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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小说网 > 我开始摇滚了 > 第294章 城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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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敬信和罗宵聊了很久,谈的内容主要还是这两年乐队的生存状况。


罗宵这两年确实过得挺压抑的,积压在心底很多话,他也没想到竟然会跟他之前并不太喜欢的刘敬信如此投缘,一股脑地把很多话说了出来。


而在这过程中,刘敬信更多是作为一个倾听者。


罗宵说,不仅仅是夜怪乐队,据他所知,有太多太多的乐队没能熬过现实就解散了,其中不乏被圈内人追捧的乐队。


“摇滚人,终究也还是人呐,是人,就没办法真的脱离整个社会去做自己。你看大张炜,当初被圈里人视为摇滚天才,几乎所有摇滚人都把他当成华语摇滚乐的未来,整个圈子里的人都在盼他长大。谁能想到,他长大后会是现在这个样子。连那么有才华的少年,都变成了油嘴滑舌的中年,其他人更别提了。”


“郑军你知道吧?多么摇滚的一个人,我们都觉得他是骨子里流淌着摇滚血液的人。前些天我在路上看到他了,骑着个粉红色的小电驴,带着他女儿去上学,那一路掐着嗓子说话,还唱儿歌,我都快看哭了。”


“还有那个谁……”


罗宵聊到了很多很多人,却一直没有提到他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虽然整个过程罗宵的脸上一直挂着微笑,但嘴角却透着苦涩的意味,听得人感到压抑。


张逊有些听不下去了,起身戴上口罩和墨镜道:“我去一下卫生间。”


刘敬信知道,张逊实际是出去找地方抽烟去了,毕竟包间里就配有卫生间。不说京都的公共场合禁烟,单看周围那一整个摄像团队,张逊就没办法很随意地在包间里把烟点上。


“你呢?”目送张逊走出包间,刘敬信轻叹一口气问道:“这几年在忙什么,过得还开心吗?”


罗宵沉默了许久,才勉强挤出一丝微笑道:“还行吧,至少活得像个人。”


刘敬信道:“我最近特别喜欢新裤子那首《生命因你而火热》,甚至有时候听着听着就想哭。”


罗宵点了点头,轻声唱道:“不能再见的朋友,有人堕落,有人疯了,有人随着风去了,我难过!”


就这一句话,真的足以让人想起很多,足以让人泪流满面。


不是真正如浮萍般浮沉在这个圈子过,很难懂这段歌词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杀伤力。


罗宵自顾自抿了一口酒,抬头看向刘敬信:“要不要我弹你唱,再来一首?”


刘敬信摇头道:“不了,别唱着唱着再哭了,俩大老爷们儿抱头痛哭的场面被放出去,可就太丢人了。”


不多时,张逊带着一身呛人的烟味推门走了进来。


刘敬信向罗宵问道:“你住哪里?介意我们去看看吗?”


罗宵闻言一愣,犹豫片刻后道:“可以吧,就是有点远。”


“京都就这么大,能有多远?难不成还跨省了?”张逊不以为意地笑着说道。


事实证明,京都远远比张逊想得要大很多。


他们撇下满桌几乎没怎么被动过的酒菜,离开烤鸭店之后坐节目组的专车直奔罗宵的住处。


罗宵住在京都六环外,紧邻京都下的一个县级市,差不多算是城市发展的盲区,从市区过去,需要上高速跑一个多小时才能到。


繁华的城市一点点被抛离在后,可以看到的建筑越来越矮,越来越稀疏,渐渐地竟然还有成片的荒地出现在高速路两边,伴随着荒地出现的,还有一些破破烂烂的矮建筑。


下了高速又走了十五分钟左右,终于快到罗宵住地方了。


“看到前面那个垃圾中转站没?从那边的路口拐进去……前面那条小路进去,再右拐……”


这条路是水泥路,但已经被大车压坏,车子在上面跑时颠簸得非常厉害,除了比较宽之外,比乡间土路并没好到哪里去。


沿着这条破路一路向前,穿过一片聚居区,又跑了一段土路,终于来到了罗宵的住所。


“好像……是有点远啊!”张逊下了车之后,立刻迫不及待地点上了一支烟。


“给我也来一根!”罗宵追过去要了根烟,然后跟张逊俩人直接蹲在路边一口一口的猛吸。


离远了看,就好像俩兄弟有说有笑地聚在一起拉屎一样,画面美得连摄像师都没好意思路。


刘敬信环顾一圈,看到这边的建筑都很破旧,最高的建筑只有三层,并且墙皮都有多出剥落,露出一排排青灰色的砖体。


这地方的卫生状况不太好,在几个建筑之间的一块空地旁,堆满了散发着臭气的垃圾,远远的就能看到有很多苍蝇在里面飞来飞去的。


摄像团队里面已经有人适应不了空气中弥漫着的那股臭味儿,脸色不是很好看地戴上了口罩。


刘敬信一直以为他以前住的那个地下室就已经算是最糟糕的居住环境了,可如果拿来跟这地方比,简直可以被当成豪宅了!


罗宵几口抽完一支烟,起身招呼道:“哥几个,走吧。”


这里没有停车场,并且路很窄,不够两辆车并行的,所以他们只能把车停在路边的荒地里,好在车的地盘够高,加上最近几天没有下雨,地面被晒得很硬,要不然车子很可能会陷进去出不来。


罗宵带着众人走进那片比废墟好不到哪里去的居民区,沿路遇到有人都会笑着主动打招呼。


有人看到那一整个摄像团队在后面跟着,忍不住好奇地会停下来多看几眼,然后他们会惊喜地看到走在罗宵和摄像团队之间的,正是现在正火的Friday主唱和主音吉他手。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聚集过来,虽然没好意思主动过来求签名、求合影,但都远远地举着手机拍照和录像,也不管这么做到底礼貌不礼貌。


罗宵虽然嘴上没说,但看得出来,他还是挺骄傲的,走起路来带着风,就差使用出六亲不认的步伐了。


走到中央区域的一栋双层建筑前,罗宵挺了下来,抬手向上一指:“我就住在这上面,家里乱的很,就不要去看了吧?”


刘敬信道:“我其实挺想去看看的,但如果不方便,就算了。”


罗宵纠结了一会,似做出什么重大决定般,表情凝重地点了点头:“行,你们想看,那就去看看。我怎么也是个爷们儿,不怂!”