥哥,这是姐夫给姐姐做的,我们全村的奶奶,婶子还有姐姐都要靠纺线吃饭呢,你要是把纺车拿走了,她们会没有饭吃的,小娥也会饿肚子的。” 金锋在心里给小娥默默点了个赞。 除非庆怀真的不要脸了,才能做出和小孩子抢东西的事情。 “原来是夫人的心爱之物,是我孟浪了。” 作为侯爷,庆怀本来就不缺钱,刚才只是抱着捡漏的心思随口一问。 听出了金锋话中的拒绝之意,就断了捡漏的念想,正好借着小娥的话下了个台阶:“小姑娘,放心吧,我不会让你饿肚子的,纺车我不拿了。” “谢谢大哥哥。” 小娥马上高兴起来。 庆怀摸了摸小娥的头,指着远处的烟柱问道:“那边怎么那么大烟,是着火了吗?” “不是,那是姐夫建的砖窑在烧砖。” 小娥骄傲说道。 “你们村还有砖窑呢?” 庆怀笑着问道。 “姐夫说村里的孩子总是吃不饱,太可怜了,就建了个砖窑,让村里的伯伯们不种地的时候也有活干。” “先生大义。” 庆怀闻言,心中不由对金锋产生一股敬佩之意。 金锋摆摆手,谦虚说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小生不才,做不到兼济天下,只能勉强给村里人找条活路。” 庆怀刚准备说话,一个汉子提着断成两半的锄头进来了,一脸心疼的说道: “锋哥儿,锄头在窑上干活磕断了,你有空帮我修修吧。” 铁器在大康属于贵重物品,很多人家的菜刀都是可以传家的宝贝。 这把锄头就是他爷爷传给他爹,然后他爹又传给他的。 “打铁的炉子被满仓拆了还没修好,等过几天吧。” 金锋看了一眼锄头的断口:“你把东西拿去给满仓,等新炉子弄好了我给你修,再给你们重新打一些铁锹,比锄头好用。” “铁锹挖土好用是好用,但是那玩意太容易断了,你还是别浪费铁了。” 其实铁锹在很早以前就出现了,只不过由于冶炼工艺落后,导致铁锹很容易折断,选择铁锹的农户不多。 大家更喜欢厚实的锄头,能挖能刨还能除草。 必须要用到锹的地方,农户用的也是木锹。 “放心吧,我做的铁锹保证你用不坏。” 金锋自信说道。 “我相信锋哥儿的手艺,” 汉子笑着说道:“满仓跟我说了,你要弄个新的法子打铁,做出来的铁器会更结实耐用。” “该死的满仓,又多嘴。” 金锋心里无奈的叹了口气。 果然,庆怀对铁器的兴趣明显比对纺车和砖窑大多了,汉子一走就问道:“先生还要改进炼铁之法?” “算不上改进,只是一些小发现而已,还没试过。” 出头的橼子先烂,他和庆怀才是第一次见面,在熟悉对方之前,金锋不想透露太多东西。 庆怀听出了金锋话中的敷衍,但是这次却没有轻易放弃,而是追问道:“先生有何发现,可否赐教?” 说完,还郑重其事的对着金锋抱了抱拳。 一个贵族,一个平民,这已经是很高的礼仪了。 如果庆怀对着金锋弯腰鞠躬,礼部官员会把他喷成筛子的。 铁器和军伍息息相关,金锋知道庆怀不问个清楚,恐怕不会罢休,只好说道: “也不算什么大的发现,就是我在父亲打铁的时候发现,炉子里的气流顺畅,炭柴烧得越旺,炼出来的钢铁杂质就越少,坚韧度也有所提升。 所以,我准备把炉子改得更容易通风一些,应该能提升铁器的品质。” “真的?” 庆怀的眼睛一下子变得炯炯有神。 大康目前使用的兵器都还以生铁打造为主,工艺很粗糙,硬度倒是达到了,却异常酥脆,做农具还行,农夫们都把铁器看得宝贝,用起来小心翼翼的,可是作为兵器就不行了。 战场拼杀,必须尽全力,要不然命都没了。 所以兵器的损坏率很高,一场生死战下来,很多士兵的砍刀都是半截的。 这也导致很多原本可以活下来的士兵,死在了战场上。 庆怀作为一个将门侯爷,对此自然关心。 “这些目前还只是我的一个猜想,一切要等炉子建好之后才能知道结果。” 金锋也不敢把话说太满。 “不知还要多久?” “估计还得五六天吧。” 金锋想了一下回答道。 “钟五,去村子里问问,谁家有空余的宅子,租借一个月。” 庆怀直接说道:“记住,与人好好商谈,不可仗势欺人。” “是!” 钟五答应一声,转头就走。 刚出院门,迎面遇到了从外面回来的张凉。 “老张,你怎么在这里?” 钟五看着张凉,一下子愣了,随即红着眼睛问道:“你的胳膊怎么了?” “老钟?!” 张凉也愣了,激动说道:“我就住在这里,倒是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我跟侯爷来拜访打虎英雄。” 钟五回答一声,又问道:“你的胳膊怎么了?” “侯爷也来了?” 张凉一喜,也不回答钟五的话,转身就往院子里跑。 第40章 料事如神 “侯爷!” 张凉冲进院子,对着院子里的庆怀就跪了下去:“张凉拜见侯爷!” “张……张凉?” 庆怀打量张凉一阵,随即怒不可遏吼道:“怎么回事,你的胳膊怎么没了?!” 这一刻,刚才彬彬有礼,极有风度的贵公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刚才总是往庆怀旁边凑的小娥,吓得哆嗦了一下,扭头就扎进关晓柔怀里。 “侯爷,都是过去的事了……” “说,到底怎么回事?” 庆怀直接打断张凉的话,语气霸道的问道:“你不是去了左骁卫了吗,为何现在会在这里?” “回禀侯爷,我到了左骁卫,一个月之后就遇到了党项人攻城,在战斗中左臂被党项人砍断,就退役了。” 张凉无奈说道。 庆怀闻言,很长时间都没说话,半晌之后问道:“退役之后,为什么不去找我?” “侯爷对小人寄予厚望,费尽心力把小人送进左骁卫,我却不争气,进去一个月就丢了一条胳膊,所守城墙还被敌人攻破……没脸去见侯爷。” “在左骁卫作战之时,你是否有畏战后退之举?” 庆怀瞪着眼睛问道。 “张凉出自铁林军,出自侯爷手下,即便是死,也绝不敢辱没铁林军之名,作战之时斩敌四人,直至昏迷,未敢后退一步!” 张凉昂着头说道。 “那你有什么没脸见我的?!” 庆怀一脚踹在张凉肩膀上,把张凉踢了个跟头。 张满仓一看大哥挨揍,提着榔头就要往上冲,被金锋一把抓住了。 张凉从地上爬起来,一声不吭,身上的土也不拍一下,又单膝跪到庆怀面前。 “只要是英勇作战,负伤有什么丢脸的?有什么不能见我的?” 庆怀又踹了一脚。 张凉还是和刚才一样,也不解释,爬起来再次跪到庆怀面前。 庆怀抬了抬脚,最终还是没有再踹下去,而是扶起张凉问道:“斩敌四人,可有功勋?” “回侯爷,小人驻守的那面城墙没有守住,被敌人攻破,虽然最后党项人又被增援的兄弟赶了下去,但是毕竟丢过一次……所以,功过相抵,并无功勋。” 张凉如实说道。 庆怀叹了口气,问道:“你断了一条胳膊,退役之后以何为生?” “最初以种田为生,前段时间金锋兄弟帮我做了一把能用的弩弓,我就打了一段时间猎,最近猎物少了,我就帮着金锋兄弟去县府做些采买送货的营生。” “工钱够生活吗?” “谢侯爷挂念,金锋兄弟慷慨,一个月给小人五百文工钱,还教小人的弟弟打铁,让家母、内人、弟妹和小妹都来作坊纺线,现在家里一天吃三顿,顿顿吃干的。” 说到这里,张凉不由抬头感激看了金锋一眼。 “多谢先生!” 庆怀转身,对着金锋捶了一下胸口。 “多谢先生!” 周围的侍卫也同时对着金锋做了一样的动作。 医疗卫生条件有限,大康每年战死、残疾退役的军人数不胜数,给的抚恤非常有限。 这些年他们见过太多带着残疾的战友,退役之后活得凄惨不堪。 甚至很多战友被逼着去做了土匪。 像张凉这样的,少之又少。 “大家客气了,我和凉哥是亲戚,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 金锋笑着摆了摆手。 有张凉这个东道主在,自然用不着钟五找房子了,张凉连院子都没出,就找润娘租下了谢光家的旧宅。 把庆怀几人送过去之后,还马不停蹄的跑到镇上,让木匠送了几张床过来。 庆怀的侍卫也没闲着,把谢光家的灶台都重新收拾了一下,一看就是准备长住的样子。 傍晚时分,张凉把庆怀请回家吃饭,还来喊金锋作陪。 人家战友相聚,自己凑上去算怎么回事? 所以金锋就拒绝了张凉的邀请,但是把张凉拉进铁匠铺: “凉哥,这位侯爷不会不走了吧?” “侯爷说想留下来看看你的炉子,而且他对你新建的那座砖窑也感兴趣,说和以前见过的砖窑都不一样。” “他不是侯爷吗,怎么这么清闲?” 金锋有些郁闷。 有这么一个家伙在旁边,金锋有种时刻被监视的感觉,做很多事情都放不开手脚。 “侯爷去年打了败仗,被兵部责问,军权也交了,最近没有公务。” 说到这里,张凉气愤不已:“侯爷手下铁林军才五千人,敌人足足三万,其中还有六千骑兵,侯爷怎么可能打得赢? 能把敌人拖住十天十夜,已经是大功一件了,也不知道兵部的那些官老爷是怎么想的……” “别说了!” 金锋打断张凉:“这些话在家里说说也就算了,可不敢往外说,要不然会给你家侯爷惹祸的,妄议上官可是个大罪名。” 张凉一听,赶紧不说了。 “对了,这个侯爷人怎么样?” 金锋对于庆怀的政治生涯没兴趣,反正不管受宠还是失势,只要侯爷的爵位还在,都不是自己一个平头百姓能惹得起的。 金锋在意的是这个侯爷的人品。 目前来看,这个侯爷好像对自己的炼铁法很感兴趣,都留在西河湾不走了,如果人品不错的话,合作一下也算是找到了个靠山,不至于再为土匪之类的小事担忧。 如果人品不行的话,那就故意把炉子改造失败,尽早远离这样的危险人物。 当庆怀看到张凉胳膊不见的时候,金锋明显看到他眼睛红了,手也微微颤抖了一阵,一副愤怒又难过的样子。 这让金锋对庆怀的看法发生一些改变。 但是政客都是演技派,谁知道这位侯爷是不是在作秀收买人心? 这种事情金锋听说过太多次了。 还是问问张凉这个熟悉庆怀的人比较靠谱。 谁知道张凉听到金锋的问题之后,竟然仰头哈哈大笑起来。 “好好的,你笑什么?” 金锋纳闷问道:“还笑得那么难听。” “我笑侯爷还是和以前一样料事如神。” 张凉说道:“来之前侯爷就跟我说,你肯定会问这个问题。” 第41章 红红火火 “他猜出来我会问你这个问题?” 张凉的回答让金锋非常意外:“他怎么说的?” “侯爷说,你问什么我如实说就行。” 张凉说道:“小锋,你想知道什么,问吧,只要我知道的,能说的,一定跟你说。 问完之后你就会知道,侯爷和其他官不一样,他是个好人,我可以用脑袋给你保证。” 听到张凉的保证,金锋就知道今天的计划可能要落空了。 这货明显是庆怀的死忠粉,盲目崇拜下说出来的话也就没有多少参考意义,他肯定会拣好听的说。 但是金锋还是觉得应该问一下。 至少得知道这个侯爷是哪里人,主要职责范围。 这些基本信息,张凉是没办法粉饰的。 “这位侯爷哪里人,什么来头?”金锋问道。 “侯爷的父亲是庆国公,十四岁就进入军伍,十六岁斩敌被提拔为伍长,二十一岁被提升为校尉,二十三岁带领铁林军右翼一千人守卫松州,被党项人两万铁骑围攻三个月之久而不失,当援兵到来之时,更是配合援兵两面夹击,全歼入侵之敌。” 张凉脸上带着向往之色:“那一战把党项人的全盘计划都打乱了,圣上龙颜大悦,封侯爷为金川县伯,后来又因战功卓越,封为金川县侯。” “他的爵位不是世袭的?” “当然不是,侯爷是庆国公的第三子,听说还是庶出,不能继承爵位,他的侯爷爵位是一刀一枪从战场上挣回来的。” 说到这里,张凉不由昂起脖子,好像他自己挣了爵位一样。 越是富贵的人,越是惜命。 作为庆国公的儿子,哪怕是庶出,也能荣华富贵一辈子。 可是庆怀却选择了从军,还从军中拿到了爵位。 不管庆国公有没有在背后使力,庆怀能走到这一步,就证明了他的能力。 或许这就是张凉崇拜他的原因吧。 “我听冬冬说了,侯爷来的时候,想要拿走纺车,让你对侯爷起了戒备之心,但是我知道,侯爷拿走纺车,不是为了自己发财。” 张凉说道:“只要是在军中,侯爷都和士卒同吃同住,战后的缴获,也都分给了我们这些大头兵,自己分毫不取,他的庆丰别院,没有任何豪奢之物,用的下人几乎都是战死兄弟的家人。 想要你的纺车,也不过是想着多赚些钱,多照顾一些军中战死兄弟的家小。 可是军中战死的兄弟太多了,他怎么照顾得过来?” 听到张凉这么说,金锋心里对庆怀的抵触终于小了一些。 他知道,这或许就是庆怀的目的。 但是不可避免的还是被张凉的话影响了。 金锋认为自己是了解张凉的,张凉这样的人,就算再崇拜庆怀,也不会来害自己。 就算有些小心思,也不过是想着自己能和庆怀合作而已。 就像很多人有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总想着把这两个朋友介绍给对方,让这两个人也能成为好朋友。 等张凉走了之后,金锋抛开心头杂念,以尽量客观的视角,梳理了一下对于庆怀的认知。 出身勋贵之家,有野心,有能力,能统兵,驭下有方。 张凉哪怕已经退役几年,依旧对庆怀死心塌地,不管庆怀是真的以诚待人还是作秀,人格魅力都可见一斑。 想了半夜,金锋决定试着和庆怀合作一下。 这样的人哪怕是作秀,也不会对自己身边的人动手。 因为一旦动手,他努力多年树立的人设就会在瞬间土崩瓦解。 人无完人,能遇到庆怀这样的合作者已经算是很大的幸运了,如果日后发现不对劲,再想办法抽身就是了。 做出决定之后,金锋便不再多想,听着院子里传来吱扭吱扭的纺织声,很快进入睡眠。 知道庆怀等着看成果,金锋就让满仓放下其他事情,和张凉一起全力建造新炉子。 既然决定合作,金锋也就不再客气,发现兄弟俩进度太慢,直接开口找庆怀帮忙。 庆怀知道这是金锋选择合作的信号,二话不说,把侍卫调派了三个人给张凉兄弟俩打下手。 小院子比平时更热闹了,不仅有妇人纺织的吱扭声,还多了汉子们豪爽的大笑。 河边的砖窑更是热火朝天,男人们这些天做的砖坯已经堆了好大一片。 庆怀这些年领兵打仗,也去过不少地方,但是像西河湾这样的村子,还是第一次见。 别的村子大多过得困顿不堪,暮气沉沉,只有西河湾,就好像初升的朝阳,热气磅礴,欣欣向荣。 听张凉说,这一切变化都是金锋成亲后才开始的,前后不到一个月。 短短不到一个月,让一个吃不饱饭的村子变成现在这样,庆怀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可是冒着热气的砖窑做不得假,纺车上拿下来的一团团麻线做不得假,忙碌着造炉子的张凉兄弟做不得假…… 庆怀在心里对金锋也越来越重视,发自内心的把金锋放到了一个平等的层次,平时见面说话,也渐渐松快起来。 这个改变让金锋很高兴,毕竟每天文绉绉的说话,他也累得慌。 有了三个壮丁帮忙,建炉子的速度一下子提升上来,只用了一天半,一个新式的打铁炉就出现在铁匠铺子墙边。 此时已是下午三四点,金锋本来想着第二天再动手炼铁的,可是庆怀急得不得了,总是在金锋面前转来转去。 就在庆怀第六次从金锋面前走过的时候,金锋终于受不了了:“行了,侯爷您别转了,满仓,过来!” 庆怀笑呵呵的拱了拱手:“需要什么先生只管说话。” “放心吧,不会跟侯爷客气的。” 金锋带着满仓钻进了铁匠铺。 炉火已经点好,金锋打开老铁匠留下的箱子,取出几块生铁扔了进去,然后就让满仓使劲拉风箱。 大康还没有开始大面积使用煤炭,庆怀动用了关系也没找到,没办法,金锋只能使用木炭。 木炭燃烧产生的热量不如煤炭,哪怕金锋给新炉子加了更为先进的鼓风机,也添加了降低生铁熔点的矿粉,一直无法达到生铁的熔点。 金锋来回调整,一直忙活到后半夜,总算把生铁块烧到半软状态。 金锋知道以目前的工艺,只能做到这样了,就把半软的铁块从炉子里取了出来,受伤的左手往上面撒着特制的矿粉,右手抡着锤子不停敲打。 叮叮当当的声音响了一夜,第二天朝阳初升的时候,金锋终于打开铁匠铺的大门,手里的钳子夹着两把长刀。 第42章 神兵 铛!铛! 金锋把长刀扔到门口,庆怀马上带着侍卫围了上去。 他们在铺子门口守了一夜。 就连准备换班的妇人们,也一个个停下手里的工作,伸长了脖子看热闹。 “先别摸,还烫着呢。” 金锋看到张凉想要去捡长刀,赶紧出声提醒。 虽然已经淬过火,但是长刀上的温度还是很高,摸上去恐怕要被烫掉块皮。 忙活了一夜,把金锋累坏了,连着喝了两碗小米粥才缓过来。 长刀已经冷却得差不多了,金锋让满仓把准备好的木质手柄装上去,这才把长刀递给庆怀。 冷却之后的长刀通体黝黑,寒光闪闪。 作为军人,庆怀看到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屈指弹了一下,长刀立刻发出清脆的振鸣,数息之后才停歇。 “好刀!” 庆怀不由赞叹出声:“先生,此刀看起来冷酷逼人,是否坚韧?” “侯爷你也看到了,这是炉子建好后第一次打铁,效果怎么样,我也不好说,只能试试才知道。” 毕竟是来到大康之后第一次制作铁器,金锋也不敢保证百分之百成功。 “钟五,把我的佩刀拿来!” 庆怀开口喊道。 “侯爷,您的长刀是京中名匠打造,万一有所损坏不值当,还是用我的来试刀吧,反正是配的,砍坏了我再去领一把就行了。” 钟五跑过去从战马上解下自己的佩刀,双手递了上来。 为了防止长刀折断,大康军中使用的制式长刀大多厚重,钟五的这把就是这样。 长度大概有一米多,宽度足足超过十公分,刀背的厚度更是达到了夸张的一公分。 这一把长刀,融化之后足够打三把黑刀。 “来,试一下。” 庆怀没有去接钟五的佩刀,而是双手握着黑刀刀柄,做好劈砍姿势。 “侯爷您小心了。” 钟五抽出长刀,毫无花哨的一刀砍向黑刀。 铛! 两刀刀锋相击,发出一声脆鸣。 钟五手中的大刀从中间断成两截,前半截掉在地上,发出“当啷”一声脆响。 庆怀收回黑刀小心查看。 黑刀完好如初,刀刃连一点卷口的痕迹都没有。 “再试试这把!” 庆怀拿起另外一把黑刀,对着身旁的木柱挥去。 刷! 刀光一闪而逝,小碗粗的木柱直接被斩成两段。 断口处光滑如镜! “好刀!不,这是神兵!” 庆怀激动的两眼放光,仔细抚摸着黑刀,就像抚摸心爱的情人一样。 “先生,这两把刀能不能割爱卖给我?” 庆怀一手提着一把黑刀,很不好意思的问道:“价钱随便先生开,只要我能拿得出来,绝无二话。” “侯爷既然开口了,那就用这块玉佩来换吧。” 金锋指了指庆怀的腰。 庆怀是个骄傲的人,如果说免费赠送的话,他心里会不舒服。 而金锋手里的银子快用光了,最近正好缺钱。 不如说个不高不低的价钱,对两边都好。 庆怀二话不说,直接解下玉佩,递给金锋。 金锋也不客气,笑着接过玉佩揣进怀里。 “恭喜侯爷喜得神兵,属下为侯爷贺!” 钟五扔下被砍断的军刀,抱拳跪下。 其他侍卫也立刻有样学样。 满仓激动的浑身发抖。 谁家教徒弟不是先当驴子使唤几年,能不能学到本事,还要看师父是不是高兴。 满仓已经做好了给金锋打三年免费长工的准备。 可是金锋从来没有把他当成苦力使唤,从建炉子到昨晚打铁,从来没有避讳过。 能够打造黑刀这样的神兵利器,金锋早晚会名扬天下,他作为金锋的徒弟兼助手,也会受益无穷。 想到这里,满仓感激的看向金锋。 他以为金锋也会和他一样激动的,可是谁知道金锋却没有任何惊喜的表情,就好像打造出这样的兵器,完全不值一提似的。 其实他哪里知道,对于金锋来说,的确不值一提,前世他在机械厂兼职的时候,随便弄把刀出来都不会比黑刀弱。 能轻易砍断钟五的军刀,并不是说黑刀锋利到削铁如泥的地步了,而是钟五的军刀太脆。 就像一块玻璃,如果在边上打出一个小豁口,玻璃很容易就碎了。 同样的道理,只要黑刀在钟五的军刀的刀锋上砍出一个小豁口,生铁打造的军刀也会很容易折断。 如果不是老铁匠留下的生铁块杂质太多,又没有煤炭,炉子也很不如意,金锋完全能打出更出色的作品。 可惜,大康的工艺太落后了。 “我知道,这两把神兵的价格远不止一块玉佩,算我欠先生一个人情。” 趁着大家兴奋的传看黑刀的时候,庆怀找到金锋,小声说道。 “侯爷想多了,你情我愿的生意,我收下玉佩就表示钱货两清,谁也不欠谁。” 金锋笑着说道:“侯爷也不用说欠我人情什么的,只要以后不后悔就行。” “先生的意思是,先生还能打出这样的神兵?” 庆怀一下子就听出了金锋的言外之意。 “为什么不能?” 金锋说道:“就是比较费事。” “先生,此法是你从别处学来的,还是先生自创的?” 庆怀把金锋拉回铁匠铺,说话的速度不由加快了几分。 “是我观察我爹打铁自创的。”金锋只能这么说了。 “是不是只要建造这样的炉子,就能打造出神兵?” 庆怀指着炉子问道。 “炉子只是一方面,还需要配合其他办法,以及我配制的特殊矿粉。” “矿粉的配方是否有别人知道?” “没有。” “先生,此等神兵如果运用得当,对我大康来说意义重大,还请先生不要外传。” “放心吧,我还指望这个手艺吃饭呢。” 金锋笑了起来。 两把黑刀就卖了一块玉佩,以后自己什么都不做了,十天半个月打两把出来,这辈子就不缺钱花了。 “如果先生这么想的话,我想跟先生做个生意。” 庆怀说道:“如果先生愿意把这门技艺交给朝廷的话,先生想要多少钱都只管说,我保证朝廷会答应。如果先生想要功名的话,我也可以推荐先生去匠作府任职,我相信以先生的才能,去匠作府很快就会出人头地!” 第43章 我能买个爵位吗? “算了吧,我还是把东西留在手里吧。” 金锋摇头拒绝了庆怀的提议。 朝廷的钱是那么好拿的吗? 拿少了吃亏,还不如换玉佩,真要敢狮子大开口,那估计小命都要搭进去。 至于去匠作府任职,金锋根本连思考都懒得思考一下。 上辈子一直到死都在给别人打工,这辈子好不容易有机会自己当老板了,傻了才会再去上班。 “先生想要什么,您只管说。” 庆怀还不死心:“就算我付不起先生的代价,也可以上奏朝廷,一定会让先生满意。” “这个……” 金锋想了一下,试探着问道:“如果我交上此法,可以换个爵位吗?最低的那种就行。” 成长在红旗下,又接受现代教育多年,除了除夕和清明祭祖,金锋从来没有跪过任何人,天生对封建时期的跪拜之礼非常反感。 封建社会等级太森严了,作为平民没有任何权利,见个芝麻大点的官员就得下跪,还得自称草民。 金锋勉强算是个读书人,庆怀也不太计较这些规矩,两人平时见面交流,金锋行个书生礼,自称一声小生,庆怀也不太在意。 如果庆怀是个较真的,在大康礼法中,金锋这样的表现已经算得上不分尊卑,以下犯上了。 这种感觉让金锋非常不爽,所以才提出这么一个要求。 一旦成为贵族,哪怕是等级最低的男爵,也算是贵族了,除非见到皇帝皇后,必须要行跪拜之礼,见了其他人,哪怕对方是朝廷一品大员,只要不是贵族,就可以不用行大礼。 当然,朝堂上的一品大员,基本上全是勋贵,而且是国公之类的顶流勋贵,见了还是要行礼的。 不过只要弯个腰拱个手就行了,不用行跪拜之礼。 至于皇帝,金锋觉得自己应该没有机会见到。 炼铁之法虽然重要,但是如果能换个爵位的话,金锋愿意交上去。 可惜,庆怀摇了摇头,说道:“大康承平三百余年,积累的勋贵太多了,所以先帝在三十年前就定下铁律,非军功者,不得授爵。 这个条件我没办法答应,先生你换一个吧。” “非军功者不得授爵?” 金锋重复了一遍庆怀的话,问道:“那是不是说只要我立了军功,就可以换取爵位?” “道理没错,可是先生不是军人,如何立军功?”庆怀好奇问道。 “我不是军人,可你是啊。”金锋问道:“听张凉说,党项人的骑兵一直让侯爷苦恼不已,如果我帮侯爷打败党项人的骑兵,算不算军功?” 庆怀闻言,霍的一声站了起来。 冷兵器时代,骑兵就是陆地上的王者,是不可战胜的兵种。 大康地处中原,不产良马,所以很难组建骑兵,陆战基本上全是步兵。 兵器和作战方式也非常原始,面对骑兵唯一能做的就是简陋的拒马桩、盾牌、长枪方阵,一旦披着重甲的骑兵冲破长枪方阵,就是一台台绞肉机。 非常不幸的是,大康的西边党项人和北边的契丹人,都是以放牧为生的民族,遍地都是骏马,组建一支骑兵队伍就像喝口水那么简单。 所以这些年大康将士被党项和契丹的骑兵虐的很惨。 几乎就是靠人命往上堆才挡住了对方。 庆怀从十几岁就开始和党项人战斗,吃过太多骑兵的亏,听到金锋说可以对抗骑兵,如何能不激动? “先生有对抗骑兵的办法?” 庆怀激动的眼睛都红了。 “是有些想法。”金锋点头。 “愿闻其详。” “骑兵防御高,冲击力强,想要对付骑兵,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们杀死在近身之前。” “这个我当然知道,可是谁能挡得住披着重甲的战马?” “弩弓!” 金锋说道:“侯爷,你看到的弩弓只是最简单的,我可以做出威力更大的,保证可以在两百步外射杀敌人的战马,甚至更远!” 听到金锋这么说,庆怀不由苦笑了一下:“先生可能不知,军中已有这样的重弩,可惜数量太少,而且每射出一箭,都要三个力士重新上弦,等上好弦,敌人的骑兵已经冲到眼前了。” “侯爷忘了我弩弓上的绞盘了吗?” 金锋问道。 庆怀一下子想到了金锋装在弩弓上的那个绞盘和箭匣,羞愧的直拍额头。 只要把绞盘和箭匣放大一些,不是也可以用吗? “先生这个办法的确不错,可是制造重弩的工艺太复杂了,整个大康,能够制作的匠师屈指可数……” “如果我可以大量制造呢?” “先生,这种话可不敢乱说,您有把握吗?” 庆怀不知不觉就使用上了敬称。 “如果侯爷全力支持的话,大概有七八成把握。” 金锋设计的重弩中,有很多地方需要运用到钢材。 冶钢问题没有解决之前,金锋也不敢把话说太满。 “七八成把握已经很高了,先生需要我做什么?” 庆怀问道。 “我需要一些东西,侯爷先帮我找过来吧。” 金锋拿起一块黑炭,在木板上写下自己需要的东西。 这里很多东西他在县府都买不到,希望庆怀可以弄来。 庆怀二话不说,把木板拿出去交给管家。 管家立刻带着两个侍卫骑着快马离开。 “除了弩弓,其实还有个东西,如果利用得当,也能克制骑兵。” 金锋从角落里拿出一捆铁丝,取出半米多长的一段,递给庆怀。 这是昨晚上炼铁时意外得到的。 “这东西能对付骑兵?” 庆怀接过铁丝,一脸的怀疑。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东西。 轻轻一揉就成了一团,怎么对付骑兵? “铁丝虽然柔软,但是非常坚韧,如果有足够长的铁丝,上面再拧上铁刺,战马只要一旦被缠上,就算不被捆缚住四条腿,也会被倒刺扎得剧痛无比,到时候不用咱们动手,战马就会把骑兵甩到地上。” 金锋脑海中不由浮现出后世围墙上的铁丝网。 前世他有个同学住在军区家属院,晚上翻墙出去玩被铁丝网挂住了,越挣扎缠的越紧,最后被救出来的时候,身上被扎得不能看。 “真的?”庆怀还是不太相信。 “要不然咱们试试?”金锋笑着问道。 第44章 铁丝网的威力 金锋制造铁丝本来是准备用来建房子时固定横梁的,昨晚整理铁丝的时候,手掌被扎了一下,脑子里才闪过用铁丝对付骑兵的念头。 至于能不能成功,他心里也没数。 因为铁丝必须是含碳量极低的熟铁才能制作,对工艺要求较高,所以在历史上出现的很晚。 金锋也没在历史上看到过用铁丝对抗骑兵的先例。 庆怀对骑兵的怨念太深了,尽管不太相信柔软的铁丝能对付骑兵,但是听到金锋的提议,还是决定试一试。 铁丝已经有了,只要在上面拧上铁刺就行。 金锋把满仓喊了回来,又把庆怀的侍卫喊来两个,几个人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做出一段六七米的铁丝网。 在后山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随意的把铁丝网扔到小路中间,打着哈欠对庆怀点了一下头:“开始吧。” 昨晚一夜没睡,他快困死了。 “这就行了?” 庆怀本来就不太看好铁丝网,发现金锋态度消极,觉得更不靠谱了。 “先试试再说呗。” 金锋往后退了几步,找一块石头坐了下来。 “何伟,你去试试吧。” “是!” 一个侍卫牵着马走出队伍,表情有些不乐意。 不过庆怀下了命令,侍卫就算再不乐意也只能翻身上马。 不敢对庆怀发脾气,就气鼓鼓的冲金锋问道:“先生,我应该怎么做?” “骑着马从铁丝网上走一趟就行了。” 金锋也不在意侍卫的态度,笑着指了指铁丝网。 “驾!” 侍卫两腿夹了一下马肚子,战马立刻小跑起来。 当战马两只前蹄都跨进铁丝网的时候还没什么,但是当马蹄再抬起来的时候,卡在蹄铁上的铁丝就一下子缠住了马腿。 铁丝上的铁刺也深深刺了进去。 战马吃痛,拼命甩腿想要甩掉铁丝,可是越挣扎,铁丝缠得越紧,噗通一声摔在地上。 幸好侍卫已经做好了准备,在战马倒地的瞬间,顺势往旁边一滚,才没有被压到马下。 回过头来,便看到战马的四蹄在不停乱蹬,想要蹬开铁丝网。 结果越蹬越紧,铁刺扎得也越深,疼得在地上打滚。 这下好了,直接被铁丝缠了一圈。 鲜血顺着马腿、马肚子往下淌,很快就把小路染红了一大片。 旁边几个侍卫赶紧上前帮忙,废了好大力气才把铁丝网弄下来。 此时战马两条前腿、肚子和后背上,已经到处都是伤口,虽然死不了,却暂时不能骑了。 庆怀兴奋的直搓手:“先生,真的可以!” “侯爷,先生这样做太理想化了,要是真的打仗,谁会看到前面有铁丝网还骑着马往里撞?我绕开不就行了?” 侍卫心疼自己的战马,故意唱反调。 “那我就会多铺一些,让你绕不开。”金锋说道。 “那我就让战马跳过去!”侍卫还是不服气。 “那我就铺二十步宽,让你跳不过去!”金锋回道。 “先生恐怕没有见过骑兵冲阵,一眼望去,全都是人马,二十步那么宽也挡不住几只马。”侍卫说道:“你不可能把整个战场都铺上铁丝网吧?” “骑兵的优势是冲击力,缺点也是冲击力,战马一旦跑起来,不是喊一声就能马上停下的。” 金锋说道:“我不需要绊倒整个战场上的战马,只需要绊倒最前面的一排,后边的就很容易撞上去,就算不被绊倒,也会慢下来。 停下来的骑兵,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 侍卫还想反驳,却找不到话了。 “行了何伟,我屋里有些金创药,你拿去用。” 庆怀制止了侍卫,对着金锋微微躬身:“先生创下此等战术,等于挽救了无数大康男儿的性命,请受庆怀一拜!” “侯爷太客气了。” 金锋摆手道:“侯爷现在相信,我可以对付骑兵了吧?” “相信了!” 庆怀毫不犹豫点头。 重弩的杀伤力,早已证明过了,上弦和填充的问题已经被金锋解决,现在唯一的难题就是制作材料和工艺。 通过这几天的接触,庆怀对金锋也算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是一个谨慎的人,从不把话说满。 既然金锋说他有七八成的把握解决重弩的制造材料问题,那就一定可以解决。 “先生放心,我等下就去写奏折,请陛下给你赐爵!” 庆怀说道:“如果陛下不同意,我愿意把自己的爵位让给你!” “不行,君前无戏言,这个战术只是咱们的设想,没有经过实战验证,万一出问题就完蛋了,咱俩恐怕都要被陛下砍脑袋!” 金锋赶紧阻止庆怀。 这家伙才吃过败仗,皇帝对他很有意见,这时候上奏去索要爵位,皇帝能答应才见鬼了。 “那先生准备怎么办?”庆怀问道。 “我觉得咱们还是先制造出一批弩弓和铁丝网,送到战场上杀掉一批骑兵,证明的确可以克制骑兵,再上报不迟。” 金锋说道:“这样一来,侯爷立了功,说话也更有分量一些。” “可是我的兵权已经被收走了,暂时不能上战场。” 说到这里,庆怀的情绪有些低落。 “那就想办法拿回来。” 金锋说道:“我听凉哥说了,你这次兵败,非战之罪,想办法活动一下,应该还是有希望拿回兵权的吧?” “问题不大,可是……” 庆怀有些犹豫。 他不是庆国公的嫡子,而是一个侍妾所生,从小就不受待见。 也就是这几年他在军中立了功,给庆国公长了脸,他和母亲在家里的地位才提升上去。 可他还是不喜欢那个豪奢而没有人情味儿的庆国公府,兵权被夺之后,宁愿窝在金川县,甚至窝在西河湾,也不愿回汴京。 “侯爷,您要是有办法,那就赶紧想想办法吧,咱们走的时候,何明钦接管了铁林军,那家伙去青楼赌场是把好手,他根本不会打仗啊!” 钟五单膝跪地,请求道:“您早一天回前线,咱们的兄弟就能少死一点。” 钟五这句话算是击中了庆怀的软肋。 他离开的时候,一个纨绔将领接手了铁林军。 听说接手的第二天就冒冒失失的带着铁林军冲到了战线最前方。 “行,我等下就去给父亲写信,请他活动一下,先生您也尽快制作铁丝和弩弓。” 第45章 开小灶 庆怀心里惦记铁林军,从山上下来,马上就钻进屋子给庆国公写了一份家书,提出了重掌铁林军的请求。 本来想说找到了克制骑兵的办法,可是想到金锋的提醒,最终还是没写。 “郑方,刘琼,你们俩各带两匹马,以最快速度把这封信送回汴京。” 庆怀把封好火漆的家书,递给侍卫。 “侯爷,调令最快什么时候能送回来?” 金锋看着侍卫远去的马背,问道。 “从这里到汴梁,一来一回最快也要二十天,如果顺利的话,大概一个月左右就能回来,如果有人从中阻拦,那就不好说了。”庆怀答道。 “除了大公子、二公子,还能有谁阻拦?” 钟五小声嘟囔道。 “闭嘴。” 庆怀呵斥一声,微微叹了口气。 他爹庆国公本来就是老将,故旧遍布军中,拿回铁林军兵权并不算什么难事,他担心的就是大哥二哥的阻拦。 “我先去睡会儿,东西买回来了再喊我。” 发现庆怀没有多少架子之后,金锋也越来越随意,摆摆手,回里屋睡觉去了。 一夜没睡,金锋困得不行,中午饭都没吃,一直睡到半下午才醒过来。 一睁眼就看到关晓柔坐在床边,手里正在缝制衣服。 从嫁过来后,关晓柔就一直在忙着其他事情,没来得及做衣服,又买不到成衣,到现在她和金锋身上穿的衣服都还带着补丁。 以前还没什么,毕竟西河湾所有人的衣服都有补丁,大家谁也别笑话谁。 可是庆怀来了之后就不一样了,这家伙身上的衣服总是干净笔挺,金锋和他站在一起,就显得有些寒酸了。 自从发现了这一点,关晓柔连线都不纺了,一心一意帮金锋赶制新衣。 “当家的,你醒啦?” 知道金锋睡醒后喜欢先喝水,关晓柔赶紧放下衣服,把水杯递了上来。 这杯水她每半个小时就会换一次,始终保持着正好的水温。 “当家的,来试试衣服是不是合身,不合身我再改改。” 关晓柔接过水杯,拿起刚才手里正做的衣服,帮金锋穿上。 “哎呀,肩膀这里怎么这么宽?腰也松……” 这是关晓柔第一次独自做衣服,做得并不是很好,肩膀和腰部宽松就算了,两条袖子还不一样长。 “当家的,你快脱下来。” 关晓柔又羞又恼又急,眼泪都下来了:“当家的,我太没用了,一件衣服都做不好……” “你第一次做衣服,能做成这样已经很好了,要是换成我,估计能做三条袖子出来。” 金锋把关晓柔拥进怀里:“哭什么,做错了再改改不就行了?” “那您穿什么呀?” “你没做这件衣服,我也没光着啊。” “您的衣服上有补丁。” “有补丁怎么了?大家的衣服不都有补丁吗?你衣服上的补丁比我还多呢。” 金锋笑着指了指关晓柔衣服上的补丁。 “当家的是读书人,每次看到你穿着一身带补丁的衣服和侯爷说话,我心里就觉得特别难受。” 关晓柔瘪着嘴说道:“你明明早就把布料买回来了,我却一直在做乱七八糟的事情,没给你做衣服……” “哈哈,咱们跟侯爷可比不了,人家穿的是缎锦,一身衣服够咱们家吃两年的。” 金锋笑道:“再说,侯爷看重的是本事,不是衣服。 我就算穿着破衣服,侯爷照样不是和我有说有笑吗,如果没本事,就算穿的再好,恐怕侯爷也不会多看我一眼。” “我当家的是最有本事的人。” 关晓柔仰着头甜甜说道。 “那不就对了,别哭了,慢慢改,不着急。” 金锋刮了一下关晓柔的鼻头:“别再把手扎破了。” 关晓柔这几天赶得有些急,手指头不知道被针扎过多少次,到处都是小红点。 “嗯嗯。” 关晓柔乖巧的点点头:“对了,润娘留了饭,在灶台温着呢,我去给你端过来。” “不用了,我去吃就行。” 金锋摆摆手,穿上那身满是补丁的破衣服,拐弯进了厨房。 润娘正在洗菜,看到金锋进来,羞涩的笑了一下,熟练的从锅底下的灰烬中扒出来一个小罐子。 “锋哥,给你炖了半只山鸡,从昨晚炖到现在,你尝尝。” 知道金锋吃不下野菜和麦粥,所以每次做饭,润娘都会给金锋一家几口开小灶。 对此,金锋也没反对。 不搞点特殊,还叫什么老板? 唐冬冬刚开始是反对的,但是被金锋怼回去了。 后来发现妇人们完全不介意金锋开小灶,也跟着凑到了金锋的小桌子上,还美其名曰自己是管人的,就应该和东家一起吃饭,撵都撵不走。 倒是关晓柔,一直觉得不好意思,要不是金锋态度强硬,恐怕早跑回去和妇人们一起喝麦粥野菜去了。 炖了快一天,山鸡的骨头都快被炖化了,掀开盖子,一股鲜香就浓郁扑鼻,让人食欲大开。 从润娘手里接过米饭,连肉带汤舀一勺浇上去,再就着清脆爽口的野菜,那叫一个香。 正吃着,钟五闯了进来,看着小罐咽了口口水:“先生,管家回来了,侯爷让我过来问您,东西卸到哪里?” “我要的东西买齐了吗?” 金锋皱眉问道。 西河湾到县府路程不近,张凉平时都是天不亮出门,能赶回来吃晚饭就不错了。 有几次拉的东西多,回来的时候都半夜了。 管家是七八点才走的,现在不过半下午,竟然赶回来了? 别是东西没买到吧? “先生放心,管家说除了石炭,其他东西都买到了。” 钟五说道:“金川没有石炭,要去汉中一带才能找到,管家已经派人去了,如果快的话,三五天应该就可以回来。” “可以。” 金锋说道:“这位管家倒是挺麻利的。” “知道先生急着用,管家都是快马加鞭赶的路。” “怪不得。” 金锋恍然。 张凉平时去县府都是带着板车慢慢走的,管家是骑马来回,速度自然快了。 “我家里堆不下了,而且这里麻线太多,烧着了就麻烦了,东西先放在你们那边吧。” 金锋把剩下的饭匆匆吃完:“走,我跟你一起去。” 第46章 第一窑砖头 谢光的小院门口,停着一架马车,上面堆着大箱子小布袋,装了满满一车。 金锋检查了一下,满意的点点头。 不愧是侯爷出手,买的生铁块比老铁匠买的好太多了。 铁匠、木匠要用的工具,也买了一套新的。 最让金锋惊喜的是,管家竟然找到了硝石和镁粉。 有了这些东西,金锋就可以尝试着制作更加厉害的武器。 这才是他心里真正的保命底牌,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只不过他之前去金川,找遍了城里所有店铺,都没有找到这两样东西。 谢光家本来就不大,住了庆怀和侍卫、管家之后,就没多余的屋子了,金锋就让侍卫在院子里打了个行军帐篷,把东西卸到帐篷里。 这里二十四小时都有人站岗,比放他家里安全得多。 吃饱喝足,东西也买回来了,金锋就挑拣一些要用的,和满仓抬回自己家。 看着墙边的小炉子,金锋就有点牙疼。 这个炉子太小,太简陋了,产量太低。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想要建造他理想中的炉子,就算有庆怀帮忙,估计最少也得几个月。 时间根本来不及。 庆怀的侍卫已经带着家书去汴京了,重建的话,说不定炉子还没建好,调令就带回来了。 “算了,先做一批急用,回头再改炉子吧。” 金锋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从这天晚上开始,铁匠铺里叮叮当当的声音就没停过。 金锋和满仓、张凉兄弟俩轮番上阵,每天大概可以造出来两百米左右的铁丝。 为了这事,张凉连县府都不去了,来回送货的事情,暂时交给了刘铁。 在铺子里闷了七八天,村长突然找过来,说砖窑已经冷却结束,可以开窑了。 “哎呀,看我这几天都忙晕了,差点把这事儿忘了。” 金锋拍了拍脑袋。 作为窑厂的投资者、设计者,开第一窑,自己怎么都要到场的。 把躺在角落里酣睡的满仓踢醒接班,金锋跟着村长来到河边。 几天没来,河边到处都是砖坯,整整齐齐的码成一大片。 “我刚才还在骂这群夯货,一个个都想着多挣几天工钱,也不想想你就盖一栋房子,哪里用得着这么多砖坯?我都说了不做了,不做了,一个个都不停。” 村长指着砖坯说道:“锋哥儿你放心,你用不着的砖坯,我不给这群夯货算工钱。” “为什么不做了?” 金锋笑着说道:“村长,等这窑砖拉出来,就把做砖坯的人分出来一半,咱再挖一个新窑,这样不就好了。” “可是你不是只盖一间房子么,烧那么多砖头干什么?” “我用不完,大家也可以盖房子嘛。” 金锋说道:“村长你回头跟大伙说一下,等我家用完,谁家想盖砖瓦房的,都可以拉柴火来这边换砖头。” “真的?” 村长猛地停了下来。 “当然是真的。” 金锋想了一下说道:“一斤干柴换五块砖,以后您帮我看着点砖窑这边,您家用砖我就不收柴了。” 人都是有惰性的,刚开始的时候,不管是作坊里的妇人还是砖窑这边的男人,干活儿都是争先恐后的,可是慢慢的,就开始有人偷懒了。 作坊那边还好点,毕竟唐冬冬一直盯着,窑厂这边情况就差得多,有些男人已经开始磨洋工。 金锋现在主要精力都在铁匠铺那边,没心情管砖窑,只能找村长帮忙看着。 如果这些村民还不知道收敛的话,那只能采取计件算酬的办法了。 “锋哥儿你放心,以后谁要是敢偷奸耍滑,或者送过来的柴不干,老汉打断他的腿。” 村长把胸口拍得嘭嘭响,激动的胡子都抖了起来。 他家的茅草屋已经住了十几年,很多地方都沤烂了,一到下雨就漏雨不说,恐怕再住几年就要塌了。 每次去县府看到城里人的砖瓦房,村长都羡慕的流口水。 砖瓦房沤不烂,养护好点,等于给子孙留了一个传家宝。 村长从来没敢想过,这辈子也能住上这样的好房子。 “村长办事,我当然放心。” 金锋笑着拍了拍老村长的肩膀。 一斤干柴五块砖,基本上已经是成本价了,弄不好还要赔点工钱进去。 不过他建砖窑本来就没想着赚钱,赔点工钱就赔点工钱吧,以后在村子里说话办事也能方便点。 果然,当村长宣布了这个消息之后,河边立刻炸了锅。 “明天就让小子丫头都上山去捡柴。” “锋哥儿,你给俺老牛工钱,还让俺用柴火换砖头,以后你要是有事,只管来找俺老牛。” “锋哥儿,以后俺绝对好好给你干活,再也不偷懒了。” “锋哥儿,你给俺一家人找到了活路,你是俺家的恩人呐!” …… 满身泥水的汉子们兴奋的围到金锋旁边,争先恐后的表忠心。 等到所有人冷静下来,金锋指挥村民扒开封堵窑口的土墙。 这是砖窑生产的第一批砖头,金锋已经做好了失败的准备。 可是让他意外的是,这一窑青砖烧得非常成功,裂口的都没有几块。 丰收总是让人感到喜悦,哪怕收获的不是粮食,而是一摞摞砖头。 村民们比金锋还要激动,也不管窑里还没散尽的闷热,争先恐后的冲进去开始搬砖。 与此同时,郑方、刘琼,经历了数天奔波,终于带着庆怀的家书,赶到了汴京。 驱马赶到庆国公府,递上庆怀的腰牌,求见国公府的陈管家。 没办法,他们的身份,还不够求见国公的资格,只能通过这个和庆怀关系不错的管家,把家书递给庆国公。 “两位请跟我去门房休息一下,我去通报陈管家。” 三公子的腰牌,门房自然认得,赶紧请两人进门。 可是郑方两人还没抬步,庆怀的大哥庆征提着鸟笼子走了出来。 “大公子!” 郑方和刘琼赶紧躬身打了个招呼,退到一旁,把路让出来。 “你们两个人不在金川保护老三,跑汴京来干什么?” 庆征斜着眼睛问道:“莫非老三被党项人打死了,你们来报丧的?” 第47章 庆征的打算 郑方和刘琼是庆怀的亲卫,也是一起出生入死多年的战友。 面对庆征的恶毒之语,刘琼气得双目喷火,拳头握得咯吱直响。 “怎么,你想打我?” 庆征斜着眼睛瞥了刘琼一眼,挑衅的指了指鼻子:“来,往这打!” “刘琼,不得无礼!” 郑方呵斥刘琼一声,躬着身子说道:“大公子不要和我们这些粗人一般见识,您忙去吧。” 刘琼也忍着怒火,躬下身子。 庆征是庆国公嫡亲长子,身份尊贵,以两人的地位,别说动手打他,就算顶撞一句,庆征就马上可以喊人把他们抓起来。 庆怀不在汴京,他俩一旦被抓起来,就别想出来了。 所以,两人只能忍着。 可是他们越这样,庆征就越嚣张,故意挑衅问道:“你还没回答本少爷的话呢,你们是不是回来给老三报丧的?” “回大公子的话,侯爷身体安康。” “侯爷!侯爷!早就跟你们说过了,在庆国公府,不许喊庆怀侯爷!” 庆征就好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炸毛了,一连对着刘琼踹了好几脚。 从小到大,他就没有正眼瞧过庆怀,可是就这么一个庶子,竟然在军中取得了爵位。 庆征清晰的记得,当庆怀在军中立功获得爵位的消息传回来的那天,庆国公是何等的高兴,整个庆国公府都一片欢腾。 之后的几年,庆国公不止一次透露出想把自己的爵位传给庆怀的意思。 这让庆征恐惧而又愤怒。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庆征想尽各种办法,打压庆怀。 可惜他只是京城的一个纨绔而已,触手还够不到边疆。庆怀这些年非但没有被打压下去,反而屡立战功,爵位一升再升,一直升到了距离庆国公一步之遥的侯爷。 大康的爵位从上到下分为王爵,郡王爵,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中王爵是皇帝的兄弟和儿子,郡王爵是皇室宗亲。 按照大康律例,所有爵位都是逐代递减的。 比如庆国公去世之后,庆征可以继承爵位,却不是直接继承公爵,而是减为侯爵。 而庆怀现在就是侯爵。 封建社会最讲究上下尊卑,作为庆怀的大哥,哪怕庆怀以后也封了国公,见了庆征也得主动行礼问安。 这也是庆征嚣张的本钱。 但是庆征心里就是不舒服,认为庆怀夺走了他这个嫡子的风头。 爵位也一直是庆征心中最大的伤疤,不允许所有人在庆国公府喊庆怀爵爷。 刘琼刚才称呼庆怀为侯爷,也是在发泄心中的不满,故意揭庆征的伤疤。 庆征虽然纨绔,却不是傻子,听出刘琼在讽刺自己,踹了几脚不解气,竟然提起竖在一旁的木棍,抡着就往刘琼身上砸。 木棍是门房用来防止意外的军棍,足有手臂粗细,真要让庆征随便打,刘琼就算不被打死也得脱层皮。 郑方赶紧冲过去求饶:“大公子,刘琼刚从外面回来,喊顺口了,他不是故意的,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他吧。” 话音刚落,郑方头上也挨了一棍。 意识到今天这顿揍是跑不掉了,无奈的郑方只好和刘琼一起抱头蹲下,尽量护住脑袋。 心里祈祷庆征快点放过他们。 好像老天听到了他们的祈祷,庆征还没打几下,就听到旁边传来一道威严的呵斥声:“干什么呢?” 抬头一看,原来是庆国公下朝回来了。 “回父亲的话,这两个下人不听话,我正在教训他们!” 庆征完全没了刚才的嚣张样子,躬身回答。 仪态方面做得谁也挑不出毛病。 “教训下人去里面,在大门口像什么话?” 封建时代的下人地位和家畜差不多,庆国公只是不满儿子在门口打人,随口问了一句就准备进门。 就在这时候,郑方鼓起勇气喊道:“公爷请等一下,三公子让我送家书给您!” “庆怀?” 庆国公这才停下脚步,看向郑方和刘琼:“你们是谁?” 平时庆怀回庆国公府,都只带钟五和管家,庆国公没认出郑方。 “小人是三公子的亲兵。” 刘琼从怀里掏出一封家书,双手捧过头顶。 庆国公检查一下火漆印记确认完整,拆开信封。 看了几句,眉头便微微皱起。 庆征很想看看信上写了什么,急得直搓手。 正想着怎么打听一下,便听到庆国公开口问道:“庆怀准备再去战场?” 站在一旁的庆征听到这句话,眼睛不由一亮。 “回公爷,侯爷自从回到金川,日夜挂念铁林军的兄弟,瘦了好多。”郑方回道。 “那庆怀知道铁林军现在驻扎在哪里吗?”庆国公问道。 “属下不知侯爷是否知道,但是临行之前,侯爷让小人给公爷磕个头,请公爷成全!” 郑方和刘琼一起跪地,对着庆国公磕了个头,然后就把脑袋搁在地上,等着庆国公的回答。 “带他们去西园。” 庆国公没有回答郑方,而是摆手让门房带郑方和刘琼离开。 “是!” 门房躬身领命:“两位跟我来吧。” 郑方知道庆国公可能没考虑好,又磕了个头,跟着门房离开。 “你要是没事就多读读书,别一天到晚游荡!” 庆国公不满的瞥了庆征一眼,带着随从离开。 “是!” 庆征躬身答应一声,眼睛却亮晶晶的。 本来他准备去赌场的,可是现在却没有兴致了,转身往自己的院子跑。 回到书房拿出一份地图,刚打开,庆家老二庆凡急匆匆冲了进来。 “大哥,听说庆怀写信让父亲帮他拿回军权,你当时在场,为什么不劝劝父亲?” 庆老二说道:“庆怀现在已经是侯爵了,再打几场胜仗,那还得了?” “父亲说话,我哪里敢插嘴?” 庆征没好气说道。 “呃……”庆老二也想到了父亲的威严,问道:“那现在怎么办?要去找母亲帮忙吗?” “不用,”庆征摆摆手:“二弟,你知道铁林军现在在哪儿吗?” “我怎么知道?” “铁林军现在在清水谷!”庆征伸手在地图上点了一下。 “清水谷有什么问题吗?”庆老二立刻抓住了大哥话里的重点。 第48章 调令到手 “昨天我和郑公子一起喝酒,他还在跟我感慨,说铁林军这次完蛋了,党项人的骑兵主力就驻扎在清水谷一带。” 庆征说道:“昨天我听到这消息,还觉得可惜,庆怀没有在铁林军,谁知道他今天就送信过来,要自己去送死!” “大哥,郑公子的消息准确吗?” “郑公子前天才从战场下来,他是镇西军的参事,消息当然准确。” 庆征说道:“何况,当时夔国公家的大公子也在,他也是这么说的。” “大哥,庆怀去年就带着铁林军拖了党项骑兵十天十夜,万一这次他打赢了呢?” “他上次能拖住党项骑兵,是因为野猪岭附近都是山林,骑兵施展不开,让他钻了空子。” 庆征指着地图说道:“但是你看清水谷,方圆十几里都是平地,最适合骑兵作战,所以党项人才把骑兵放在这里。 党项骑兵在这种地形中,就是无敌的,铁林军一旦被党项骑兵追上,庆怀就算是神仙也逃不掉!” 庆老二拿过地图,仔细观察。 作为将门子弟,两人虽然纨绔,但是基本的军事常识还是懂的。 研究一阵,发现的确和庆征说的一样,以清水谷附近的地形,铁林军一旦遭遇党项骑兵,基本上就可以等死了。 “就怕父亲不答应啊。” 庆老二放下地图,叹了口气:“父亲这些年越来越偏心老三了,既然咱们都知道清水谷危险,父亲不一定会让庆怀过去。” “但愿父亲会同意吧。” 国公书房,庆国公皱眉看着窗外,但是眼中却没有焦距,显然是在想事情。 足足想了半刻钟,庆国公才回过神,冲着外面喊道:“来人,去西园把老三的侍卫喊过来。” 不大会儿,郑方和刘琼就被下人带进书房。 “老三是不是知道铁林军在清水谷?” 庆国公冷冷盯着郑方两人:“这里没有外人,跟我说实话。” 郑方和刘琼跪在地上,一言不发。 庆怀统领铁林军好几年,到处都是他的心腹,怎么可能不知道铁林军的情况? 但是这些事可以做,却不能说,哪怕对方是庆怀的爹。 不说话,就是代表默认。 庆国公微微点头,又问道:“老三是准备和铁林军死在一起,还是有什么计策了?” 他对自己的儿子还是有所了解的,庆怀既然知道铁林军的情况,却依然来信要求去重掌铁林军,只有这两种可能。 郑方两人还是和刚才一样,跪在地上一言不发。 能成为国公,庆国公也是人精,见两人不说话,拍了拍桌子:“既然你们不愿意说,那就回去吧,告诉庆怀,我不同意。” 郑方两人一听就急了,却又不敢乱说话,只是一个劲的磕头,嘴里念叨着:“侯爷请公爷成全!” “那就老实跟我说,庆怀准备干什么!” 庆国公懒懒靠到椅子上:“这是你们最后一次机会,要是还不说,你们就可以回去了,我是不会允许自己儿子去送死的。” 郑方和刘琼对视一眼,开口说道:“侯爷找到了克制党项骑兵的办法!” “什么?” 庆国公霍的一声站了起来:“什么办法?” “侯爷在金川县府发现了……” 为了拿回军权,郑方还是选择了出卖金锋。 出卖完还在心里安慰自己:反正金先生只是嘱咐侯爷不要在家书中提到铁丝网,又没说我不能说。 “你说的那个什么铁丝网真的可以缠住马腿?” 庆国公听完,脸上还带着震撼的表情。 “回公爷,小人亲眼所见,战马被铁丝网缠住之后,只挣扎了几息,便动弹不得。” “既然如此,老三的信中为何没有提起此事?” “金先生说铁丝网还未经过实战证明,害怕出错,所以和侯爷说等到证明之后再上报。” “倒是谨慎。” 庆国公点了点头:“你应该知道军中无戏言,如果胆敢骗我,你知道后果!” “小人所言句句属实,如有半句假话,公爷尽管砍了小人!” 郑方赶紧保证。 “哈哈哈,天佑我庆家!” 庆国公高兴的哈哈大笑。 他太清楚可以克制骑兵意味着什么了。 如果庆怀这次成功,绝对是天大的功劳,说不定就可以晋升国公。 一门两国公,绝对会成为一段佳话。 庆国公足足笑了半分多钟才停下来。 “你们俩听着,这件事乃是绝密军机,出了这间屋子决不能再提起一个字,明白吗?” “是!” 郑方和刘琼赶紧答应。 “来人,备马去夔国公府!” 庆国公不再看两人,对着外面喊了一声。 傍晚时分,庆国公回来了,又一次把郑方两人叫到书房。 “这是调令,你们拿回去交给庆怀吧。” 庆国公从怀里取出一个精致的信封:“快马已经给你们准备好了,快点回去吧。” “多谢公爷!” 郑方大喜过望,双手接过信封,后退着出门。 出了门之后,两人连行李都不要了,骑上马就跑。 “大哥,老三的侍卫出城了!” 庆老二一直注意着郑方的动静,第一时间得到了两人出城的消息。 “那他们拿到调令了吗?” 庆征赶紧问道。 “他们这么着急离开,应该是拿到了吧。” 庆老二说道:“父亲下午去了一趟夔国公府,应该是为了此事。” “拿到了就好,这下庆怀死定了。” 庆征畅快大笑起来:“走,去春风楼。” 庆老二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可是哪里不对劲,他又说不上来。 京城外面,郑方两人终于在城门关闭之前,赶到城外。 出了城也没找地方休息,趁着夜色驱马奔驰。 一路上,两人每天最多只睡四五个小时,其余时间都在赶路。 用了九天时间,两人重新回到了西河湾。 此时两人已经看不出衣服的颜色了,全身上下包括眼睫毛上都是泥土。 “你们俩赶紧去休息一下。” 庆怀看完调令,转头就去找金锋。 “你说什么,调令已经下来了?” 金锋皱起眉头:“你不是说最快也要一个月吗,怎么会这么快?” 他还没准备好呢。 第49章 剿匪 “战场换帅一直是军中的忌讳,我以为父亲就算要帮忙,最快也得十几天才能拿到调令,再加上郑方他们路上来回的时间,得一个多月,没想到这么快。” 庆怀说道:“估计铁林军形势不好,父亲希望我赶紧归队吧。” 拿到调令的时候,庆怀也非常意外。 仔细询问了郑方,才明白庆国公为什么这么做。 心里也清楚,庆国公为了拿到这个调令,肯定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金锋也没有多想,因为听张凉说过,铁林军是庆怀一手带起来的,也是庆怀立身的根本。 他以为庆国公不希望铁林军遭受重创,所以才这么好说话。 哪里知道,郑方已经把他抖出去了。 “什么时候出发?” 这是金锋最关心的问题。 “越快越好。”庆怀说道:“钟五他们已经在收拾东西了,我来就是通知先生准备一下,明天一早出发。” “什么,明天就出发?” 金锋眉毛一挑:“这么急?” 大康的冶炼技术太原始,连煤炭都才运过来几天,炉子也是凑合打的,金锋能在这样的条件下做出铁丝已经很不错了,至于产量,实在是低得离谱。 一直到现在,积攒的铁丝远达不到预期效果。 “先生还有什么事吗?”庆怀问道。 “事情多着呢。”金锋说道:“首先,铁丝就远远不够,还有重弩,我一把还没做出来呢。” “这个……”庆怀想了一下,说道:“铁林军有专门的将作营,到了军中,我让他们协助先生,这样会快一些。” 说完还不忘保证道:“先生放心,将作营的校尉是我一手提拔的,我保证他们绝对不会把你的手艺往外传。” “将作营有多少人?” 金锋心中一动。 “大概五十人左右。” “有炉子吗?” “有三座。” “那就行。” 金锋微微点头。 三个炉子,再加上五十个帮手,如果利用好了,做事的效率会比他和张家兄弟俩快得多。 至于庆怀担心的偷师问题,金锋完全没放在心上。 后世的流水线干什么用的? 在电子厂拧十年螺丝,也造不出来一台电视机。 就和纺车一样,把最费工夫和最没技术含量的东西交给将作营的人,每个工人只负责产品的一部分,自己只要负责制作关键部件和最后的组装就行了。 这样不仅能够提升效率,还能很好的杜绝泄密。 “先生既然没有问题,那明天可以出发吗?” 庆怀再次问道。 “必须明天出发吗?” 金锋问道。 “这倒也不是,调令共有两份,另外一份要送到铁林军,中间要经过两道关隘,还要镇西军统帅盖印,估计得晚一段时间。 我想着早些过去,了解一下战场那边的形势,早做打算。” 庆怀问道:“先生这么问,是还有什么事吗?” 金锋沉默了。 他在担心猫猫山土匪。 如果他离开了,猫猫山土匪知道自己杀了光头,找上门来怎么办? 可是就算他在家里,土匪杀上门来,一样的麻烦。 除非干掉这群土匪,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想到这里,金锋眼睛不由一亮。 自己肯定是没有这个能力的,但是庆怀可以呀! 他是侯爷,说不定可以办到。 最不济,也能把关晓柔几人安排到金川县府,等自己回来再把人接回来。 想到这点,金锋便说了光头的事。 “猫猫山土匪我听说过,核心人物只有几十人,只是猫猫山地形复杂,土匪又熟悉地形,官兵一去,他们就和老鼠一样藏到了山里,找起来很麻烦,而且剿匪是县令和府兵的事,所以我一直懒得理会他们。” 庆怀听完,自信说道:“既然他们不长眼招惹了先生,那就灭了他们吧。” “你有办法?”金锋问道。 “以前没有太好的办法,但是遇到先生,就有办法了。” 庆怀微微一笑:“先生只管放心,咱们离开之前,我一定解决他们。” 从铁匠铺出来,庆怀就叫来张凉,在张凉耳朵边说了一阵,张凉扔下手头工作,转身跑了。 庆怀又吩咐管家一声,很快,钟五带着五个侍卫进了院子。 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一把金锋制作的弩弓。 金锋说了,以后会给他们每人配一把弩弓,所以最近这段时间,他们就借走了满仓几人和金锋留作备用的弩弓,轮流在后山训练。 看到随后赶到的侍卫带来了他们的兵器,还牵着几匹马和一辆马车,金锋意识到了什么,上前问道: “侯爷,你不会打算带着他们几个去打猫猫山吧?” 庆怀只带了六个侍卫,就算再加上自己和张凉,也不过才八个人,怎么剿匪? “这几个人足够了。” 庆怀笑着问道:“先生有没有兴趣过去看看?” 语气轻松的就像不是去杀土匪,而是进山打猎一样。 “那行吧。” 金锋看庆怀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便点了点头。 他也很想看看庆怀到底准备怎么做。 回铁匠铺取下自己的弩弓,还有一捆箭匣。 这是金锋最近抽空做的,保证每把弩弓都配备了两个箭匣,万一战斗中一个箭匣损坏,另一个就能顶上。 把箭匣分给钟五等人,庆怀和侍卫翻身上马,不会骑马的金锋则坐进马车。 庆怀好像并不着急赶路,出了村之后,就晃晃悠悠的往前走,一直走到中午,才到达金川县府。 也没进城,而是从县府城墙外边,继续往北走。 当走到距离猫猫山还有两三里的时候,庆怀下令队伍停在一片树林中间。 队伍刚停下,背着弩弓的张凉,带着一个黝黑的汉子从草丛中钻了出来。 “侯爷!” 黝黑汉子一见到庆怀,就哭着磕头。 金锋看到他走路的时候,右腿一瘸一瘸的,应该也是因为受伤退役的。 “行了,起来吧。” 庆怀伸手拉起汉子,问道:“消息传出去了吗?” “传出去了,估计猫猫山二当家现在应该已经得到了风声。” 黑汉子答道。 “很好,”庆怀点了点头:“钟五,你们准备好,说不定等下二当家就下山了。” “侯爷你就看好吧。” 钟五咧着嘴笑道。 第50章 劫道 “小心点,听说猫猫山的土匪有两把刷子,你们别阴沟里翻了船,没死在战场上,却折到了土匪手里。” 庆怀看到钟五不在乎的样子,提醒道。 “侯爷放心吧。” 钟五笑着脱掉盔甲。 还有两个侍卫也和他一样,换上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 三个人也不拿弩弓,提着带豁牙的破刀,钻进草丛。 “先生,咱们也去看看热闹。” 庆怀起身走向旁边的小山。 …… 猫猫山上,有一片茅草屋,看起来和普通的山村没什么区别,但是却没有女人和孩子。 大当家为了保持土匪的血性,不允许这里有女人,想要女人就下山去抢,抢到了在山下玩够了再回山。 至于那些被抢的女人,可能被卖到了黑窑子,也有可能抛尸荒野。 一个尖嘴猴腮的小个子土匪从山下跑上来,气喘吁吁的冲进一个院子,冲着院子里举石锁的魁梧汉子喊道: “二当家,有三当家的消息了。” “快说!” 二当家一把扔掉石锁:“老三在哪儿!” 光头被大当家驱逐下山之后,总是东游西逛,隔个十天半个月就要来找他要一次钱。 可是最近一个月多,光头都没来,二当家就意识到光头可能出事了。 便派人在山下打听。 可是一直没有什么消息。 小个子土匪畏惧的看了二当家一眼,支支吾吾的欲言又止。 二当家不耐烦的想要踹小个子,不过脚抬起来又放下了。 小个子是他的忠实小弟,也是他的狗头军师,平时没少帮他办事,不能像对待其他土匪一样抬腿就踹。 忍着心头火气,问道:“老三是不是被人害了?” “呃……我得到消息,二十天前,有人看到三当家在李家湾的赌场跟人吵架,被赌场的人扔了出来……三当家不服,和赌场的人打起来,被……被赌场的人打死了……” 小个子土匪把得到的消息说了一遍。 这个消息是庆怀故意让张凉放出去的假消息,就算二当家的这次侥幸不死,也不会找到西河湾头上。 “怪不得一直找不到老三,原来是折在了李家湾!” 二当家一拳砸在桌子上:“去喊人,把所有兄弟都叫出来,去会会这个赌场!” “二当家,您不要冲动啊。” 小个子赶紧说道:“这个消息准不准还两说呢,不适合劳师动众啊。”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猫猫山的土匪也不是铁板一块,大当家就和二当家有些不对付,所以才会赶走光头。 最近大当家手底下有个小弟犯了错,被二当家打了个半死,大当家正在找机会报复呢。 二当家想了一下,问道:“你鬼点子多,快说怎么办?” “二当家,我是这么想的。” 小个子说道:“咱们带人去一趟李家湾,如果消息是错的,就再打听打听,如果三当家的真是被赌场杀死的,咱们就找茬跟赌场打一架……” “最好打伤一两个兄弟,这样我就可以回来喊人平了赌场,大当家的也不能说什么。” 二当家一下子明白了小个子的打算。 光头是被驱逐下山的,严格来说算是猫猫山的叛徒,就算被人杀死了,二当家也不能带着土匪去给他报仇。 但是如果他们在赌场被人打了,那就不一样了。 猫猫山土匪必须得替二当家出头,要不然人心就散了。 “二当家英明。” 小个子赶紧拍了一记马屁。 “去跟小黑说,让他带几个人,咱们去李家湾赌钱!” 二当家大手一挥。 小个子答应一声,跑了出去。 很快,二当家带着四个心腹下山,直奔李家湾。 当经过一片树林的时候,突然冲出来三个汉子。 “呔,站住!” 钟五大喝一声:“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此路是你开的?” 做了半辈子土匪,结果在自家门口被人拦路打劫,二当家都被气笑了:“你特么知道我们是谁吗?老子是猫猫山二当家!” “我特么管你猫猫山还是狗狗山,赶紧拿钱,否则别怪老子不留情面!” 钟五恶狠狠喊道。 “小子,看你的样子是逃兵吧?想占山头就去别的地方,这里已经是有人了。 算你运气好,老子今天没空搭理你,赶紧滚蛋,如果我回来你还没走,老子扒了你的皮!” 二当家着急去李家湾,骂了钟五几句,就想离开。 “老子先扒了你的皮!” 钟五大喝一声,抡起长刀就砍向一个土匪。 这个土匪还在看热闹呢,哪里能想到钟五说动手就动手? 直接被钟五一刀砍翻。 身后另外两个侍卫也在钟五攻击的同时,发动了冲锋,一人砍翻了一个土匪。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土匪这边就只剩下二当家和小个子两个人。 二当家终于怕了,开口说道:“好汉……” 刚说两个字,就被钟五一刀捅了个透心凉。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小个子吓得瘫在地上,不停磕头。 “回去告诉你们大当家,这座山老子要了,让他赶紧带着人滚蛋!” 钟五用刀背拍了拍小个子:“滚吧!” “多谢好汉!” 小个子翻了个身,连滚带爬的往山上跑。 钟五大笑一声,直接开始翻捡尸体。 做戏就要做全套,值钱的东西搜完,钟五三人还把土匪的衣服也都扒走了。 “哈哈,好戏要开始了。” 小山上,庆怀拍了拍屁股,起身说道:“先生,你在这里等等,我下去一趟。” 而金锋看着山下的钟五,内心翻涌不已。 他虽然也杀过人,却是被迫为之,杀掉光头之后,金锋连着做了好几天的噩梦。 可是看看钟五,从头到尾都在笑,好像杀人和杀只鸡一样。 这让金锋第一次见识到了正规军人和普通人的区别。 等他回过神来,庆怀已经下山了。 钟五三人也回到树林,飞快的穿上铠甲,拿起自己的武器。 金锋看到庆怀在山下指指点点,一群侍卫就分散开,抱着弩弓钻到不同的位置。 包括张凉,也钻到一丛灌木之中。 只有那个黝黑的汉子,跟着庆怀回到山顶。 “行了,安排好了,先生咱们等着看戏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